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期間的中國社會……(2 / 3)

這一時期,主要工業部門特別是重工業各部門的現代化生產設備和生產能力有了很大的增長。這三年新增的煉鋼能力占從新中國成立到1979年新增煉鋼能力的36.2%,采煤能力占29.6%,棉紡錠占25.9%。這一時期,還增加了許多新的工業產品品種,工業產品的自給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工業總產值和主要工業產品產量,特別是鋼鐵等重工業產品產量迅速增長。1960年與1957年相比,工業總產值由704億元增加到1650億元(按1957年不變價格計算),增加了1.34倍。其中重工業產值由330億元增加到1100億元,增加了2.3倍。主要工業產品除了糖、絲等少數產品產量下降以外,原煤、原油、電、鋼鐵等都有大幅增長。同時,工業布局得到進一步改善。在工業總產值中,沿海地區工業產值的比重由1957年的67.9%下降到1960年的65.3%,內地由32.1%上升到34.7%。

這一時期,由於發展程度不均衡,經濟比例關係嚴重失調。一是,1958年到1960年三年,積累率分別達到33.9%、43.9%、39.6%,大大超過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已經較高的平均積累率24.2%。積累與消費的比例關係嚴重失調。二是,從1957年到1960年,重工業增長了23倍,而農業卻下降了22.8%。工農業比例失調,重工業畸形發展。三是,工業內部各部門諸如輕重工業之間、重工業內部加工工業和采掘工業之間以及加工工業之間的比例關係嚴重失調。工業生產建設的經濟效益大幅度下降。在工業生產方麵,產品質量下降;勞動生產率降低;物質消耗增加,成本提高;流動資金占用增加。在工業項目建設方麵,也同樣存在建成投產少、建設周期長、占用資金多、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率下降、報廢損失嚴重、經濟效益差等問題。

最嚴重的是農業生產的下降。從1959年起,全國農田連續遭受大麵積自然災害,農副產品產量急劇下降。據有關資料,農業總產值由1957年的537億元降至1960年的415億元,下降了22.7%。糧食產量由1957年的19505萬噸降至1960年的14350萬噸,棉花產量由3280萬擔降至2125.8萬擔,油料作物產量由8391.9萬擔降至3881萬擔,生豬的存欄數由14590萬頭降至8227萬頭。1960年同1957年相比,城鄉人民平均的糧食消費量減少了19.4%,其中農村人均消費量減少23.7%。植物油人均消費量減少23%。豬肉人均消費量減少23.7%。不少省份農村人口死亡增加。據正式統計,1960年全國總人口比上年減少1000萬。突出的如河南省信陽地區,1960年有9個縣死亡率超過100‰,為正常年份的好幾倍。

這些情況,使得突擊發展生產和生產力的成效大打折扣,經濟“大躍進”未能真正實現。

2.生產關係狀況

人民公社化運動的中心內容,是進一步提升剛剛建立起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生產關係。

1957年冬到1958年春全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需要,促成了農村的人民公社化。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認為,把規模較小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合並和改變成為規模較大的、工農商學兵合一、政社合一、集體化程度更高的人民公社,是目前農村生產關係飛躍發展、農民覺悟迅速提高的必然趨勢。人民公社將是建成社會主義和逐步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最好的組織形式,它將發展成為未來共產主義社會的基層單位。到1958年10月底,全國農村建立的人民公社達到26000多個,入社農戶占農戶總數的99%以上。1958年下半年至1959年,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試辦了以大工廠、街道、機關或學校為中心的三種類型的城市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實行政社合一,是工農商學兵、農林牧副漁無所不包的聯合體。它將本社範圍內的工農業生產、交換、文化教育、軍事和政治事務統一管理起來。人民公社還將勞動力按軍隊編製組成班排連營,采取大兵團作戰的方法,從事農業生產。從生產關係的角度看,人民公社具有“一大二公”的基本特點。所謂“大”,就是將原來一二百戶的合作社合並成為四五千戶以至一二萬戶的人民公社。一般是一鄉一社。作為“共產主義試點”的河北省徐水縣,還有河南省修武縣,都是一縣一社。所謂“公”,就是將幾十上百個經濟條件、貧富水平不同的合作社合並後,一切財產上交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補。人民公社剛建立時,實行公社、管理區、生產隊三級管理。其財產核算單位有的是公社,有的是管理區(相當於原來的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或者後來的生產大隊),在此範圍內統一核算,統一分配,實行部分的供給製。公社建立後,土地歸公社所有,公社可以隨意調動和無償征用土地,有權調動有時甚至是無償調動自然村裏的勞動力。

這種人民公社超越了當時生產力實際水平的要求。嚴重的平均主義,挫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使勞動生產率大大降低。在“一平二調”(即平均主義和無償調撥)現象嚴重的地方,勞動力大量外流,耕畜家禽家畜被大量宰殺,農具大量損壞,營養性疾病嚴重流行,土地耕作粗放或大量荒蕪,產量一減再減。這種狀況不僅導致農民被剝奪,而且也製約了生產力的發展。這表明,當時人民公社的生產關係(公有化程度)不適合當時生產力的狀況,對生產力產生了不利作用。薄一波指出:“當時的人民公社實際上是利用行政權力,在自然經濟或半自然經濟基礎之上建立起來的,帶有濃厚的平均主義色彩、軍事共產主義色彩和超社會發展階段的空想色彩的聯合體。”費正清則從另一個角度指出:“中國那種精耕細作的園藝式的農業不能像俄國集體農莊那樣大規模地組織起來,特別是在缺乏機械化的條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