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名氣,從這裏開始(2 / 2)

林意並沒有刻意去解釋。

“原創進駐,是洞窟酒吧的福氣,既如此,在傭金方麵,底價按照目前後海一條街優厚價,兩百一晚,周結。工作時間的話,晚七點到十點,每周來至少三次。若你能完成賭約,客流翻番,就算在底價基礎上翻番又如何!”

這話的時候,秦老板眼睛都不眨。

能僅僅因為個人的自我消遣就辦了一個每日光成本就巨大的酒吧,她有足夠的底氣這話,對她而言,這點花費,毛毛雨而已

不過,對於林意而言,這是個豪爽的數字……眼裏露出喜意,這下就算不省吃儉用、尋找各種野路子搞錢,勤奮一點的話,在十二月進組前積累起一筆奶茶店的裝修費,還是完全有可能的。

“如何?”

秦老板塗著豆蔻的手指,在茶幾上滴答著。

“駐唱的活兒,接了。”

林意沒有理由拒絕,這本就是他重回老東家的本意。何況,對於自己這種無名氣無公司無渠道的“三無人員”而言,擁有一個駐唱地作為穩定曝光的地方,是個不錯的選擇。

得到這回答,秦老板站起來笑道:“很高興能達成共識,有種預感,若你能繼續保持剛才那場的原創,連帶著我這座閑來開著玩兒的酒吧怕是都要火起來。”

聽聞此言,林意差點翻白眼:閑著在寸土寸金的後海開酒吧玩,麻了

“你稍等。”

秦晴在電腦上一番尋找,手指在一份製式合同上敲打著。

很快。

辦事麻利的酒吧秦老板,按照平日在公司的辦事習慣,利索打印出合同,道:“白紙黑字,童叟無欺,我呢掃塌相迎,你也不能貨賣幾家。”

林意看了一下,這是一份“二選一”的排他性協議:要麼隻在洞窟酒吧唱,享受高額底薪;要麼去往他家,但不能再從這裏兼雙份職。

這不難接受,也是應有之義,吃著碗裏看鍋裏,確實不待見。

於是,林意爽快的點了點頭。

其實,合同聘用,這在後海一條街上都是少見的。對於這條街上的駐唱歌手而言,更多隻是口頭約定,指不定哪就會被掃地出門,成為路邊斜街巷地鐵道的一名流浪歌手。

雙方落筆完,秦晴開了一瓶香檳,指尖夾著兩支高腳酒杯,優雅的倒上。

遞給林意一支後,開玩笑的道:

“作為這裏的老板,我呢,很期待你火起來的那一,到時候,可要記得,洞窟酒吧就算是你的龍興之地。”

完,秦大老板朝著林意舉起酒杯。

叮咚一聲,彼此碰撞。

聞高腳杯裏馥鬱的清香,林意道,“那就立個目標。”

聞言,兩張好奇臉,“什麼目標?”

林意笑著舉起杯,道:“就讓名氣,從後海這一條街開始!”

看著突然中二的少年。

少年很俊,舉手投足,有種夏蓬勃的味道。

秦晴一愣,隨即莞爾一笑,她會樂意見到一個年輕成長的夢想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