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政府這種嚴酷的海禁政策的統治下,造船和航運的正常發展都受到暴烈的摧殘。當時出現了兼有水上武裝的違禁經營海外貿易的商人。他們鋌而走險,冒死求利,雖然使中國曆史悠久的航海事業不絕如縷,可是其航運規模和實際效益與西方自由貿易相比,已經微不足道。有的最終還淪為真正的海盜。明人謝傑就曾經說:“寇與商同是人,市通則寇轉為商,市禁則商轉為寇。”清王朝實行對全國的統治後,由於淸初東南沿海的反清力童比較強大,而且具有航海力量上的優勢,因而清政府仍舊推行海禁政策,封鎖海域,凡漢人出洋即被稱為“自棄王化”,一律斬首。順治十八年(1661年),清政府為了孤立在台洧的鄭成功的抗清勢力,防止其向大陸發動攻勢,進一步頒行所謂“遷海令”,強行命令北起激海灣,南到廣東惠州、連州一線的沿海居民一律內遷30裏到50裏。據江日升的<台灣外紀>卷一二記載,當時清朝政府下令將所有沿海船隻悉行燒毀,寸板不許下水違者死無赦。”例如福建晉江安海,就呈現出一派淒慘至極的狀況,丙申(1656年)焚親,化為灰燼:辛醜(1661年)遷界,鞠為茂草。無屋可居無田可種。老弱轉死溝壑,壯者散居外鄉。抒空南國,霜招雪窖之魂:淚灑西郊,冷遷民之骨。”商船民船一律嚴禁下海航行,這對於海上交通亊業無疑是嚴重的打擊。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統一台灣,次年宣布停止海禁,開放直隸(今河北)、山東、江南(今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各省的海岸。但這種所謂“開海”,還是規定了種種限製,例如出海貿易、補魚,仍然限令隻能使用五百石以下的船隻,梁頭不得超過一丈八尺,同時還要進行登記,激納稅款等等。
淸政府宣布停止海禁後,設立粵海(廣州)、閩海(漳州)、浙海(寧波)、江海(雲台山)四榷關,處理對外商務。乾二十二年(1757年)下令關閉其他所有開放的通商港口,隻保留廣州港與國外通商。作出這一決策的出發點是廣州遠離北京,即使發生意外,不致於對京師造成直接威脅,而且廣州有虎門等炮台防務設施較其他海港完備。乾隆在上諭中說虎門、黃埔設有官兵,較之寧波可以揚機直達者,形勢亦異。”這種隻保留一個口岸的局麵一直維持了80多年,直到鴉片戰爭爆發,天朝帝國的大門被西方軍艦的大炮轟開。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英使馬戛爾尼來華,提出通商和互派使節的要求,被淸政抱以“與天朝體製不合,斷不討行”“天軔物產豐盈,無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貨物以通有無”而回絕。軎慶二十一年<設16年>,英國再次提出通商黃易,清王朝仍是以“天朝不寶遠物”,“後毋庸遣使遠來,徒煩坺涉,但能傾心效順,不必歲時來朝始稱向化”,再次加以拒絕。
在明朝政府這種嚴酷的海禁政策的統治下,造船和航運的正常發展都受到暴烈的摧殘。當時出現了兼有水上武裝的違禁經營海外貿易的商人。他們鋌而走險,冒死求利,雖然使中國曆史悠久的航海事業不絕如縷,可是其航運規模和實際效益與西方自由貿易相比,已經微不足道。有的最終還淪為真正的海盜。明人謝傑就曾經說:“寇與商同是人,市通則寇轉為商,市禁則商轉為寇。”清王朝實行對全國的統治後,由於淸初東南沿海的反清力童比較強大,而且具有航海力量上的優勢,因而清政府仍舊推行海禁政策,封鎖海域,凡漢人出洋即被稱為“自棄王化”,一律斬首。順治十八年(1661年),清政府為了孤立在台洧的鄭成功的抗清勢力,防止其向大陸發動攻勢,進一步頒行所謂“遷海令”,強行命令北起激海灣,南到廣東惠州、連州一線的沿海居民一律內遷30裏到50裏。據江日升的<台灣外紀>卷一二記載,當時清朝政府下令將所有沿海船隻悉行燒毀,寸板不許下水違者死無赦。”例如福建晉江安海,就呈現出一派淒慘至極的狀況,丙申(1656年)焚親,化為灰燼:辛醜(1661年)遷界,鞠為茂草。無屋可居無田可種。老弱轉死溝壑,壯者散居外鄉。抒空南國,霜招雪窖之魂:淚灑西郊,冷遷民之骨。”商船民船一律嚴禁下海航行,這對於海上交通亊業無疑是嚴重的打擊。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統一台灣,次年宣布停止海禁,開放直隸(今河北)、山東、江南(今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各省的海岸。但這種所謂“開海”,還是規定了種種限製,例如出海貿易、補魚,仍然限令隻能使用五百石以下的船隻,梁頭不得超過一丈八尺,同時還要進行登記,激納稅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