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朱熹與《朱子家訓》(2 / 2)

佛學體現在《朱子家訓》中,就是戒嗔怒、戒妒忌,戒對不義之財的渴望。待人辦事沒有私人仇怨,治理家務不要另立私法。不要做損人利己的事,不要妒忌賢才和嫉視有能力的人。不要憤怒地對待蠻不講理的人,不要違反正當事理而隨便傷害人和動物的生命。不要接受不義的財物,遇到合理的事物要擁護。

朱熹和所有學識淵博的學者一樣,深知生而有涯而知也無涯的道理,因此,他在家訓中特意強調不能忽視對自身、對兒女等人的教育,還要有禮教、知本分、明事理。不可不勤讀詩書,不可不懂得禮義。子孫一定要教育,童仆一定要憐恤。一定要尊敬有德行有學識的人,一定要扶助有困難的人。

朱熹的《朱子家訓》要求父母對子女要“慈”,要“教”。所謂“慈”,即父母要疼愛子女。但是父母對子女千萬不可溺愛,溺愛是害。如子孫不肖,對其放縱是不行的,朱熹指出:“子孫不可不教也。”

朱熹強調,父母在對子女傾注慈愛的同時,還要加強對孩子的管教。人在孩童時期,神情未定,可塑性大,要抓緊這個有利時機給予教育,使其懂得禮儀,懂得做人的道理。

朱熹的《朱子家訓》要求子女對父母要“孝”。所謂“孝”,是指子女要善待父母,父母在世,子女要奉養、尊重,父母死後要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朱熹強調的“孝”是真心實意的孝,是子女為報答父母養育之恩而心甘情願地付出。父母辛辛苦苦將子女養大,在子女身上傾注了無數無私的愛,而作為子女,一旦獨立就應當主動承擔贍養父母的任務,使其安度晚年,在父母麵前要和顏悅色,平常要多問寒問暖,問疾問安等。

朱熹的《朱子家訓》要求夫妻關係和睦。夫妻關係是家庭的核心與基石。夫和婦柔是夫妻相愛的關鍵。所謂“和”,即喜、怒、哀、樂表現出來時,不走極端,保持心平氣和的理智。所謂“柔”,即柔順溫和。夫和婦柔,就會相親相愛,夫妻出現矛盾就會很容易化解。

“齊家”是實現“平天下”的前提,因此朱熹對家人非常重視,在《朱子家訓》裏強調兄弟之間要友愛。兄弟之間不能因一些小事而反目,骨肉相殘,大動幹戈。事實上,朱熹的這些合理的思想在長期的發展中,對維護和鞏固家庭關係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向注重道德修養的朱熹還在家訓裏特別強調,在人際交往過程中,要堅持從自己做起,不要隨便揭人的短處、背後說人家的壞話、傷害別人的感情。

在與人交往上,還要學會理解和寬容,別人有小的過錯要用寬容的態度對待之,別人有大的錯誤,也要做好思想工作,以理服人,用道理使他明白錯誤的地方,促其改之。

倡導重德修身是朱熹《朱子家訓》的又一重要思想。《朱子家訓》中的“有德者雖年下於我,我必尊之;不肖者,雖年高於我,我必遠之。”可以表現朱熹對德的重視程度。

朱熹也在強調儒教學說的重要性。他認為《詩》、《書》、《禮》、《樂》、《易》、《春秋》等儒家典籍是“聖賢”之書,讀“聖書”才可以修德,識禮義才可以養氣。人因讀書而美麗,人因識禮而高雅。讀書是文化教育,識禮是素質教育,讀書識禮,二者不可偏廢。

家庭自古以來就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對每個人來說,家庭是人生的起點,也是休息和生活的港灣。上至社會名流,下至平民百姓,事業成功的背後,都離不開家庭的支持和幫助。

營造一個溫馨的家,創造和睦的家庭生活,無論是過去還是將來,都是人們追求的亙古不變的目標。而朱熹的《朱子家訓》為實現這樣的目標提供了一個理論上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