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黨員要學習和維護《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1997年2月中共中央頒發《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 2003年12月31日修訂頒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我們 黨的曆史上第一個全麵係統地黨內對違紀行為定性和懲處標準的法規,是處分違犯黨紀案件的基本依據。
這個《條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而製定的。全文共分總則、分則、附則三編。總則對指導思想、任務和適用範圍,實施黨紀處分的原則,違犯紀律與紀律處分,紀律處分運用規則,對違法犯罪黨員的黨紀處分等內容作了原則規定。分則具體規定了違紀行為的構成及相應的紀律處分標準。分為政治、組織、廉潔自律以及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等若幹類。附則對有關問題的解釋及條例的時間、效力等問題作了規定。
共產黨員認真學習和維護《條例》的意義是:第一,對我們個人來說,將起到警示和預防違紀的作用。它作為黨內的重要的懲處法規,集中地指示了我們,哪些行為是違反紀律的,是禁止做的,如果有任何的違犯,就要受到紀律追究。第二,對我們整個黨來說,是加強反腐敗鬥爭的強有力武器。所有共產黨員都自覺地拿起這個法規武器,用以辨別是非,評論功過,增強拒腐防變鬥爭力度,無異於使我們的黨“如虎添翼”,必將更進一步保證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
三、黨紀處分的種類
黨的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政治任務的保證,每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黨員如果違犯了黨的紀律, 黨組織將本著懲前路後、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黨章規定黨的紀律處分適用於正式黨員。預備黨員違犯了紀律作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期的處理。紀律處分分為五種:
(一)警告。是黨內最輕的紀律處分,是對犯錯誤黨員的一種告誡,使之注意和警惕。對於犯有一般性錯誤或所犯錯誤情節較輕,依據黨的紀律,既不構成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又不能免予處分的違紀黨 員,應給予警告處分口
(二)嚴重警告。是重於警告的黨紀處分,是對犯錯誤黨員的嚴 重告誡。對於所犯錯誤性質和程度比受警告處分嚴重,但還構不成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的黨員,則應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三)撤銷黨內職務。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的由黨內選舉或組織任命擔任的黨組織及其工作部門的領導職務。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 領導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撤銷一切職務還是某 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某個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可以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 黨外職務。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 職務的,一般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並可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四)留黨察看。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可以視其具體表現情況,再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受到留 黨察看處分的黨員,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五)開除黨籍。開除黨籍是黨內的最高處分。受到開除黨籍處 分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按照有關規 定執行。
此外,黨員違犯黨紀應當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但是具有免予處分條件的,黨組織對犯錯誤的黨員可以免予處分。免予處分,要作書麵結論。犯有黨紀處分條例分則中規定的錯誤行為,情節輕微 的,黨組織可以進行批評教育,不予處分。黨內也嚴格禁止用違反黨章和國家法律的於段對待黨員。
黨章規定:“在黨的紀律麵前人人平等。”黨內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黨員。任何黨員違犯了黨的紀律,都必須受到追究,給予恰當處分。這個原則有兩方麵的含義:一是任何黨員都必須遵守黨的紀律,絕不允許有任何人例外;二是黨員如果違犯了黨的紀律,不論什麼人都要受到追究,並按同樣的原則進行處理,絕不允許有任何特殊。為什麼執行黨的紀律必須堅持這一原則呢?
首先,這是黨的紀律的統一性所決定的。我們黨內一切成員在政治上是完全平等的,因此,在遵守黨的紀律問題上也應當是完全平等的,黨的紀律對每個黨員都適用,都具有同樣的約束力。黨內隻能有一種紀律,而不能有兩種不同的紀律。如果有兩種不同的紀律,或者黨的紀律隻管一部分人,卻管不了另一部分人,那就破壞了黨內同誌間政治平等的原則,破壞了黨的紀律的統一性。
其次,這是黨的紀律的嚴肅性所決定的。執行黨的紀律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 如果不按照在黨的紀律麵前人人平等這一原則辦事, 真正做到信賞必罰,而是因人、因事、因地、因時而異,搞上寬下嚴,或親者寬、疏者嚴,那就會是非不清,賞罰不明,助長特殊化等不正 之風,那隻能使黨的紀律變得庸俗化。
第三,這是黨的紀律的強製性所決定的。黨的紀律是鐵的紀律,它與醞釀討論過程中的某種意見、建議、方案不同。對後者來講,黨員可以讚成,或不讚成,或提出不同的意見,它們是沒有什麼約束力 的。而黨的紀律則有著很強的約束力。換言之,它是帶有強製性的。任何黨員,不管你是讚成還是不讚成,隻要你違犯了它,就必定要受到黨的紀律的製裁,不以任何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黨的紀律的這一特性也決定了黨內絕不允許有不受黨紀約束的特殊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