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黃俊欽如何遊走灰色地帶?(2)(1 / 1)

約在1995年,黃俊欽對北京市北三環東路邊一塊地發生了濃厚興趣。這個叫靜安中心的樓盤項目,正是由靜安公司進行開發的。靜安公司由外資身份的靜安物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簡稱靜安控股)和北京另外一家國有企業共同組建,主要對該項目進行開發。其中,靜安控股占60%的股份。但在1995年前後,北京市房地產市場仍然不溫不火,靜安中心地塊正如它的名字一樣,在北三環邊安靜地荒蕪了好幾年,也一直沒有任何進展,外方股東準備割讓這塊“雞肋”。

黃俊欽聞聲而動,以首創集團下屬新恒基公司名義與靜安控股董事長鄧南威進行接觸,想要接盤靜安控股全部股份。為了維持該項目的“合資性質”,交易改由境外注冊的香港捷成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簡稱香港捷成)先行接盤,而香港捷成實為黃俊欽的私人公司。

1995年6月,雙方終於簽下協議,鄧南威與另一名股東梁湖南決定將靜安控股100%股權轉讓給香港捷成,作價為1800多萬美元。但當時的1800多萬美元,對黃俊欽而言近乎天文數字。黃俊欽想到了一著“借雞生蛋”的妙招——新恒基自找建設資金先進場施工,等靜安中心大廈建成後,黃俊欽再以相應的樓宇麵積抵衝股價款,然後對方再將靜安控股的股權過戶手續全部辦理妥當。

當年年底,安靜了數年的靜安中心終於傳來了破土動工的機器轟鳴聲。但手無餘糧的黃俊欽很快“彈盡糧絕”,隻得想盡一切辦法開始籌集資金。當然,向銀行貸款是為數不多的選擇之一。但銀行貸款需要繁雜的各種文件和手續,而黃俊欽當時尚沒有正式將靜安控股股權過戶,沒有辦法提供相應的抵押證明和文件。情急之下的黃俊欽和於星旺等人,於1997年偽造了靜安公司執照、董事會決議及法定代表人鄧南威的簽名,以靜安公司名義向北京中行貸款。因為有當時任北京中行行長牛忠光的“照顧”,黃俊欽順利地得到了5筆貸款,總計折合人民幣2億餘元。

這筆2億多元人民幣的貸款緊接著進行了一番“環球旅行”——大部分先轉入香港捷成的賬戶,然後香港捷成再以投資款的名義注入靜安公司,而另外一部分則轉入了私人賬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