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天成越說越理直氣壯,那位老律師聽了很滿意,然後看了看法官說:“我問完了。”
老律師問完後,法官問孟浪問不問?孟浪想了想,覺得自己就沒有必要問了,也問的差不多了,等到舉證質證的時候,他再講吧。
孟浪不再問了,被害人的代理人便開始問道:“你口口聲聲說,與我的當事人最初談好的價錢就是八百多萬,你能給我一個準確的數字嗎?”
“準確的數字沒有,但是當時約定至少是八百萬。”
“至少是八百萬,你這個案子是從哪裏算出來的?根據律師收費的哪一條標準?”
“律師收費標準早就過時了,案子現在都是一事一議,哪有嚴格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收的?”
“也就是說,這個八百萬的數字是你自己提出來的是嗎?”
“是我們商量出來的。”
“我的當事人答應了嗎?”
“答應了。”
“如果我的當事人答應了,為什麼隻支付給你三十萬呢?”
“那三十萬是定金,我這是照顧他們。”
“我的當事人資金一直充足,如果他願意支付八百萬的律師費給你,他會當場就支付給你,而不會反悔不給你,你剛才說是因為我的當事人不願意支付律師費給你,你才借著幫他們找關係的理由問我的當事人要錢,那我想問你,你一直是我的當事人的辯護律師,在案子沒有完結的情況下,我的當事人如何敢拒絕向你支付律師費?而且如果我的當事人拒絕支付律師費,那就是一種解除委托的行為,你就更沒有資格向我的當事人要錢,也沒有資格繼續代理這個案子,在這種情況下,你采取欺騙的手段向我的當事人要錢,更是一種欺詐行為,你虛構了幫他們找關係的事實,你從來沒有告訴他們這是律師費,作為一個正常人,正常情況下,律師費的收取沒有這麼收取的,你怎麼解釋這個事情?”
“他們並沒有向我提出要求解除委托,因此我在一直為他們提供法律服務,我見他們一直回避律師費這個問題,才想起這個主意問他們要錢的。”
“你的意思是,你既沒有向他們提出律師費的問題,而他們也沒有去談到這個律師費的問題,你們是在達成一種默契嗎?”
“差不多是這樣。”
“你們雙方都沒有提到後續律師費的問題,那你們這是怎麼商量出來的律師費呢?八百萬與三十相差甚遠,如你所說,三十萬隻是定金,且不說律師費並沒有定金一說,就是有定金,他與最後的律師費相差七百多萬,而你們在後來的案件代理中,雙方居然都沒有提到這個事?你覺得你這樣說話,能夠讓人信服嗎?”
“在八百萬這個事情,我們前期並沒有說的太死,但是大體就是這麼一個數目,我為了先把案子接下來,采取了一點模糊的策略,這一點當事人是知道的,因此我提出幫他們找關係時,問他們要錢時,他們才會很痛快地給我,不然,我隻說幫他們找關係,他們會把錢給我嗎?也就是說,這八百萬在他們的預期之內,而這種預期,就是在之前的商談中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