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不作為”有多種根源。比如,有的幹部認為現在作風建設抓得嚴了,以往的一些隱性福利沒了,加上工資又不高,寧願不做事少做事;有的幹部能力水平欠缺,沒有幹事創業、主動履行職責的過硬本領,導致工作上力不從心;有些年齡較大的幹部因知識水平、年齡等問題的影響,加上長期在最基層工作,接受新事物、新理念和掌握新技能的能力較差;有的幹部看到別人換了房子、買了車子,心理上或多或少會有一些“不平衡”,加之當前對幹部作風要求的愈加嚴格舊的利益格局已經打破,新的激勵機製尚未形成,幹部心理上一下子轉變不過來,都會導致不作為現象的發生,等等。
但歸根結底,“不作為”的根子是因為理想信念不堅定。理想信念是“總開關”,是共產黨人幹事創業的第一驅動力。理想信念驅動還是物質利益驅動,結果大不相同。革命理想高於天。“越己者,恒越”領導幹部堅定理想信念才能超越小我格局,做出為人民稱頌的大事業相反,理想信念淡漠了,責任心和使命感就缺失了,不作為和庸懶散等問題就會隨之而來。
為官就應該是在其位謀其政,任其職盡其責,要有林則徐的“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為官信條。不負責任、不求進取不幹事情的“三不”傾向,無法讓公眾看到“人民公仆”的精神狀態因此,無論出於何種考量,有必要毫不留情並堅定不移地對不作為的幹部高祭依法問責的利器。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產黨治理“懶官”工作從未停止過。從最初“三反”運動反官僚主義,到曆次整黨整風,從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糾正黨內不正之風到作風建設,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到先進性建設,再到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治理懶官一直是執政黨的重心工作之一。
黨的十八大以來掀起的“反腐風暴”舉世矚目,其實與此相輔相成的還有另外一場風暴——治理“庸官懶政”。如果說“反腐風暴”主要是針對“亂作為”,而“治懶風暴”則更多的是針對“不作為”。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治懶”上升為國家意誌,被寫進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
2014年起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都開展了不同層次的整治活動,多地還在省級層麵下發了專門針對懶政、領導幹部不作為的治理文件。
自中央八項規定執行以來,盡管以前“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機關作風大為改觀,門好進了,臉好看了,但“為官不為”現象仍比較突出。2014年,僅9月份,南昌就查處“為官不為”案件30起、問責97人;前9個月,福州市共有227人受到效能問責處理;河南全省共有1398人因此被查處……
而事實上,與貪官相比,懶官給人民生命及公共財產造成的損失也很大。比如,一些地方頻頻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公共財產的巨大損失,究其原因多是因為那裏的領導幹部是庸官、懶官,不懂也不願意深入安全生產第一線去動腦、動手解決種種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問題。
2013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向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報告,2008年以來的5年間,共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7054件5079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7745件。查辦的各類瀆職犯罪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高達數百億元,造成傷亡以千萬人計。
當前,中國改革百端待舉、發展不進則退,如果容忍、放縱“不作為的現象蔓延滋長,必然會貽誤改革良機,延誤發展進程。因此,要加強幹部理論學習,振奮精神、明確目標,培育舍我其誰的進取意識、責任意識,增強時不我待的緊迫感、責任感,就能消除“不作為”的思想基礎。
同時,要大力表彰奮發有為的幹部,批評曝光不作為的庸官懶官使權力既關在籠子裏又運行在陽光下,就能形成積極有為、激流勇進的幹事氛圍。
此外,要依靠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讓各個政府部門分工更加明確,責任更加到位,監督更加有效、考核更加到位,增強公職人員效率意識、服務意識,使工作全麵推進、具體落實,倒逼行政機關養成“馬上辦”的作風,最終讓“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紮根於“公仆”言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