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7.第三百五十章 老三(2 / 2)

“這……”那小孩一時也有些懵,他一拍腦袋,“正了好了!這不正是你要學的嗎?你每天在學堂結課之後等我,我教你識字念書,你教我打人,實在不行,咬人也行,別忘了啊。”

這麼說完,這小孩就一溜煙跑走了。丁乙循著他的背影望過去,原來是有人尋他來了,是兩個人高馬大的護衛,看來,是個真正的公子哥。

丁乙輕笑一聲,不知道他是在捉弄自己還是單純尋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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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他還真的就是個長情的種。

這是他自己的說法,長情的種,他一貫跟丁乙說話就是這麼沒三沒四,丁乙也不放在心上。他真的在那個學堂上了五年學,便跟丁乙學了五年的——打人。他算得上是鄉裏的富貴人家,祖上有點積業,甚至聽他說,他家和泊爻城城主的何家還有一段關係。在這小小的鄉裏,這可是威名赫鄉的大事跡,所以,當時,丁乙被爹娘扭著頭道歉的時候,他才敢一個人出來說那個話,而那天,護送他來學堂的那兩個人高馬大的護衛,自然就是看小少爺受了傷,來學堂裏給他撐場麵的。

而丁乙,的確不負所望、甚至遠超他預期的教會了他很多招式。其實當時丁乙為什麼死活都要去學堂,那是因為丁乙的家裏有一份傳家寶,是一本沾滿了灰的書簿,聽他爹說,是他爹的爹的爹的爹……數不清多少爹了,總之是很久很久以前留下來的,隻是,丁乙他爹這個人,沒多少本事,大字不識一個,擺在他手裏就是個廢物。丁乙從小就覺得自己不是這種庸俗碌常的人,他天生,就跟這些人不一樣。

所以,他覺得那本書是留給他的。就像說書先生書裏所說的那樣,大荒時期拯救人民於危難之中的,都是這些藏在山野裏的小老百姓,不,不對,那個時候,人人都是小老百姓,隻有拳頭大小的區別。

而這本書,真的不負他眾望。後來他隨老三識了字,念了書,終於讀懂了書裏寫的是什麼,開書兩個大字,寫的就是“青弓”,這是一本武功秘籍!教的是你如何用弓、弓箭和弓弦去戰鬥!丁乙是天才,絕對是,他無師自通,他此前沒有受過任何人指點,但他第一次開弓就射中了樹上的鳥籠!他第十次射弓,是在鄉裏,他給老三演示,結果是五十步穿楊!當下就有招兵的人馬想把他納入麾下,還是老三給他使臉色讓他拒絕的。

所以,那兩年,老三的武藝也精進得很快——當然,比他還是遠遠不及。這並不是丁乙有所保留,他對老三,完全是親如兄弟,不,兄弟還有仇呢,他跟老三完全就是親如一人,他們之間沒有任何的秘密和隔閡可言。老三武藝比不上他,一是因為他丁乙就是異於常人,不僅是過兩遍就不忘的記憶,還是出招的狠疾準,絕非常人可及。二是,老三他,除了要花許多時間精讀學業,還要花許多時間去處理家中事。

他對那些事也不是很了解,當然了,一個山溝溝裏的農民怎麼可能知道人家泊爻城城主的旁支在操勞些什麼,但他聽起老三說過,說現在天下時局動蕩,再往後考取功名恐怕也不是件必妥之事。於是,在老三學業結束,也便是束發成童之際,他便去了泊爻城,成了何家少爺何同心的伴禮書童。

當時的他還不明白這一切意味著什麼,他連何同心是誰都不知道,也沒去過泊爻城,但是他毅然決然就走了,走之前,他也沒有跟父母打招呼。對於定義來說,他們在這世上的目的已經達到了,那就是把他養大成人,讓他可以靠自己的雙手吃飯,哦,還有這一本青弓,是祖師爺讓他們留給自己的,感謝你們沒有始亂終棄。

此外,便沒有了。丁乙收拾了下行囊,就一個人來到了泊爻城。那時候,他十六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