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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談論痛苦的往往是不識愁滋味的少年,而飽嚐人間苦難的老年貝多芬卻唱起了歡樂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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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連同它的快樂和痛苦都是虛幻的——這個觀念對於快樂是一個打擊,對於痛苦未嚐不是一個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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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重大苦難都起於關係。對付它的方法之一便是有意識地置身在關係之外,和自己的遭遇拉開距離。例如,在失戀、親人死亡或自己患了絕症時,就想一想戀愛關係、親屬關係乃至自己的生命的純粹偶然性,於是獲得一種類似解脫的心境。佛教的因緣說庶幾近之,然而,畢竟身在其中,不是想跳就能跳出來的。無我的空理易明,有情的塵緣難斷。認識到因緣的偶然是一回事,真正看破因緣又是一回事。所以,佛教要建立一套煩瑣複雜的戒律,借以把它的哲學觀念轉化為肉體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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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人生的苦難,除了忍,別無他法。一切透徹的哲學解釋不能改變任何一個確鑿不移的災難事實。例如麵對死亡,最好的哲學解釋也至多隻能解除我們對於恐懼的恐懼,而不能解除恐懼本身,因為這後一層恐懼屬於本能,我們隻能帶著它接受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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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一:人是注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苦難的。由此推導出定理二:所以,世上沒有不可忍受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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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得救不是靠哲學和宗教,而是靠本能。正是生存本能使人類和個人曆盡劫難而免於毀滅。各種哲學和宗教的安慰也無非是人類生存本能的自勉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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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天生是軟弱的,唯其軟弱而猶能承擔起苦難,才顯出人的尊嚴。
我厭惡那種號稱鐵石心腸的強者,蔑視他們一路旗開得勝的驕橫。隻有以軟弱的天性勇敢地承受著尋常苦難的人們,才是我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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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是英雄。做英雄是輕鬆的,因為他有淨化和升華。做英雄又是沉重的,因為他要演戲。我們隻是忍受著人間尋常苦難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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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反麵是災禍,而非痛苦。痛苦中可以交織著幸福,但災禍絕無幸福可言。另一方麵,痛苦的解除未必就是幸福,也可能是無聊。可是,當我們從一個災禍中脫身出來的時候,我們差不多是幸福的了。
“大難不死,必有後福。”其實,“大難不死”即福,何須乎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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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一種災禍愈遠,我們愈覺得其可怕,不敢想象自己一旦身陷其中會怎麼樣。但是,當我們真的身陷其中時,猶如落入台風中心,反倒有了一種意外的平靜。我們會發現,人的忍受力和適應力是驚人的,幾乎能夠在任何境遇中活著,或者——死去,而死也不是不能忍受和適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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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別人的痛苦,我們的同情一開始可能相當活躍,但一旦痛苦持續下去,同情就會消退。我們在這方麵的耐心遠遠不如對於別人的罪惡的耐心。一個我們不得不忍受的別人的罪惡仿佛是命運,一個我們不得不忍受的別人的痛苦卻幾乎是罪惡了。
我並非存心刻薄,而是想從中引出一個很實在的結論:當你遭受巨大痛苦時,你要自愛,懂得自己忍受,盡量不用你的痛苦去攪擾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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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對無可逃避的厄運和死亡,絕望的人在失去一切慰藉之後,總還有一個慰藉,便是在勇敢承受命運時的尊嚴感。由於降災於我們的不是任何人間的勢力,而是大自然本身,因此,在我們的勇敢中體現出的乃是人的最高尊嚴——人在神麵前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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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是性格的催化劑,它使強者更強,弱者更弱,暴者更暴,柔者更柔,智者更智,愚者更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