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記憶規律:練就過目不忘的本領
一名監獄看守交給一個犯人一封信,讓他照著念。在曆次演出中,犯人念的這封信都是全文寫出的,但是這一次,扮看守的演員有意要和扮犯人的演員開個玩笑。他把一張一個字也沒寫的白紙遞給犯人。扮犯人的演員一看便傻了眼,他已經記不起信的原文,於是,瞧了一會兒,謊稱光線太暗,說了一聲“請代讀”,便把“信”又給了看守。扮看守的演員突然遇到殺來的回馬槍,也同樣背不下信的原文。他急中生智,說道:“是呀,光線確實太暗了,我得拿眼鏡去。”便托辭退下了台。不一會,看守戴眼鏡重上,已經拿回了信的原文,並大聲流利地為犯人朗讀了那封信。
在這個故事中,兩名演員之所以差點把戲演砸了,就是因為他們沒有把台詞背下來。
我們以前感知過的事物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在大腦中重新反映出來,記憶就是這種以前經驗的貯存與重現。記憶是一種在感知覺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精神活動,這類活動在人們的認識過程和生命活動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為一切複雜的高級心理活動的發展,都必須以記憶為基礎。
記憶是反映機能的一個基本方麵。由於記憶,人才能保持過去的反映,使當前的反映在以前反映的基礎上進行,使反映更全麵、更深入。也就是有了記憶,人才能積累經驗,擴大經驗。記憶是心理在時間上的持續,有了記憶,先後的經驗才能聯係起來,使心理活動成為一個發展的過程,使一個人的心理活動成為統一的過程,並形成他的心理特征。
可以說,沒有記憶,一切心理的發展、一切智慧活動,都是不可能的;就是記憶發生局部的或一時的障礙,如因腦受傷或精神病患而發生的對某一時間階段以前的經驗或某一類的經驗的全部遺忘,心理活動也要發生極大的困難。
也許有人要說,現在是知識經濟和信息時代,人們很容易查找到任何資料,所以記憶力在今天變的不那麼重要了。其實在很多時候,記憶力的作用仍然是非常重要,不可替代的。
有時記不住一些東西會讓我們處於很尷尬的境地。比如是見到一個認識的人,忽然想不起對方的名字,會讓對方懷疑他在你心目中不重要。還比如,在工作中的忘事會給上司留下“糊裏糊塗”的印象,而對你的能力產生懷疑。還比如,忘記了配偶的生日,如果對方比較較真,可能引起一場家庭大戰或感情危機。
那麼,決定記憶力的因素有哪些呢?
隨著行為神經科學的興起,有的科學家研究了情緒同記憶力的關係,他們認為,情緒記憶可能受腦內化學物質支配的“好感機構”所控製。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都有這樣的體會,感興趣的東西容易記牢,激動人心的事往往終身不能忘懷。腦內支配“好感機構”的化學物質,即腦啡肽和內啡肽,可能與這類記憶有關係。
生活中我們常發現這樣的人:他在一個領域顯得很聰明,在另一個領域卻知之甚少。這是因為人們往往對感興趣的事情記的很牢,也就是說,興趣成為記憶和遺忘選擇的分水嶺。比如數學家陳景潤雖然在數學領域有天才的頭腦,但他在生活中卻可以說是“低能兒”,許多生活常識他都記不住。因為他對不感興趣的東西本能地排斥,而把腦力放在他感興趣的數學研究上。
此外,人們對於愉快的事、引起美好情緒的事也容易記的更牢。
上大學的時候,一群朋友騎自行車去頤和園玩,沒想到半路上自行車出了毛病,修完了再上路。在公園裏劃船時,老天好象故意作對似的,下起雨來了。大家沒有帶傘,都淋濕了,凍得夠嗆。心情也急躁起來,有人甚至爭吵起來。總的說來,這次遊玩並不怎麼愉快。但是過了很久,朋友們又回憶起這次倒黴的遊玩,卻感到十分暢快,充滿了歡聲笑語。
這是生物適應性遺忘規律,是記憶的選擇性的一種表現,就是說壞事情、不愉快事情比好事情、愉快事情忘得快而幹淨。相反,不愉快的情緒,比如心理的壓力會成為回憶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