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晉商的管理製度 家長製:錯過了票號改組銀行的機會(1 / 3)

第二章 晉商的管理製度 家長製:錯過了票號改組銀行的機會

所有權和總經理的經營權分離開來,雖然極為有利於經營和票號發展,但也存在一些弊端。最嚴重的是,在賦予總經理經營全權的同時,卻沒有建立嚴密而有效的監督機製。

作為票號所有者的東家,對總經理的約束僅僅依靠雙方所訂的合約和號規,而合約和號規並沒有什麼嚴格的責任製度。賠錢了或是做的不好,大不了就是辭退而已,這就是最嚴厲的懲罰了。所以晉商在經營上的風險,不能不說存在著一個很大的漏洞。

雖有擔保製度約束經營者,但那是以防萬一,平時對總經理的監督措施幾乎沒有。東家簽了合約,訂了號規,商定給總經理的頂身股後,便把票號的經營管理大權全部交給總經理了。票號經營的虧盈、人位的增減、項目的選定,都由總經理獨裁。總經理以下人員,都是總經理委任的辦事者,隻有聽命於總經理的義務,而沒有參與決策的權力。

總經理猶如一個封建家長,一般不會傾聽別人的建議,尤其是票號內夥計的建議更不會聽。即使夥計說的對,也不會聽,若聽了,不是證明總經理不如夥計嗎?就是東家,有什麼經營的想法,也隻能與總經理商議,否則,就違犯了東家不得幹預號事的慣例。

顯然,總經理全權負責製對東家特權的限製是嚴格和有效的,而對總經理充分放權的同時卻未能有效限權。尤其是從法規和實際上,完全剝奪了總經理以下夥計參與管理和決策的權力。這與現代公司製度相比,就是一種極大的弊病。

按說,對總經理最有效的監督是市場,賺不回來銀子,說什麼都不管用。撤莊、虧損的教訓,足以證明總經理經營的失誤,但那都是“馬後炮”,是事後諸葛亮,不能防患於未然。這樣的監督又有什麼意義呢?所以說很多時候,是拿一個人的運氣來賭商號的命運,代價實在是太大了。

20世紀初,國內眾多銀行的創辦給山西票號造成了強勁的壓力。近代五口通商伊始,外國銀行踏上了中國土地。眾多銀行及各省官銀號、官錢號紛紛開張,短短十幾年中,竟達四五十家之多。一個國家、一個地區在一定時期內市場上流通的貨幣不可能是無限量的,眾多銀行的建立就意謂著與山西票號爭利。1905年開戶的大清戶部銀行,成為山西票號最主要、也是最可怕的競爭敵手。

山西票號與新式銀行比較起來,在組織、管理上有相當明顯的缺陷。如戶部銀行為官商合辦,實行有限股份製,公開召集社會資金,因而起始資金就相當龐大,開辦資本為400萬兩,分4萬股,每股100兩。“無論官民人等,均準購買”。到1908年戶部銀行改為大清銀行,資本增為1000萬兩,為任何一家票號都望塵莫及。

“多財善賈”,資本的雄厚便是金融機構信譽的保證。這樣,不僅社會上大量閑散資金被吸收作為銀行股份,大批存款戶也轉向了大銀行。更讓山西票商叫苦不迭的是,新設立的銀行很多為官辦的,擁有倚勢壓人的特權,使票號喪失大量的業務。

更為重要的是票號的經營方式始終取信用放款形式的無限責任製,而相比之下,銀行的押款、擔保、取有限責任製形式,在時局動蕩,內外戰亂迭起的年代裏,則更為優越、可靠。

這時的形勢是:票號若不立即變革,必然將承擔更大風險,等於作蠶自縛,坐以待斃。

清末的經濟危機和外國侵略勢力的深入,社會有識之士對票號普遍有危機感,他們撰寫論文尺牘,在談形勢的變化和票號的危險,組織大銀行的必要。然而,就在這時代大變革的浪潮中,山西票號出於主觀、客觀的種種原因,沒有能把握住自身改革的曆史時機,最終走上了衰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