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德通票號光緒十五年(1889年)分紅賬記載,光緒十一至十五年(1885一1889年)賬期共獲利24 723.03兩,資本股和“人身股”共二十九分(股)七厘,每股分紅850兩。其中喬在中堂等資本股二十分(股),馬培德等23名職員“人身股”九分(股)七厘。在這23名享受“人身股”待遇的職員中有3名是已經去世的職工。光緒三十一年至三十四年(1905—1908年)賬期獲利743 545.25兩,資本股和“人身股”共計四十三分(股)九厘五毫參與分紅。每股分紅16 917.8兩,其中,資本股仍為二十股,而“人身股”達到了二十三分(股)多,頂股職員增加為57人。
第三是“人力股”的衡量與考核。晉商的“人力股”不是每個職工都能得到的待遇。商號新招員工學徒期為三年,三年期滿合格,才能錄用為正式職工。而正式職工一般要經過幾年的鍛煉,在思想和業務等方麵表現良好,德、勤、能、績表現優秀者,才能頂股。這最快需要一兩年,最慢可能要十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
可見, “人力股”製度是根據勞動者的品質、能力和績效來決定的。晉商對人力資本的衡量和考核,已經注意到了勞動者的勞動數量和勞動質量,勞動力資本和實物資本在企業利潤分配中是平等的。
票號資本家用頂身股的辦法,把一部分或一半多的利潤,讓渡給部分職工,使票號生意做的好壞,利潤多少,同那部分職工切身利益緊密結合起來,要算票號資本家做了一件符合客觀規律的事,也是大部分票號百年不倒的一條重要經驗。這種讓渡利潤的辦法,對資本家和職工都有重要作用。
首先,資本家用物質利益籠絡了職工中的骨幹力量,刺激了他們為資本效勞的精神,在勞資之間建立起“同心協力”的關係,有利於票號事業的發展。
其次,票號事業愈發展,資本家追逐的利潤也就愈多愈長久,即使有的帳期利潤一半多分給部分職工,資本家不勞而獲還是不少的。正是這種原因,資本家才允許把一部分利潤讓渡給主要職工;
其三,頂身股的職工因為在四年之內,可以取得超過工資幾倍到幾十倍的紅利,所以他把票號的發展視為己任,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為資本效勞,以圖增加自身收入。
另外,在工資相同的職工中,頂身股份額差別也很大。協成乾有三十名職工工資都是七十兩,而所頂的身股,九厘的三人,八厘的一人,六厘的二人,五厘的二人,四厘的五人,三厘的八人,二厘的二人,一厘的七人。頂身股有如此大的差別,才能區分出貢獻不同者,並增強股份低者力爭上遊的決心。
其四,對未頂身股的大部分職工具有引誘力,能夠刺激他們守規矩,盡責任,勤學苦練,等待頂身股日子的到來。這因此,他們才能夠忍受無工資或工資很少的殘酷剝削,苦苦地熬“相公”,因為這種苦熬是有盼頭的。
大德通票號1889年有二十三人頂身股,1908年增為五十七人,二十年增加一點五倍。在1889年,王振鐸頂身股五厘,郝荃、高鈺各項三厘,呂永和頂二厘,而到了1908年,郝荃、高鈺、呂永和均增為一股,王振鐸隻增為七厘。這種有別政策,使頂身股的人數和每人頂身股份額的增加,對未頂身股者產生引誘力,是可想見的。
票號的經營較其他商號更為複雜,這就更加深了財東對經理人員的倚重。而且為自己票號發展著想,各財東之間展開對經理人員的爭奪,其中最重要的手段就是以更大額的“人力股”做誘餌。
總之,晉商所創造的頂身股的製度,雖不是完備無缺的,可是在當時社會條件下,對工商業和銀行業的經營管理來說,可以說是一個創造性的發明,是一項能極大刺激職工奮發進取精神的有效的勞資製度。它的成功經驗,對後人也具有很大的啟迪和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