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格麗特·德·默爾和她的《滅頂》(1 / 2)

《滅頂》我喜歡,開頭我就喜歡。同胞妹妹阿曼達突發奇想,要和姐姐麗娣在那兩天裏互換身份,讓姐姐代她去澤蘭參加她教女的慶祝會,她替姐姐帶孩子,陪同姐夫去參加另外一個派對。姐妹倆長得像,偶爾客串一下彼此的確挺好玩。我也愛琢磨一些詭異的念頭,比如世界上是否還有另外一個自己在,比如自己能否成為另外一個人。但這種怪念頭隻能沒事瞎想想,付諸實踐很可能會是場災難。果然,姐姐出門就趕上了荷蘭五百年不遇的大洪水,三十六小時之內澤蘭一片汪洋,麗娣成了八百多死難者之一。姐姐死後,妹妹一度生活在愧疚和秘不示人的慶幸裏:前者人之常情;後者需要解釋一下,事情的起因在於,姐夫曾是阿曼達短暫的男朋友,她對姐姐與姐夫的恩愛幸福滿懷嫉羨——這麼多年她跟在姐姐屁股後頭亦步亦趨,為什麼好事她總要慢半拍呢?由此看來,怪念頭並非都是偶然的靈光乍現,冤是有頭債是有主的,隻是阿曼達沒料到出門撞見鬼,五百年一次的事就讓姐姐趕上了。

這僅僅是開頭,我更感興趣的是接下來。小說兩條線往下走:一條是姐姐短暫的三十六小時命懸一線的描述,一條是妹妹接下來漫長的一生生活。德·默爾把麗娣與洪水的生死搏鬥巨細靡遺地呈現出來,二十五歲的人生中的最後一天半,占據了小說的半壁江山,阿曼達八十五年的生活占了小說的另外一半篇幅。這裏有個等式,三十六小時與一生。德·默爾技術上的高明正在於此,她有能力對關鍵處的每一秒鍾做奢侈的鋪排,也有能力將幾十年彈指一揮間。必須承認,她對人與自然角力的現實主義描繪宏闊壯觀,她緊繃災難的弦,張力堅挺到小說最後;單就這一點,小說在故事上也已經相當成功了。但對《滅頂》來說,僅有天災是不夠的,它要細致入微,打開我們內心幽暗的靈魂風景,在小說的另一半,阿曼達的一生裏,“人禍”如影隨形。

姐妹倆的故事的確是開了頭就刹不住車,死者長已矣,糾結都留給了活下來的人。阿曼達悲傷、愧疚、不安,所有情感都很真誠,她贖罪一般代替姐姐照料姐夫和孩子;但不可否認,她的確也成功地篡了位,成了她姐姐的丈夫的妻子,她在猶疑和糾結中用實踐和時間證明了:她可以成為另一個人。現在,她作為姐姐麗娣生活在這個世界上。逝水年華,有一天阿曼達不高興了,她重又開始糾結,為什麼要作為另外一個人活著?她不想成為替身,她想成為她自己。她阿曼達就是阿曼達,她不是麗娣。問題是,一個人能否真正成為自己?在我看來,正是從這個疑問起,《滅頂》開始攀向另外一個高度。

應該說,阿曼達成功了。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她和姐夫離婚了,她的後半生基本上按照自己的意願在往下走;中年以後,她的確是作為一個獨立(孤獨br孤單)的女人出現在小說裏。在這一段缺少豐沛細節、略顯渙散的生活裏,她擺脫了姐姐的陰影;作為死者,麗娣逐漸被人遺忘,阿曼達成了父母唯一的女兒;所有人提到布洛維爾家時,隻會說布洛維爾家的女兒阿曼達,而不會說,布洛維爾家的小女兒阿曼達。她用孤獨、兒女的離開、親人的死亡證明了阿曼達就是阿曼達,阿曼達不是麗娣。

《滅頂》我喜歡,開頭我就喜歡。同胞妹妹阿曼達突發奇想,要和姐姐麗娣在那兩天裏互換身份,讓姐姐代她去澤蘭參加她教女的慶祝會,她替姐姐帶孩子,陪同姐夫去參加另外一個派對。姐妹倆長得像,偶爾客串一下彼此的確挺好玩。我也愛琢磨一些詭異的念頭,比如世界上是否還有另外一個自己在,比如自己能否成為另外一個人。但這種怪念頭隻能沒事瞎想想,付諸實踐很可能會是場災難。果然,姐姐出門就趕上了荷蘭五百年不遇的大洪水,三十六小時之內澤蘭一片汪洋,麗娣成了八百多死難者之一。姐姐死後,妹妹一度生活在愧疚和秘不示人的慶幸裏:前者人之常情;後者需要解釋一下,事情的起因在於,姐夫曾是阿曼達短暫的男朋友,她對姐姐與姐夫的恩愛幸福滿懷嫉羨——這麼多年她跟在姐姐屁股後頭亦步亦趨,為什麼好事她總要慢半拍呢?由此看來,怪念頭並非都是偶然的靈光乍現,冤是有頭債是有主的,隻是阿曼達沒料到出門撞見鬼,五百年一次的事就讓姐姐趕上了。

這僅僅是開頭,我更感興趣的是接下來。小說兩條線往下走:一條是姐姐短暫的三十六小時命懸一線的描述,一條是妹妹接下來漫長的一生生活。德·默爾把麗娣與洪水的生死搏鬥巨細靡遺地呈現出來,二十五歲的人生中的最後一天半,占據了小說的半壁江山,阿曼達八十五年的生活占了小說的另外一半篇幅。這裏有個等式,三十六小時與一生。德·默爾技術上的高明正在於此,她有能力對關鍵處的每一秒鍾做奢侈的鋪排,也有能力將幾十年彈指一揮間。必須承認,她對人與自然角力的現實主義描繪宏闊壯觀,她緊繃災難的弦,張力堅挺到小說最後;單就這一點,小說在故事上也已經相當成功了。但對《滅頂》來說,僅有天災是不夠的,它要細致入微,打開我們內心幽暗的靈魂風景,在小說的另一半,阿曼達的一生裏,“人禍”如影隨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