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戲劇的姍姍來遲,陳了戲劇美的象征性、擬態性因素的流散外,還有更深一層的原因。在精神實質上,儒家禮樂相合的觀念提倡情感的調和與滿足,這一方麵助長了抒情性藝術,另一方麵又助長了渾然一體的和諧格調。不言而喻,戲劇不能單向抒情而缺少客觀呈示,更不能一味調和而缺少分裂和衝突,於是又與中國傳統思想有點隔閡了。
希臘民主製掙脫了氏族血緣關係,把人民放到了一個熙熙攘攘、紛爭不絕的外部世界之中,在這種情勢下,希臘人急迫地要求認識外部世界,當他們從事藝術的時候也願意正麵再現外部世界的激烈衝突;與此相反,在孔子想維護的氏族製度下,天然的血緣關係使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取得了天然的和諧、協調,個體用不著逼視變幻莫測的外部世界以及與之相關的自身命運,隻要按照既定的等第次序言動即可,從事藝術,也側重於內向的抒發和協調。孔子懂得,協調、和諧的藝術格調對維護協調、和諧的氏族製度極有益處。由於禮、樂的相輔相成,社會義務、個體意願、美感享受可以統一起來。這樣,平適溫和的抒情性音樂、舞蹈、詩歌,成了孔子所希望的,後來也成了事實上的中國藝術的主體。
彬彬禮儀中鳴奏的磬、笙會發出什麼樣的曲調,所唱的歌會是什麼樣的內容,我們大多已很難詳知,但大體可以肯定,那隻能是平適文雅的,溫情脈脈的。
孔子聽了竟然“三月不知肉味”的《韶》樂,我們也已無法聽到,但其格調,肯定也不會是驚心動魄、奇峭怪異的。
無論在禮在樂,人們都會看到溫潤的顏色,和柔的性情。孔子說:“禮之用,和為貴。”(《論語》)孔穎達說:“樂以和通為體。”(《正義》)《管子·內業篇》說得更明白:
凡人之生也,必以平正;所以失之,必以喜怒憂患。是故止怒莫若《詩》,去憂莫若樂,節樂莫若禮,守禮莫若敬,守敬莫若靜。
這些功用,這些迫求,可以用“溫柔敦厚”一語來概括。現代學者朱自清指出:
“溫柔敦厚”是“和”,是“親”,也是“節”,是“敬”,也是“適”,是“中”。這代表殷周以來的傳統思想。儒家重中道,就是繼承這種傳統思想。
這種思想,對藝術的要求當然也是明確的,例如:
夫音亦有適。……太巨太小,太清太濁,皆非適也。何謂衷?小不出鈞,重不過石,小大輕重之衷也。
總之,以儒家為代表的中國古代傳統思想,要求各種審美形態都以溫柔折衷為主調,而不喜歡“怪力亂神”。從《詩經》到《古詩十九首》的一脈傳統,集中體現了這種美學要求。
誰說這不是一種醇美甘冽的藝術享受呢?但是隻要想一想希臘悲劇中那種撕肝裂膽的呼號,怒不可遏的詛咒,驚心動魄的遭遇,扣人心弦的故事,我們就不難發現,這種以儒家理想為主幹的藝術精神,與普遍意義上的戲劇精神是頗為對立的。甚至可以說,那簡直是一種“非戲劇精神。”
誠然,當戲劇繁榮之後,堅守儒家道統的人也會看點戲、寫點戲,但是,曆史上大凡把握儒家思想精髓的宗師大匠,基本上與戲劇美保持著明顯的距離。在中國戲劇發展的全過程中,按照儒家觀念寫出來的戲也有不少,但是,它們大抵不是上乘之作,即便僅僅從藝術角度看也是如此。相反,那些使戲劇美得到透徹發揮的作品,卻大多與儒家思想格格不入。
一種藝術精神,總是對應著一種對它最為合適的藝術樣式,倒過來也是一樣,任何一種藝術樣式,總是最善於體現一種藝術精神。這個道理,萊辛在《拉奧孔》一書中曾作過深刻的論述。當然,一種藝術美可以容納多種不同的思想內容,但這種容納曆來很有限度,而不是廣闊無垠的。曆史證明,儒家精神與戲劇美,較難建立過於親近的關係。
公元前五百年,孔子作為“相禮”隨魯定公去與齊景公盟會,齊景公為接待魯定公所安排的“旌旄羽祓矛戟劍拔鼓噪而至”的武舞,以及後來的“優倡侏儒為戲”,都使孔子極為不滿,竟叫人把優人殺了。此事因素頗為複雜,但也可看出孔子對於戲劇美的抵拒。
宋代的理學家朱熹,對當時大量寄寓於傀儡戲中的戲劇美也保持了警惕,他於南宋紹熙年間任漳州郡守時曾發布過《郡守朱子諭》,其中有言:“約束城市鄉村,不得以禳災祈福為名,斂掠財物,裝弄傀儡。”
也正為此,以後戲劇的繁榮、成熟、發展,也總與中國封建正統思想的興衰成反比例。中國戲劇之美,集中地湧現於“道統淪微”的元代,湧現於明代一批不甘受儒學束縛的藝術家手中,不無道理。
也正為此,就連很成氣候的元雜劇,竟也“兩朝史誌與四庫集部,均不著於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