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他親擬一副對聯,並找人寫好掛在內宅門上:“求名求利莫求人須求己,惜衣惜食非惜財緣惜福。”以此告誡子孫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貪圖安逸,坐享祖業,而應以儉德持家,以勤勞創業,才能使喬氏基業永固,興旺持久。喬家大院的老宅院門上掛著“慎儉德”三字橫額,正反映了在中堂主人對兒孫後代的這種深深的期望。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喬在中堂到喬致庸時代,比較明確地製定了家規家法,用來約束子弟。其家規主要是:一不準納妾;二不準虐仆;三不準嫖娼;四不準吸毒;五不準賭博;六不準酗酒。喬氏子弟基本上都能遵照執行上述條款。
我們知道,在那個時候,凡是有錢人大多有個三妻四妾,包養個二奶三奶是普遍現象。可是喬氏家族裏卻沒有一個包二奶的,沒有一個娶小老婆的。
雖然喬致庸一生娶了六房女人,但都是續弦的。他的後代,也就是第五代映字輩,喬映霞先後續弦楊、劉氏,與劉氏離婚後,一直未娶。喬映霄娶妻馬氏,夫妻感情篤深,後馬氏被匪徒綁票,營救不及,慘遭毒手,終生未娶。喬映奎妻子隻生有女無男,當時社會是男權至上,還有“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封建禮法,按喬映奎的身份,討個姨太太接續香火也是順理成章,可是懾於家規,他未敢如此,隻過繼侄子為自己頂門立戶。
這在封建社會,尤其是有錢的大戶人家,是非常少見的。可見,喬家的家規有多麼嚴苛,對自己的約束有多麼自覺。這大概是出於“兒女情長,英雄氣短”的觀念,認為在脂粉隊裏打滾是不會有什麼出息的,而且娶妾有礙家庭的和睦。
另一個嚴苛的家規是:作為東家,不論老爺、少爺,自家商號、票號的錢再多,也不能隨意取用,恣意揮霍。這也是家規中的一條重要內容。
東家後代子孫,不到分紅帳期,不能住到櫃上,平時不能隨意取用櫃上現錢。即使按家族內規定的每個人每年應領的家俸銀兩,也由家內總管在商號專立的“萬金帳”戶頭內領取折子,個人不能保存現金。這樣做,一方麵保證了商號資金周轉,另一方麵也或多或少限製了隨意揮霍的自由。更為重要的是體現了資方與經營方嚴格分開的管理理念。
“然究其實際非商人果懷此雄略,不過祗本其故風遺俗,無論作何職業,一守夫和平忍耐而已。夫和則人易視,平則公道著,忍耐則不輕與人忤,而交易易成。加以冒險遠征,輕別離,重職務之習,尤為晉人的特富。”——《晉商盛衰記》
“修身、正己、齊家、治國、平天下。”——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