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續記17(1 / 1)

4。血債

金紅色的國徽高懸在人民大會堂的頂端,她是十億中國人意誌和權力的象征。

東方風來滿眼春。1992年的七屆五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共和國進入改革開放的新階段召開的最高決策會議。她舉世矚目。

3月18日會議代表剛剛到達北京,就爆出一則重大新聞:安徽代表和貴州代表等一百多人分別聯名向大會提交了“呼請全國人大依法向日本政府索取侵華戰爭期間對中國民間的損害賠償”的議案。

這是一筆欠了四十多年的血債。

“對日索賠”——這個壓抑在中國人民心中幾十年的極其沉重和敏感的話題,今天堂堂正正地被編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第七號和第十號議案。

民主和法製顯示了它的神威:受害者的權利不能放棄,加害者的責任不容逃避!時間能忘掉一切嗎?

忘記過去,意味著什麼?

對於中國,20世紀是一個屈辱和輝煌的時代。當開國大典的禮炮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時候,鐵蹄下掙紮過來的老一代人,耳畔仍然震顫著皇姑屯和盧溝橋的炮聲!紅旗下誕生的李固平,是從父輩的身世和曆史書中得知苦難深重的昨天的。當他走出神農架的大山,跨進中國人民大學校門的時候,深深感到肩頭有兩代人的期望和責任。

他是學法律的。從法律理論、法律史、法律思想史到憲法、民法、國際法,莊嚴的法典把他引入了神聖的境界,法是罪惡和魔鬼的利劍,法是正義和公理的化身!那本厚得像磚頭一樣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引起了李固平的強烈興趣。有中國、蘇聯、英國、美國、法國等十一個國家參加的,從1946年5月至1948年11月,曆時兩年半開庭818次,記錄48000多頁,有一千多位證人、4300件證據的東京審判,從規模、時間等和參與的人數之多,確為世界審判史上之最。它是一部教科書,一部28名日本甲級戰犯的審判記錄,同時也記錄了1928年一1945年日本帝國主義的遠東侵略史。

罪惡令人指!在《違反戰爭法規的犯罪》一章中,記述了“最壞的例證就是1937年12月對南京的大屠殺”:“日軍占領後,最初六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達20萬人以上”。“全城中無論是幼年的少女或老年的婦人,多數都被奸汙了。……許多婦女在強奸後被殺。”“無數的住宅和商店被侵入和搶劫……日本兵搶劫了店鋪和倉庫以後,經常是放一把火燒掉它……全市約三分之一都被燒毀了。”德國政府從它的留在南京的代表中得到報告說:“日軍是獸類的集團”。

一顆年輕的心刺痛了!南京——長江邊的那座美麗的古城,那裏有他的堂姐。在此之前,他對六朝古都的印象是濃蔭蔽日的梧桐,是秀麗的玄武湖和雄偉的中山陵。這本黃了的教科書第一次告訴他石頭城那不堪回的曆史!曆史是教科書。人民大學畢業的法律係學生,心頭久久縈繞著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中侵華日軍的一幕幕罪行。雖然28名戰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時間能忘掉一切嗎?忘記過去,意味著什麼?千千萬萬受害者那破碎的心和破損的家至今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這是不公正的。

他求教於公正的法典。《國際法》規定戰爭賠償分為基於戰勝國為補償戰爭費用製裁及懲罰戰敗國的戰爭賠償和違反戰爭法規對非軍事目標及和平居民的殺戮、掠奪、虐待等的損害賠償兩種。前者如甲午海戰後日本向清政府強索的二萬萬三千萬兩白銀的戰爭賠償。後者如西德向猶太人團體支付的三百六十億美元的損害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貫保護公民的生命財產。《憲法》和《民法通則》中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公民法人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李固平對照和分析了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他確認,中國政府放棄的是“戰爭賠償”,即類似日本政府在甲午戰爭後利用勝利者的特權向中國強索二萬萬三千萬兩白銀這樣的國家之間的戰爭賠償,並不包括侵華日軍違反戰爭法規給中國人民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的受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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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