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晉商的管理製度 “人人可以當東家”——頂身股的激勵
股份製對山西人來講,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在清代山西商業組織中運用極廣泛,山西票號也不例外。無論獨資,還是合資,都要將資本按一定單位額分股,或叫“分俸”。這就是銀股,又叫“財力股”。投資者所出就按股計算。如百川通票號原始資本16萬兩,分成10個銀股,那麼每股或每俸為1.6萬 兩。寶豐隆票號資本為26萬兩,分為13個銀股,每股即為2萬兩。投資者所出資本數不足一股者,按厘計算,十厘為一俸(股或分)。如天成亨票號在光緒九年(1883年)重訂合約時,資本額為7萬兩,共分14個銀俸,每俸5000兩,而財東少者隻有2厘股,即投資1000兩。
將投入資金分股計算,是為了以後分割紅利的需要,銀股的多少決定著合資者在將來紅利中的份額。但是還有一個問題:不出銀股的合作者如何獲取物質利益呢?合約中並沒有經理及夥計薪水、工資的內容。對此,山西票號沿用了其他晉商的解決辦法,即給予票號經理與夥計“人力股”或“身股”,以此為依據參與票號合帳分紅。經理與夥計所得人力股(俗稱“頂身股”或“頂生意”)的份額與銀股無關,由票號出銀股的財東根據其表現確定。
人力股製度是晉商企業管理機製中最有特色、也最具創造性的,在晉商的實踐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比如清代著名大商號“大盛魁”、“長裕川”、“大德通”、“日升昌”等都實行這種“人身股”製度,這不但使經營管理人員獲得極大的利益激勵,並且為他的財東帶來了極高的經濟效益,這同沒有實行“人身股”製度的商號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頂身股”對經理與夥計具有無比強烈的誘惑力。舊時商界同行見麵,噓寒問暖時,總愛問“頂幾厘生意”,表示對彼此境況的關切。山西票商也不例外。票號資本在重新訂約之前是固定不變的,但人力股的份額卻在不斷增加,任何一位票號的正式成員(學徒除外)都有資格得到人力股。按各人的表現,人力股的份額在每次結帳之後又相應增加。
更使眾多經理與夥計歡欣鼓舞的是,許多人所頂人力股的份額超過了許多財東的銀股數。也就是說,許多票號中人不出資金,全憑自己的服務,就可在分紅中得到比一些財力股擁有者更多的紅利。
“頂身股”式的利潤分配方案是晉商了不起的創造和貢獻。從明人王士性所述“一人出資,眾夥共而商之”的晉商合作之道開始,“頂身股”的分紅方式已逐步成熟,到清代,“頂身股”的作法在晉商中已廣泛運用。各家商號在雇傭經理及夥計時,並不是簡單按月份發薪水了事,而是根據他們對商號的貢獻給予相應的股份額,與銀股或財力股享有同等的分割紅利的權利。
這不僅表現出晉商的魄力,更顯示出他們的精明。經理及夥計的物質利益與商號的發展休戚相關,辛勞所得要到最後分紅時才見分曉,這就使企業的員工不再抱按酬付勞、得過且過的苟且心理。“人人都可當東家”的燦爛前景擺在每一位票號中人的麵前,由此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每一位票商都有全身心地撲在號事上的飽滿熱情了。票號的經理和已擁有人力股的夥計們很難說是為別人賣命出力,人力股已把票商和票號的命運緊緊拴在了一起。
人力股製度的基本內容可有以下幾個方麵:
首先是“人身股”的確定問題。企業(商號)的主要職工(並非全部職工)可以頂零點幾厘到幾厘,以至一股的股份,股份的多少由財東根據職工任職時間、能力、貢獻大小來決定,一般是大掌櫃(總經理)頂一股或九厘,二掌櫃(副總經理)頂八厘、七厘,會計主任頂五厘、四厘,學徒工不可以頂股。
其次是“人身股”的分紅問題。在一個財期結束的時候,“人身股”與財東的資本股一起參加分紅。一般資本股一萬兩白銀為一股,而總經理(即大掌櫃)頂八到九厘,最高十厘即一股。
最典型的是太穀商人王相卿和祁縣人史大學、張傑組建的大盛魁。大盛魁曆經230多年,職工人數最多達到7 000多人。它規定每3年為一個大賬期(會計年度),進行一次決算分紅。分紅時首先把公積金的積累和運用放在重要的地位,以公積金的增長作為衡量三年內經營成果的主要標誌,然後才是每股分紅。最盛時一股可分到一萬兩白銀,財東和掌櫃及頂股員工都受益。每當遇到賬期總結,都要評定職員功過,檢查三年的成績和問題,整頓人事,調整“身股”厘數,並記入“萬金賬”即股本賬,包括銀兩股和人身股。據說,大盛魁後期“人身股”總數已經超過了股東的資本股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