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規範與罅隙

在中國當代文學史上,1949年新中國成立到文革發生的1966年被稱為十七年文學時期。這一時期給人的印象是革命的文本,無性文本。雖然迎來了時代的春天,卻未能迎來文學的繁榮。戰爭宣告結束並獲得勝利,迎來的是一個群情激昂的時代,文學被告知,應以高昂激越的英雄史詩來記錄過往的崢嶸歲月,銘刻英雄的豐功偉績。在隨之而來的轟轟烈烈的思想改造運動中,作家們被告知要用集體的時代的最強音來為現實的政治服務。十七年文學中的女作家屈指可數,這與當時政治話語的空前濃厚不無關係。1949年新中國的建立,一個全新規範的社會和時代宣告開始。在新的時代話語裏,“時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樣,男同誌能做的事情,女同誌也能做到。”29“婦女也占半邊天”成為女性解放的標誌性話語。然而,取消女性性別角色將其納入社會角色之中,反而成為女性在此名義下生存必須付出的無言的犧牲。正如孟悅、戴錦華在《浮出曆史地表》中所指出的那樣:“當民族要掙脫一個舊的父子秩序的束縛時,女性與它在利益與目的上都是合一的。但是,一旦民族群體趨於安頓於一個新的秩序,而這秩序又帶有明顯的父權製標誌時,女性便成了被排斥者和異己,她的利益,她的解放,她的闡釋和反闡釋力,都與民族群體發生了分歧乃至衝突。其結果,她總是重新回到解放之前。實際上,從新誕生不久的女性與曆史悠久的民族群體之間的離合聚散中,已經可以讀出一個女性的故事,它始於女性的崛起而終於女性的倒伏,始於女性的有望成功的戰鬥而終於女性的敗北。”30

如果說五四運動女性以衝出家庭,戀愛自由為始點,爭取個性、意誌、自我價值的解放,以娜拉出走後的經濟問題為終點的話,那麼建國後女性解決了階級壓迫、經濟因素之後,以忽略女性性別特質存在的意義為終點。女性獲得了同工同酬、婚姻自主等各項權利。從法律上來說,女性不再是男性家長的從屬,但是,女性卻必須和男性一樣從屬於另一種象征係統——集體,也就是民族群體的本身。在這種從屬中,女性獲得了平等的權利,但必須以性別甚至個性的完全消滅作為代價。有論者指出:“女性意識作為一種單獨的社會意識被階級意識和革命意識所替代,從而銷聲匿跡,在此婦女解放的種種困惑為階級解放的現實所遮蔽。”31在此階段的女性文學乏善可陳,作家們往往追隨主流意識形態,將作品定格為無性化寫作。但是,時代的規範並不能真正使作家做到整齊劃一,女性情結總是或隱或顯地存在著,尋找著合適的突破口。這些情愫經過時間的淘洗,在今天看來分外珍貴。茹誌娟作品中對人與人之間真情的追憶,宗璞借一顆紅豆寫出愛情的強大力量,劉真以兒童視角回憶戰爭歲月中的趣事、傷心事,寫出了一種悵惘的懷念。

茹誌鵑的《百合花》曾屢遭退稿,被認為“感情陰暗,不能發表”,後來輾轉發表於《延河》1958年第3期。茅盾稱讚它“是我最近讀到的幾十個短篇中最使我滿意,也最使我感動的一篇。”32侯金鏡等人也曾給予熱情讚譽,這些評論給予了茹誌娟有力的支持。另有小說集《靜靜的產院》、《高高的白楊樹》、《剪輯錯了的故事》等。

小說的故事情節很簡單,總攻前夕,中秋節的一天,“我”在通訊員陪同下前去前沿陣地的一個包紮所,因“我”是個女同誌,年輕的通訊員總是一味地躲著“我”,一路上兩個人開展了一場競走比賽。大膽的“我”偏要麵對他,與他說話,並在交往中知道這是一個剛參加革命一年的十九歲青年,家中親人都在盼著他回去。到了包紮所後,通訊員跟隨“我”去老鄉家借被子,在新媳婦那兒碰了釘子,當“我”再次帶著通訊員前去借到被子時,他的肩膊處衣服掛了個大口子。之後,通訊員上了戰場,回來時已失去了生命。很顯然,通訊員是小說中的主人公,但是作者並沒有按照十七年的寫作規範來把他寫成一個英雄,而是極力寫出了他的年輕、質樸和羞澀。作者以“我”的眼睛看過去,“他是高挑挑的個子,塊頭不大,但從他那副厚實實的肩膀看來,是個挺棒的小夥”。他還未經曆過愛情,所以當“我挨他坐下,立即張惶起來,好像他身邊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局促不安……”問他是哪裏人,“臉漲得像個關公,訥訥半晌,才說清自己是天目山人。”這些表述將通訊員顯得更真實更親切,似乎我們身邊的一個質樸的青年。他去團部之前,“摸出兩個饅頭,朝我揚了揚,順手放在路邊石頭上,說:‘給你開飯啦!’說完就腳不點地地走了。我走過去拿起那兩個幹硬的饅頭,看見他背的槍筒裏不知在什麼時候又多了一枝野菊花,跟那些樹枝一起,在他耳邊抖抖地顫動著。”這個細節非常美,一個如此細膩的會關心人的男孩,一個愛美愛生活的男孩卻在一個晚上就離開了人世,這裏麵所蘊藏的是作家對戰爭的厭憎,對生命的痛惜。

作者在自述中說過這樣一段話,故事是虛構的,但是故事中的時間、地點和的感受是真實的。當“我看見一個個青年躺在擔架上的時候,我就看著天上大個兒的圓月,翻看他們的符號,記錄他們的姓名、單位。心裏不可遏製地設想著他們的家庭、親人、朋友,他們生前的種種願望,在他們尚有些許暖意的胸膛裏,可能還藏有秘密的、未了的心事……”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