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天久不雨,吾欲暴絚而奚若曰:‘天久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毋乃不可與然則吾欲暴巫而奚若曰:‘天則不雨,而望之愚婦人,於以求之,毋乃已疏乎’”
穆公所謂“巫''縣子所謂“愚婦人”,曾經在“歲旱”時被考慮“暴”之以求雨,可見“求雨以女巫”,確實曾經作為民俗禮儀施行。
左傳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公欲焚巫旭。”杜預(集解):“巫訄,女巫也,主祈禱請雨者。”也是女巫在大旱時應當承當獻身求雨這一神職責任的證明。
以女巫為主角的求雨形式,使人聯想到黃帝傳說中“女魃”在琢鹿之戰中的作用。
求雨,其實是旱季一種全民性的運動,其形式,正如一場麵對自然的戰爭。“女魃”作為強大的自然力的一種象征,已經在涿鹿之戰的傳說中以戰勝者的形象得到表現。
(國語楚語下)記載楚大夫觀射夫關於“巫”的神職分工的言論,說道:“在男曰‘覡’,在女曰‘巫’。”韋昭注:“‘巫’、‘覡、見鬼者。(周禮),男亦曰‘巫’大約最初的“巫”多是女性,後來又出現了男巫。
凡以神仕者,掌三辰之法,以猶鬼神示之居,辮其名物。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示物尨,以褕國之冶荒,民之劄喪東漢學擊鄭玄的解釋,說到所謂“神仕”與交通“天神人鬼地祗”這一神職的關係,也明確說:“在男曰‘覡’,在女曰4巫’”。唐人賈公彥疏則明確說:“此‘神仕,‘巫女巫在與凶災和死喪相抗爭的活動中,是寄托著取勝的期望的神格與人格兼於一身的代表。她是戰鬥者,也是犧牲者。
女巫的神力,一部分是因這種悲壯的演出而生發出來的。
(宋史外國列傳二夏國下)中,有關於戰前卜筮的形式的記載。其中雖然沒有明確指出是否女巫操作但是其程序和方式,有助於我們理解當時女巫所主要承擔的戰爭巫術的形式篤信機鬼,尚詛祝,每出兵則先卜。卜有四:一、以艾灼羊脾骨以求兆,名炙勃焦’;二、擗竹於地,若揲蒈以求數,謂之‘擗算、三、夜以羊焚香祝之,又焚穀火布諍處,晨屠羊,視其腸胃通則兵無阻,心有血則不利;四、以矢擊弓弦,審其聲,知敵至之期與兵交之勝負。”
漢匈戰爭的背景和胡巫的影響
西漢神祀係統中,有“胡巫’的存在。“胡巫“,是來自匈奴等文化進程落後於中原的北方部族的巫人。通過“胡巫”的活動,可以了解漢文化和匈奴文化的一種特殊的曆史聯係,也可以片斷察知早期戰爭中“返”的作用。
鄭玄注“百物之神(說文鬼鬱)“払老棺物也,(史記封禪書)記述漢初“天下已定”,“長安置諸祠祝官、女巫”,確定了新的祠祀製度。在西漢王朝最初建立神權秩序時,“女巫”曾經作為正式神職人員服務於都城長安的皇家神祠。
曰:‘天久不雨,吾欲暴絚而奚若曰:‘天久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毋乃不可與然則吾欲暴巫而奚若曰:‘天則不雨,而望之愚婦人,於以求之,毋乃已疏乎’”
穆公所謂“巫''縣子所謂“愚婦人”,曾經在“歲旱”時被考慮“暴”之以求雨,可見“求雨以女巫”,確實曾經作為民俗禮儀施行。
左傳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公欲焚巫旭。”杜預(集解):“巫訄,女巫也,主祈禱請雨者。”也是女巫在大旱時應當承當獻身求雨這一神職責任的證明。
以女巫為主角的求雨形式,使人聯想到黃帝傳說中“女魃”在琢鹿之戰中的作用。
求雨,其實是旱季一種全民性的運動,其形式,正如一場麵對自然的戰爭。“女魃”作為強大的自然力的一種象征,已經在涿鹿之戰的傳說中以戰勝者的形象得到表現。
(國語楚語下)記載楚大夫觀射夫關於“巫”的神職分工的言論,說道:“在男曰‘覡’,在女曰‘巫’。”韋昭注:“‘巫’、‘覡、見鬼者。(周禮),男亦曰‘巫’大約最初的“巫”多是女性,後來又出現了男巫。
凡以神仕者,掌三辰之法,以猶鬼神示之居,辮其名物。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示物尨,以褕國之冶荒,民之劄喪東漢學擊鄭玄的解釋,說到所謂“神仕”與交通“天神人鬼地祗”這一神職的關係,也明確說:“在男曰‘覡’,在女曰4巫’”。唐人賈公彥疏則明確說:“此‘神仕,‘巫女巫在與凶災和死喪相抗爭的活動中,是寄托著取勝的期望的神格與人格兼於一身的代表。她是戰鬥者,也是犧牲者。
女巫的神力,一部分是因這種悲壯的演出而生發出來的。
(宋史外國列傳二夏國下)中,有關於戰前卜筮的形式的記載。其中雖然沒有明確指出是否女巫操作但是其程序和方式,有助於我們理解當時女巫所主要承擔的戰爭巫術的形式篤信機鬼,尚詛祝,每出兵則先卜。卜有四:一、以艾灼羊脾骨以求兆,名炙勃焦’;二、擗竹於地,若揲蒈以求數,謂之‘擗算、三、夜以羊焚香祝之,又焚穀火布諍處,晨屠羊,視其腸胃通則兵無阻,心有血則不利;四、以矢擊弓弦,審其聲,知敵至之期與兵交之勝負。”
漢匈戰爭的背景和胡巫的影響
西漢神祀係統中,有“胡巫’的存在。“胡巫“,是來自匈奴等文化進程落後於中原的北方部族的巫人。通過“胡巫”的活動,可以了解漢文化和匈奴文化的一種特殊的曆史聯係,也可以片斷察知早期戰爭中“返”的作用。
鄭玄注“百物之神(說文鬼鬱)“払老棺物也,(史記封禪書)記述漢初“天下已定”,“長安置諸祠祝官、女巫”,確定了新的祠祀製度。在西漢王朝最初建立神權秩序時,“女巫”曾經作為正式神職人員服務於都城長安的皇家神祠。
(三輔黃圖)卷五引(漢武故簾):“武帝時祭泰乙,上通天台,舞八歲童女三百人,祠祀招仙人。”甘泉通天台“柯祀“時使用“八歲童女三百人''令“舞”以“招仙人”''也可以說明“女巫”在當時神祠製度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