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國開基,政策開明
1.立法定製皆承明代
多爾袞作為清初的實際統治者,要以合適的體製統治漢人居多的中國,實非易事,他的功績也正體現在此。在統一中國的過程中,為了緩和滿漢間的民族矛盾,他采取了較為開明的政策措施,這對鞏固清王朝的統治起到了巨大作用。
在建國過程中的許多重大問題上,多爾袞接受了範文程、洪承疇等人的建議。在政治體製、中央與地方的官製上,多爾袞大體上都接受了明朝的現成製度,並且任用所有明朝的叛將降臣。在中央機構中,仍以六部為最重要的國家權力機關,尚書皆由滿人擔任,但親王貝勒親理部事的製度卻在入關前夕廢除掉了。到公元1648年,多爾袞於六部實行滿漢分任製度,但漢尚書的地位要低於滿尚書。官吏的選拔,也是“向沿明製,實行科舉”。科舉的做法亦“承明製,用八股文”。
關於賦役的征收製度,清初也完全按照明朝萬曆年間的會計錄進行。順治三年製定的《賦役全書》,是“悉複萬曆之舊”;鹽法也是”大率因明製而損益之”,“俱照前朝會計錄原額征收”。就連法律的製定在清朝初期也是衍用明律,順治三年頒行的《大清律》,亦是以《大明律》為藍本,參考後金滿製修改而成。
2.廣納賢才,選用新人
多爾袞思想上的開通還表現在他能夠不拘一格地選用人才。他深知“古來定天下者,必以網羅賢才為要圖”,“故帝王圖治,必勞於求賢”。他也曾頗自負地對人說:“別的聰明我不能,這用人一事,我也頗下功夫。”除了用科舉、招撫等各種手段盡力收羅漢族知識分子參加清政權外,他還經常鼓勵身邊的漢官推舉各地的賢才。錢謙益便是多爾袞打聽來的人才。由於多爾袞重視搜求漢族統治人才,網羅名士,使大批漢族士大夫紛紛歸附。多爾袞把他們當中一些最有統治才能的,安排在內院、六部等中央重要機構中,使他們能有效地發揮治理國家的作用。
3.盡裁加派蘇民生
明末清初社會動蕩,經濟也十分凋敝,欲使社會安定,必須大力恢複和發展經濟。清軍入關個一月,漢官宋權便提出:“盡裁加派弊政,以蘇民生”。多爾袞便批示道:“征輸須循舊額,加派弊政速宜停止。”十天後便發布“大清國攝政王令旨”,宣布廢除明末加派的三餉,減輕人民群眾的負擔。這項措施贏得了中原百姓的衷心擁護,也大大降低了平定全國的阻力。此外,為解決土地不足問題,多爾袞下令各地墾荒,“永為己業”。他還放寬了國家對手工業的專擅壟斷,並下令廢除明末加征於商人的各項稅負,提高了商人的社會地位。
4.“重剿輕撫”的弊政
當然,作為滿族封建統治者,多爾袞也推行過很多落後、消極的民族壓迫政策,主要是剃發、圈地、投充和“逃人法”。
多爾袞率清軍入關後,以安置滿族“東來諸王、勳臣、兵丁人等”為由,三次下令“圈地”,並逼迫漢民“投充”旗下,強製實行落後的農奴製。奴隸逃亡,即行重治窩主的“逃人法”。留容逃人做工甚至住宿的均算窩主、加之連坐,喪身亡家的不止幾千萬人。多爾袞又以“剃發易服”、“不隨本朝製度剃發易衣冠者殺無赦”的命令拉開征服天下的序幕。“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有蓄發者立執而剃之,不服則斬,懸其頭於剃頭挑子所縛高竿上示眾。江陰、昆山因之被屠城,嘉定因之被三次屠城。
多爾袞攝政期間,還三次下令在近京四百裏內進行大規模圈地。“圈地”政策,致使許多漢人的土地和房屋被大量圈占,成為無家可歸的流民。幾次“圈地”下來,農民“田地被占,婦子流離,哭聲滿路”,生活十分淒慘。
盡管後來在這些政策的實施中,多爾袞逐漸發現了其弊端甚多,也曾多次對這些法令進行修改或禁用,但他頒布的幾大弊政還是對社會起到不少消極的影響。
太後下嫁之謎
1.疑點一:“皇父”攝政王的稱號
皇太極死後,在繼承者的爭鬥中,多爾袞放棄了競爭,毅然提出由九皇子福臨繼位,他與鄭親王濟爾哈朗共同輔政。於是,攝政王多爾袞與福臨之母孝莊皇太後之間的關係便引起了人們的興趣,“太後下嫁之謎”也成為清初四大疑案之一。關於太後是否下嫁的問題,史書並無記載,讚成“太後下嫁”觀點的研究者主要有三點依據:
最能引發人們猜想的就是多爾袞的稱號——“皇父攝政王”。清軍入關後,攝政王多爾袞總管朝政大事,隨著他權勢的增長與地位的高升,其稱號也由“叔父攝政王”進為“皇叔父攝政王”,直至“皇父攝政王”,試策、本章、旨意都改稱他為“皇父”。如果太後沒有下嫁,又怎麼會稱多爾袞為“皇父”呢?持此觀點的人們認為,多爾袞稱號的逐漸改變,正反映了孝莊皇太後與多爾袞的婚姻由隱秘到公開的過程。再者,滿人入關之初,尚未完全擺脫民族風俗,倫常關係跟中原不同,叔嫂結合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否認太後曾下嫁多爾袞的曆史學者,如著名清史學家孟森先生等,也給出了相應有力的辯駁。其實,多爾袞的稱號,是一步步抬高的。公元1644年十月,即順治帝在京舉行登基大典後,多爾袞因功被封為“叔父攝政王”。公元1645年五月,有個禦史趙開心疏稱多爾袞以皇叔之親而兼攝政王之尊,儀製宜定,“稱號必須正名”,他說原來的“叔父攝政王”不妥,建議正名為“皇叔父攝政王”,經禮部等議定批準。到了1647年十一月,經部院大臣集體討論,多爾袞的稱號定為“皇父攝政王”。自此,直到多爾袞病逝,清政府的公文中都是這樣稱呼的,現存清代檔案可為確證。而且據朝鮮李朝《實錄》記載,公元1648年二月接到的清朝谘文中已稱“皇父攝政王”。從時間上看,這一稱號的確定,比傳聞太後下嫁的時間早了一年多。顯然,“皇父攝政王”之稱號實為崇顯表彰其功德,沿用古代國君尊稱臣下“尚父”、“仲父”、“相父”之遺意而已。
2.疑點二:民間報道與太後婚詔
在民間報道裏,也曾留有一些蛛絲馬跡。曾跟鄭成功組成聯軍抗清,有“明末文天祥”之稱的張煌言,在他的《建州宮詞》(建州是滿清的舊稱)第七首裏,留下了這麼四句:“上壽稱為合巹尊,慈寧宮裏爛盈門。春官昨進新儀注,大禮恭逢太後婚。”張煌言正是清初的人,他在詩中所錄應該是當時發生的事情。
1946年10月,近代學者劉文興撰文《清初皇父攝政王多爾袞起居注跋》,其中寫道,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他的父親劉啟瑞任內閣侍讀學士,奉命收拾內閣大庫檔案,“得順治時太後下嫁皇父攝政王詔”。如果現在真的能夠找到這一詔書,那無疑是太後下嫁的鐵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