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時期,對城鎮集體工業的管理,在許多方麵采取了類似對待國營工業的管理辦法,這一點特別體現在對待“大集體”企業的管理上。10年中,城鎮集體企業大體上能夠正常生產,尤其是街道工業和類似街道工業的家屬工廠獲得了一定的發展。按不變價格計算,1965—1976年,城鎮集體工業產值由133.1億元增加到489.4億元,占工業總產值的比重由9.9%上升到15%。
大工業開工不足、市場需求迫切等特殊曆史條件,使農村社隊工業有了較大的發展。尤其在1975年,農村社隊工業的發展更為迅速。以江蘇省為例,社隊工業總產值1975年達到22.44億元,比1970年的6.96億元增長2.22倍。社隊工業在全省工業總產值中所占的比重,由3.3%上升到9.3%。1965—1976年期間,按不變價格計算,社隊工業產值由53億元增長到123.9億元;在工業總產值中的比重由0.4%上升到3.8%。社隊工業在農村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為重要。據統計,1971年,社隊工業在農、林、牧、副、漁、工六業總產值中的比重隻有6.9%,到1976年已經提高到16.9%。社隊工業也突破了當地資源和市場的局限,逐漸形成了采礦、冶煉、機械製造、石油等眾多門類,成為全國工業的一支重要力量。
5.交換關係狀況
這一時期,計劃經濟體製進行了1958年之後的又一次改變。
1970年開始,中國工業經濟管理部門下放了企業以及財權、物權和計劃管理權,簡化了稅收、信貸、勞動工資製度,並在一定程度上對政府與企業之間的關係進行了調整。在下放企業方麵:1970年中央工業交通各部屬企業事業單位隻剩下500家,比1965年減少了86.5%,工業產值隻占國營工業總產值的8%。一些下放到省、市、自治區的企業被繼續下放到地區甚至縣、市。隨著中央部屬企業的下放,有些省屬企業也紛紛下放。冶金係統有的省屬企業下放到了專區,有的一直下放到縣或鎮。
這次改革的主旨是通過解決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的問題,以調動地方政府搞經濟的積極性,消除中央集權運轉不靈活的弊端。企業下放,確實擴大了地方政府對工業和整個經濟的管理權,特別是擴大了地方的財權,壯大了地方的財力,對發展地方工業、繁榮地方經濟產生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但是,這次改革由於所變更的隻是管理的不同行政級別,沒有突破原有經濟體製的框架,沒有改變政府與企業的直接隸屬與管理關係,因而不僅沒有消除原有經濟體製中的弊端,反而增加了經濟秩序的混亂。一些重點大型企業下放後,地方政府無法解決生產計劃、原材料和設備供應等問題,同時打亂了原有的協作關係,經濟效益因此進一步下降。而財政大包幹基本上隻是為解決當時下放問題的臨時過渡措施,缺乏整體安排,地方分散資金、盲目建設的現象也隨之增加。同時,在當時物資緊缺的情況下,層層下放物資分配權後,物資調配困難,影響了重點企業和項目的建設。而簡化稅收、信貸製度,削弱了稅收、利率等經濟杠杆的調節作用;勞動工資製度的簡化,更使得平均主義進一步發展,妨礙了勞動生產率的提高。
6.生產和生產力狀況
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間,國民經濟的發展起伏震蕩,三起三落。1967—1968年,由於全麵內亂,造成國民經濟嚴重衰退。1969—1970年,隨著國內政治局勢逐步趨向相對穩定,經濟有了初步回升;1971年出現“三個突破”,造成國民經濟比例關係嚴重失調,經過調整,1973年國民經濟狀況較前兩年有明顯好轉;1974年“批林批孔”再度造成經濟混亂,經過1975年的全麵整頓,國民經濟擺脫了停滯狀態,但不久又因“反擊右傾翻案風”使國民經濟再度陷入停頓。但就總體而言,這一時期的國民經濟是在起伏震蕩中緩慢發展的。
在工業方麵,20世紀60年代初建成投產的大慶油田,已成為年產原油5000萬噸的大型企業。山東勝利油田、天津大港油田也初具規模。1976年我國原油產量達到8716萬噸,相當於1965年產量1131萬噸的7.7倍。除了上述油田外,建成和在建的大型企業還有:貴州六盤水,四川寶鼎山、芙蓉山,山東兗州等大型煤礦;甘肅劉家峽,湖北丹江口、葛洲壩,貴州烏江等大中型水電站;四川攀枝花鋼鐵廠、甘肅酒泉鋼鐵廠、成都無縫鋼管廠、貴州鋁廠、四川德陽第二重型機器廠、陝西富平壓延廠、湖北汽車製造廠、四川大足汽車廠,等等。
十年期間,一批交通運輸線、輸油管線和郵電通信設施相繼建成。1959年動工、1968年建成的南京長江大橋,是當時我國自行設計建造的最大的鐵路、公路兩用橋。全長1091公裏的成昆鐵路、全長820公裏的湘黔鐵路、全長753公裏的焦枝鐵路等建成通車。1975年7月1日,通過技術改造建成我國第一條電氣化鐵路——寶成鐵路。此外,1974年,建成大慶至秦皇島的第一條長距離輸油管道,以及秦皇島到北京等輸油管道。1976年,我國又建成一條縱貫8個省市、全長1700多公裏的中同軸1800路載波通信幹線和連通全國20多個省市的微波通信幹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