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晉的劉惔和王濛都出身於高門士族。有一次兩人結伴出公差,一直忙到太陽偏西也沒有吃上飯。就在兩人饑腸轆轆,抱怨滿懷之際。有一個與他們認識的朋友為他們準備了酒菜,菜肴豐盛,檔次不低。無事獻殷勤,劉惔並不領情反而準備抬腿走人。可王濛的階級覺悟顯然沒有他那麼高,又加上肚子餓得實在難受,就對劉惔說:“不過是吃頓飯,填飽肚皮而已。為什麼要拒絕別人的一番好意呢?”劉惔一臉的正人君子回答道:“子曰: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我們不要跟小人打任何交道。這些‘小人’想用一頓飯就拉攏腐蝕我們,不要給他們任何機會。”可笑的是《世說新語》把這個故事居然記載到了“方正”一章裏,實在讓人看不出來“方正”之意藏於何處?能看得出的隻有豪門子弟鼻孔朝天的自大表情。在我們的形象世界裏,兩晉的風流雅士散淡儒雅,透著文人雅士的桀驁。可誰又能讀出他們心底裏的貪婪和攫取利益時的不擇手段。
不光在對待庶族、寒門的態度上表現得不容商量,即便在士族內部,他們也要劃出個三六九等。這些士族子弟引以為榮的資本就是那一張士族俱樂部發放的VIP金券,拿著它就可以登堂入室,鄙夷世俗。在當時,那些早年渡江的百家士族成了貴族中的貴族,他們還特地修訂百家譜作為榮耀的象征。而那些晚來的士族,就被打入另冊,見了他們就得矮上三分。百家之中,也要按照父祖的地位再加甄別,發達早的家族就有資格對別人顯擺自己的家門的招牌,時時處處顯示一個老牌士族的衝天牛氣。
南朝宋武帝的舅舅路慶之出身寒微,屬於典型的寒門。有一天,他的孫子路瓊之去拜訪當朝的名門望族王僧達。王僧達先是一副愛理不理的臭模樣,樣子擺擺也就算了,可這位爺以戲人為樂趣,他問道:“以前在我家養馬的仆役路慶之,算你什麼親戚?”說著話他又喝令下人,將路瓊之坐過的胡床燒掉。這等於是在取笑路慶之的出身,皇帝的舅舅尚且受此待遇,其他人等也就可想而知了。路太後聽說這件事後大怒,打狗還要看她這個主人的麵,如此拿自己娘家人開涮,她這個太後的顏麵何存?路太後就跑到皇帝麵前哭訴。宋武帝也隻能說:“瓊之少不更事,何必無事到王家去,自取其辱。人家王僧達是貴公子,豈能為此事輕易問罪?”在身份這個問題上,皇帝也不好強出頭。士族強力排斥庶人寒流,使兩者身份地位有了雲壤之別。嚴格的等級觀念,深深紮根於官家權力結構之中。
查戶口查出驚天血案
魏晉時期,在達官貴人的家門口通常都會豎有兩根柱子,左邊的柱子稱“閥”,右邊的柱子稱“閱”,這兩根柱子的功用就是用來榜貼本戶的功狀,炫耀家族的榮耀。閥、閱便成為做官人家的一種標誌。所以在當時世代為官的人家,又稱閥閱、門閥士族或世家大族。門閥製度可以說是豪門政治的產物,它發端於東漢,極盛於魏晉,到了南北朝時逐漸走下坡路。在門閥製度下,家世聲名是衡量個人身份的最高標準。隻有那些祖輩有人做官、名望較高而且代代相傳的人,才能被承認屬於“士族”。士族中間也有高低差別。一般來說,族人能長期保持上品官級的,是最高一層,稱為“右姓”、“茂姓”。他們不但在當地是首屈一指的名門望族,就是放之四海也是牛人世家。天下誰人不識君,誰人又敢不識君。其他大族雖然也能混入士族序列,但身份和地位不能望其項背。
對於士族來說,門第族望高於一切,因為這是他們通向權力的登雲梯。也正因為如此,他們才要想盡一切辦法延續自己的“高貴血統”,保持自己家族血統的純潔性。中國人講究婚姻的門當戶對,應該與此有關。士族之間互相通婚,拒絕士庶聯姻。在平時生活中,他們也鮮有交往,偶有交往,也是點到即止。士族為了明確自己的身份,采用了各種辦法,其中編撰“家譜”最是風行。他們希望借此將祖上的榮光照進現實。
那些把持著高位顯職的士族大鱷們也利用自己手中的公權力,助長這種風氣的蔓延。尤其在朝廷取仕用人方麵,組織上是一定要“稽族譜而考其真偽”,用來防止庶族人員假冒。宋、齊之後,政府還專門設立了一個機構“譜局”,其實這個“譜局”在很多時候所表現出來的狀況是完全不靠譜的。士族為了標榜自己炫目的身份,還專門發明了一套煩瑣的禮儀。例如,當時在士流官宦中間,流行一種避家諱的風氣。
也就是說,在這班人麵前,絕對不能舌頭打滑說出他們祖輩任何一人的名字,就連同音不同字也不行,必須找其他義同音不同的字來代替。否則的話,便是犯了忌諱,搞不好就抓你去蹲班房或者暴力相向。東晉時王忱去拜訪太子洗馬桓玄(桓溫之子),桓玄設酒宴招待。王忱因為剛吃過寒食散,不能喝冷酒,於是連呼左右將酒拿去溫一溫再飲。沒料到這一嗓子觸犯了桓玄父親桓溫的名諱。桓玄感受到了莫大的恥辱,可他又不敢得罪這位望族,一時之間情緒激動竟在酒席之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說實話,就是王忱有所準備,一般人要想在日常交往中不犯別人的忌諱,難度係數還是相當大的。但當時也有一些高人,卻能夠做到“日對千客,不犯一人之諱”,真是讓人佩服之至。
在這種動輒就往臉上貼金的門閥製度下,士族成為當仁不讓的特權階層。比如梁武帝在對待自己的親屬和士族時,不許動用法律。也就是說法律對這些特權階層來說,是無效的;換句話說,法律隻對庶族和寒門人士造成傷害。士族人員犯罪,可以得到寬大處理或者直接赦免。而老百姓犯罪,就會立馬撕去溫情的麵紗,如該連坐的,無論老幼都不能幸免;一個逃亡,全家人都跟著“沾光”罰做苦工。另外士族還享有免稅權,因此他們多兼營商業,賺的每一分錢都能進自己的腰包。東晉時期,山陰的豪強士族們紛紛走經商之路,用手中的權力去兌換現實的利益。謝安有一個同鄉被罷官後從廣州回建康,帶來蒲葵扇五萬把。謝安取一把自用,不知不覺中充當了一回廣告代言人,建康的士人們都跟在他後麵爭出高價購買,該同鄉獲利數倍。士族還享有免役特權,也就是不用扛槍到邊境站崗放哨。齊朝與北魏接境的揚、徐二州,三個人中間有兩個人要去服兵役。為逃避繁重的徭役,民眾被迫或自斬手足,或投靠士族為奴,稱為“屬名”,附屬於士族戶下,為戶主服役,比服官役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