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為什麼能拉動車(1 / 1)

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你也許會馬上想到它們要互相抵消,對物體的運動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那麼馬拉車,車也拉馬,用力相等而且方向還相反,車豈不該永遠動不了啦!可是實際上,馬拉車跑得挺好,這是怎麼回事呢?

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兩個力要能互相抵消,或者說二力平衡,需要一個基本條件,那就是它們要同時作用在一個物體上。當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是分別作用在甲、乙兩個物體上的,各起各的作用,不能相互抵消。

錘子掉到腳上,腳對錘子的作用力作用到錘子上,使它停下來;同時錘子對腳的反作用力作用到腳上,腳被砸腫了。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並沒有相互抵消。同樣道理,馬拉車的力和車拉馬的力也不能相互抵消。

那麼,馬拉車、車拉馬的問題該怎樣正確解釋呢?要弄清這個問題,我們除了要想到牛頓第三定律外,還要用牛頓第二定律。讓我們先看車在水平方向受到什麼力,有馬拉車向前的力f1和地麵對車輪的阻力f。

馬在水平方向受了什麼力呢?有車向後拉馬的力f1''和馬蹄向後蹬時,地麵對馬的向前的反作用力f2''。這四個力中,f1和f1''是一對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它們總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但因分別作用到車上和馬上,所以不會相互抵消。

車為什麼能前進呢?是因為它受的兩個力不相等:馬拉車的力f1大於地麵對車的阻力f。

馬為什麼能前進呢?也是因為它受的兩個力不相等:它用較大的力f2蹬地時,地對它也就產生了較大的反作用力f2''。當f2''大於車拉它的力f1''時,馬就產生向前的加速度而啟動了。

消除在馬拉車問題上這一類錯誤想法的關鍵在於要理解到: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是分別作用到兩個物體上的,而一個物體的運動情況隻決定於此物體所受的力,與它對別的物體的作用力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