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上篇:經商的智者 第三章 契約是與上帝的神聖約定(1 / 3)

第一卷 上篇:經商的智者 第三章 契約是與上帝的神聖約定

猶太人的經商史就是一部契約的簽訂和履行的曆史。他們一旦簽訂了契約就會百分之百地執行,因為他們認為這是與上帝在約定,神的旨意絕對不能更改。

商人的遊戲規則就是契約

據《創世紀》記載,上帝為了懲罰世人,決定降大雨毀滅人類,隻有諾亞及其一家被作為人類新的始祖給予赦免。於是,上帝命諾亞造了一艘長約150米、寬約25米、高約15米的三層方舟,諾亞一家帶著各種鳥類和獸類避在裏麵。大雨一連下了40個晝夜,淹沒了所有的陸地,隻有諾亞一家得以劫後餘生。洪水退後,諾亞建起祭壇,獻上供品,感謝上帝的庇護。上帝接受了供品,並和諾亞約定,今後不再來毀世上的生物,而且還在天地之間畫了彩虹來作為憑證。這就是所謂的"彩虹之約"。從此,猶太人便認為上帝和人類之間就有一層契約關係。

猶太人從不違背契約的規則意識,也許就是從那個時候形成的。由此代代相傳,成為猶太人經商中必須遵守的準則。

猶太人的經商史就是一部契約的簽訂和履行的曆史。他們一旦簽訂了契約就百分之百地執行,因為他們認為這是與上帝在約定,神的旨意絕對不能更改。

《猶太法典》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個猶太拉比以砍柴為生,經常把砍好的木柴從山上運往城裏賣。為了縮短往返的路程,以便節省時間用來研讀《猶太法典》,他決定購買一頭驢子幫助馱貨。於是,他向城裏的阿拉伯人買了一頭驢子。在他用河水來洗刷驢身的時候,驢子的頸項間突然掉落一顆鑽石。弟子們高興地說,拉比這下子可以脫離貧苦了,能擁有更多時間來教導我們了。

可是,拉比立即返回了城裏,將鑽石歸還給阿拉伯商人。他對那位阿拉伯商人說:"根據猶太人傳統,我們隻能獲取所買之物。鑽石並非我所購買的東西,因此特地送來歸還給你。"回來後,他又教育弟子:"我買的是驢子,而不是鑽石。我隻取自己應得之物,這才是正當的行為。"

在生活中,規則無處不在,開車有交通規則,踢球有競賽規則,做遊戲有遊戲規則。所謂規則,就是大家都應該遵守的做事規程和行動準則。屬於自己的權利,一定要享用;屬於自己的義務,絕對要履行,這就是猶太人可貴的規則意識。

某天的一大早,牛奶店前排起了長龍一樣的隊伍,人們都要購買鮮牛奶。大家都在按秩序排隊購買時,一個人卻不排隊而是擠進了隊伍。猶太青年約翰看不下去,就將那個人的帽子扯下甩在隊伍最後麵,然後對著那個人大聲喊:"你的帽子都在排隊,你怎麼就不排隊呢?"這就是猶太人的規則意識,他們自己不違反規則,也不容許別人隨意地踐踏大家形成的規則。

猶太人之間沒有國家和政府,當然就沒有了法律、法官、監獄這些監督性、強製性的事物。但猶太人並不因此恣意妄為,而是竭盡全力維護規則。他們明白,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規則,都違背、破壞規則,那將會天下大亂。

《塔木德》(《塔木德》全稱為《塔木德和米德拉西》是注釋、講解猶太教律法的著作,其地位僅次於《聖經》。)上說:我們的存在是履行和神的簽約,絕不可毀。類似還有"遵守契約、尊重契約,你獲得的將不隻是尊重";"契約是衡量一個人道德品質的天平";"不講誠信會受煉獄的懲罰"等等。這些觀念,被公認為現代商業法規的思想淵源。

《塔木德》對維護規則還有十分具體的描述,比如規定:用作丈量的繩尺,冬天和夏天應有所區別,因為熱脹冷縮;作為量器的瓶子,底下不能有殘留;砝碼底部必須清潔,以保持分量的準足;賣牛禁止塗上不同的顏色。

猶太人中有這樣一個故事,說明了違約要受到上天的懲罰。

在很久以前,一個女孩在一口水井邊喝水時,不慎掉進了井裏。此時恰好有個年輕男子路過此地,聽到哭喊的聲音,便將姑娘救了上來。這個姑娘為了報答他的救命之恩,就以身相許,與男子私訂了終身。

兩人訂下婚約後,一時找不到合適的證婚人,恰好見到一隻黃鼠狼。於是,黃鼠狼和那口水井就成了他們的證婚人。

兩人因事要做短暫的分別,但男子卻一去不複返,並在他鄉結了婚,生了孩子,早把山盟海誓的婚約忘得一幹二淨了。男人的妻子給他生了兩個孩子,而他們的兩個孩子,同一天裏一個孩子在外玩耍時,被一隻黃鼠狼咬死了;而另一個孩子,也在井邊玩耍時,掉進井裏淹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