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畫論》中的這種論調,且亦見之於他的《戲劇藝術論》,見之於盧梭的《致阿朗貝論劇書》,見之於伏爾泰的《悲劇集序文》。這種以藝術服役道德的思想,從沒有比在十八世紀,當布歇(Boucher)與弗拉戈納爾(Fragonard)畫著最放浪的作品的時代表現得更鮮明更徹底的了。
在經營著這種令人下淚的道德色彩濃重的藝術時,那種在線條、色彩、光暗與構圖中蘊蓄著“美”的純粹藝術又將變得如何?狄德羅直接地把它隸屬於喚引強烈情緒的思念中:“……一切構圖,當它具有所應具有的一切情緒時,它必然是相當美了。”(《畫論》)十七世紀時,明晰顯得是足以形成“美”的條件;十八世紀時,“心”突然起了反抗而昌言最美的作品是感人最甚的作品了。
如果說是狄德羅定下這種藝術的公式,那麼當以格勒茲為實行者了。
一七五五年,格勒茲(Greuze,一七二五—一八〇五)三十歲。這是大藝術家天才怒放的年齡。格勒茲滿懷躊躇著他的成功來得如是遲緩,他決心和官家藝術與傳統決絕了。他製作了一張題材頗為奇特的畫:《一個家長向兒童們讀<聖經>》。圖中畫著整個家庭,母親、孩子、犬,圍繞著在談《聖經》的老父。全景籠罩著一股親切淳厚的氣氛。那時代距盧梭發表中選第雄學院論文剛好六年,那年上盧梭又發表他的《民約論》。這是一個嶄新的世界慢慢地開展的時代。
一個富有而知名的鑒賞家到畫室去,看見了這幅畫,買了去,在他私邸中開了一個展覽會。群眾都去參觀,那張畫的聲名於焉大盛。大家被它感動得下淚。
同年,格勒茲獲得畫院學員的頭銜,從此他有資格出展品於官家沙龍了。他的聲名大有與日俱增之勢。一個慷慨的藝術愛好者助了他一筆川資,他便到羅馬去勾留了若幹時。他在那裏並不有何感興,工作亦不見努力。回來之後,他仍從事於當年使他成名的畫品。他除了家庭瑣事與家庭戲劇以外幾乎什麼也不畫了。作品中如《瘋癱的父親》《受罰的兒子》《極受愛戴的母親》《君王們的糖果》《祖母》《夫婦的和平》《嶽母》……榮名老是有增無減。格勒茲變成公認的道德畫家了。在一七六五年沙龍論文中,狄德羅大書特書:“這是美,至美,至高,是一切的一切!”一七六一年,看到了《鄉村新婦》一畫之後,狄德羅喊道:“啊!我終於看到了我們的朋友格勒茲的作品了,可不是容易的事,群眾老是擁擠在作品前麵。題材是美妙的,而看到這畫時又感到一種溫柔的情緒!”他甚至把這張畫連篇累牘地加以敘述,讚美它最微細的部分的選擇。至於素描與色彩,他卻一字不提。構圖也講得不多。他在提及“十二個人像聯係得非常妥恰”之時,立刻換過口氣來說他“瞧不起這些條件”。然而他又附加著說:“如果這些條件在一幅畫中偶然會合而不是畫家有心構造的,並且不須要任何別的犧牲,那麼,他認為還可滿意。”這種批評固然不足為訓,因為他的見解欠周密;但於此可見他的主張如何堅決。
一七六五年沙龍論文中,狄德羅狂熱地描寫兩幅巨畫,一是《父親的詛咒》,二是《受罰的兒子》。它們的確能予人以全盛時代的狄德羅的準確的觀念。
兩幅畫所發生的場合都是在一個鄉人的家庭裏。在《父親的詛咒》中,父親與兒子中間正經過了一番劇烈的口角。椅子仰翻在地下,到處是淩亂的景象。父親向前張開著臂抱,滿麵怒容,口裏說著詛咒的話;另一方麵,兒子在高傲與輕蔑的姿勢中轉身出走。這幕家庭爭執的焦點卻在另一個神秘的人物身上。那是一個倚在門側的兵士,專事誘致青年去從軍的頭目。兒子一定為甘言所惑,簽了什麼契約,回來請求父親答應他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