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多年來,在我國經濟發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在社會的各個領域也出現了大量的、令人觸目驚心的不公正現象。例如,由於教育高額收費,使一些經濟條件差的家庭的孩子失去了受教育的機會;由於少數人甚至個別人在小範圍內選用幹部,致使任人唯親現象嚴重,任人唯賢得不到真正實現;一些人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手段,濫用職權,大搞權錢交易;一些國有企業的廠長經理,借企業改製之名行國企的私有化之實,暗箱操作,私分國有資產;更為嚴重的是,在維護和實現公平與正義的司法領域,也出現了嚴重的司法腐敗現象,法律的尊嚴受到踐踏,法律成了謀取私利的工具,法律的天平往往傾向於金錢與權力等等。所有社會上這些不公正現象,極易激化社會矛盾,引發社會衝突與動蕩,成為威脅社會穩定的最大隱患,並嚴重地銷蝕著執政黨執政的合法性。在當代中國,能否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保障和安居樂業,關係到社會的長遠發展和和諧穩定,關係到中國共產黨執政地位和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鞏固。
法律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行依法治國建立法治社會,維護司法公正,真正使法律在整個社會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是建設和諧社會主義社會的必然選擇。
構建社會主義的和諧社會,是執政黨重要的政治目標之一,因為隻有一個和諧的社會,才是穩定的社會,才是團結的社會。隻有構建和諧社會,才能夯實執政的社會基礎,鞏固執政地位。隻有構建和諧社會,執政黨才能充分汲取各種政治資源,才能集中全社會的力量,帶領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而奮鬥。我們堅信,中國共產黨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下,在切實履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中,一定能把當代中國社會構建成一個社會主義的和諧社會。
(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麵臨的基本任務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動態的概念,在不同的曆史背景和社會條件下,其涵蓋的內容和標準是很不相同的。與此相適應,在不同的曆史背景和社會條件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任務也有所不同。就現階段來說,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在大力發展經濟和建設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上,圍繞著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公正、處理好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來展開。
1.切實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當是一個充滿創造活力的社會。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注重激發社會活力,激發各行各業人們的創造活力。而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最重要的就是要堅持“四個尊重”的方針,從政策上支持、製度上保證社會的開放性和競爭活力。
第一,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要全麵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當前,影響我國社會創造活力的因素,比如一些舊觀念、舊體製、舊做法還在相當的範圍內相當程度地存在,不敢創新、不能創新、不易創新的現象依然存在,既抑製了社會群眾的積極性,也影響了社會的創造活力。因此,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通過政策導向、法律保障、製度安排,堅決衝破一切妨礙發展的思想觀念,堅決革除一切影響發展的體製機製,堅決改變一切束縛發展的做法和規定;通過營造各盡其能的氛圍和環境,把各個社會階層和社會群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調動起來,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要尊重和保護一切有益於人民和社會的勞動。這是不斷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的前提。
第二,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要按照以人為本的原則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積極調整社會政策,努力發揮社會政策在增強社會創造活力中的作用。當前,一要把實現社會公平作為重要的政策導向,正確處理效率與公平的關係,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在經濟生活中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在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領域把公平放在第一位。要加大政府調節再分配政策的力度,合理調整不同階層的利益結構,調節好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努力遏製貧富差距、地區差距和城鄉差距的擴大。二要從製度上保障競爭機會的平等。傳統的城鄉二元社會結構,在很大程度上限製了機會的平等特別是競爭起點的平等。因此,要逐步消除戶籍、教育、就業、身份等方麵的製度性障礙,促進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保護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三要努力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麵發展。在以改革的辦法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加強科技、教育、文化、環境保護等社會事業建設,重點支持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教育和公共衛生等製度的完善。
第三,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要在全黨全社會大力弘揚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勇於創新的精神。在全社會要大力營造鼓勵創造、尊重創造、保護創造的良好社會氛圍,支持人們進行理論創新、製度創新、科技創新和其他各方麵的創新,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要通過具體的政策措施導向,讓廣大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真正感受到,他們在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的偉大實踐中不僅可以一如既往有所作為,而且還能大有作為,再立新功,再創輝煌。雖然由於經濟發展模式的改變和產業結構的調整,使得我們部分地區、部分行業的部分工人崗位發生變化,部分農民離開了土地,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工人階級和廣大農民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他們一定能、也一定會在新的崗位上為全麵建設小康社會作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貢獻。我們對於廣大的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要真正依靠,真正信賴,並且要為他們更好地發揮作用提供便利、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