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婦女的參與和軍事的成敗(2 / 3)

右答道,將軍盡如何更戰”李陵報曰:“體著三槍四槍者,車上載行;一槍兩槍者,重重更戰。”下營來,頓食中間,(李)陵欲攢軍,方令擊鼓。一時打其鼓不鳴。李陵自哎:“天喪我等,歎之未了,從弟(第)三車上,有三條茛氣,向上衝天。李陵處分左右所搜括,得〔兩〕個女子,年登二八,亦在馬前,處分左右斬之,各為兩段》其鼓不打,自鳴吼喚。庾信詩雲軍中二女憶,塞外夫人城。”更無別文,正用此詩。胡還大走,漢亦爭奔,斬決匈奴三千餘漪旋割其耳,馬上馱行,敘錄之時,擬馮(兒)為騶。夜望西北,曉望糸南,取路而行,故望得瓞。

放焯變文中的李陵斬女故和,說明了女子不利於軍的觀念曾經從有深刻而廣泛的社會影響。

所謂“得〔兩〕個女子”,其中“兩”字是校錄荇所補令人不解的是,何以車上“有三條黑氣,向上衝天”,而搜得女子冇兩人。庾信詩原句為:“軍中女子氣,塞外夫人城。”並不言“二女”,可見如果補女子人數,當以“得(三)個女子”為是。

軍中得力兒男事

以為女子妨害軍求,當然是一種迷信意識,但是這種意識的形成,可能也是有一定的戰爭史的經驗以為基礎的。

(商君書兵守)中所謂“慎使三軍無相過”,以及‘壯男過壯女之軍,則男貴女,而奸民有從謀,而國亡”,墨子號令)中所謂“女子到大軍,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無並行”等,可能也與這樣的觀念有關。

這種觀念,對後世有重要的影響。

唐人楊巨源(方城驛逢盂侍禦)詩寫道走馬溫揚直隼飛,相逢撥鑠理征衣。軍中得力兒男-入驛從容見落暉。所謂“軍中得力兒男如”一語,體現出一種較為普遍的社會意識。

在傳統儒學否定女子應有的社會地位和人格尊嚴的觀念風於世的時代,女子被排除在重要的社會政治生活、文化生活以及生活之外,是一種不合理的現象。

漢代女學者班昭曾經著(女誡),被認為是最早的女子教育專門著作。(女誡)共七篇,加上序文,共約1600餘字七篇依次為(卑弱)、(夫婦)、(敬埴)、(婦行)、(專心)、(曲從)、(和叔妹)。有人說,其中“(卑弱)篇是通貫全書的宗旨”。

班昭在(女誡卑弱)中,是這樣劃分男女之間的剛與柔、強與弱的鮮明界隔的:

陰陽殊性,殍女異行。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男以強為貴,女以弱為美。故邨訪有雲:“生男如狼,猶恐其坻:生女如鼠,猶恐其虎。”

“女以弱為美“的觀念,後來成為千百年來規範女子思想行為的鐵律。而所謂“男女異行”規定的社會角色的曆史差別,也形成極其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金史真宗本紀下)記載金朝臨滅亡時的史貨,宋軍和元軍聯合進攻金朝最後的統治據點蔡城,金人頑抗。在城破之日的前35天,開始調用婦女守城:

十二月甲戌,盡藉民丁昉守,括婦人壯健者假男子衣迕,運大石。上親出撫軍。

動員女子參加守城之役,卻又“假男子衣冠”,是不願示弱於敵,還是另外有其他的因素,頗可發人深思。或許在當時漢人、文真人或蒙占人的文化觀念中,有女子不利於軍事的意識存在。

古久的迷信:女子對於戰爭的神秘作用

我們在前麵說到以所謂被稱作“暴返‘曝座”的所謂“求雨閉諸陽,縱諸陰”的形式求雨的文化現象,很可能與高山族“女巫登上公廨屋頂,向公眾全裸,向神顯示裸體”的形式相近。

在中國古代戰爭史的資料中,我們看到與女巫求雨形式相類的實例(流寇誌)卷二在關幹明末農民軍在安徽作戰的記述中寫道:

(崇禎八年月甲戌廿二)是日圍六合,棵婦女教千,詈城下,嬈詛者磔之。

攻城時“棵婦女數千,詈城下”的作法,當然也是一種女巫詛軍形式的遺存。聯想到高山族平埔人社會中的女見“驅魔時一麵揮刀,一麵‘發出可怕的喊聲或時改陰森聲音喊叫“罟城下”或與“發出可怕的喊聲或時改陰森聲音喊叫”表現出共同性,而“揮刀”的動作特征,則反映女巫的這一類神秘表演,其實原本就曾經運用於早期戰爭中又如清人魏源(聖武記)卷八(乾隆臨情靖賊記)中所記述乾隆三十九年(公元1774年)兗州壽張(今山東陽穀東南)起義軍數千人攻陷壽張、堂邑(今山東聊城西)、陽穀(今山東陽穀),又分趨臨清(州治在今山東臨清)、東昌(府治在今山東聊城),阻隔運河通路的情形,其中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