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沒帶兵器!程名振心中暗叫。目光卻被捧在仵作手中的橫刀吸引住,再也無法離開。那是賊軍殺來的當晚,縣令大人賜給他的橫刀。而他在出城之後,又親手將其交到了好朋友王二毛手上!
怪不得二毛看到我時目光一直躲躲閃閃!原來他已經與賈某人、郭某人兩個勾結到一夥兒!最後的一絲溫暖消失,程名振感覺到周圍寒冷徹骨。他知道自己不該回來,整個館陶縣,沒有人歡迎他回來。比起活著的他,人們更喜歡一個城隍廟中的泥偶!因為泥偶不會跟任何人搶功,泥偶不會威脅到任何人的地位。
“刀是誰的,你有何話說?”林縣令的話繼續從上麵傳來,卻不帶半點情感。
“刀是大人賜給我的!”程名振笑了笑,咬著牙回應。“是大人賜給我殺賊的。當日,我帶著他去見張金稱!騙他說館陶縣準備投降,讓他晚幾天再發起進攻!”
他不想提醒周圍的看客,是自己救了他們。雖然那是誰也否認不了的事實!提醒他們,估計也沒什麼用。人們的記憶力總是按照需要衰退的,在不想回憶起來時,什麼事情都可以忘掉。自從“凶器”出現後,周圍的竊竊私語聲便已經完全轉了向。看客們都憤怒了,他們的憤怒是如此的廉價,如此的“義正辭嚴”。
“但我剛一進敵營,此刀便被張金稱沒收。大人這邊刀乃精鐵打造,質量上乘,張金稱拿走後,便再沒還我!”既然別人勾結起來給自己栽贓,程名振就打算把水攪得更混。‘不是說刀是我的麼?’他眼底充滿冷笑,惡毒而絕望。‘那好,這刀丟在張金稱手裏了,誰拿著這把刀,誰就與張金稱有瓜葛。’
“至於這把刀怎麼出現在大堂上!”他扭過頭,用憤怒地眼光看那些正在指責他的看客,把對方看得不敢與他目光相接,不敢抬頭。“我不知道,我回到館陶縣時,隻有一匹馬,兩手空空,沒帶任何兵器!”
“好毒的一張利嘴!”林縣令氣得用力拍打驚堂木。顯然,他沒料到程名振一看到橫刀會突然變得如此桀驁不馴。“這麼說,你是不打算招供了?”
“大人,您想讓我招供什麼?”程名振將頭轉回來,冷冷地看著堂上的縣令。蔣百齡背叛了自己,因為蔣百齡是蔣燁的侄兒。王二毛背叛了自己,因為二毛想繼續當捕頭,不想重複驢屎胡同的生活。可林縣令呢?他為什麼認定了自己是凶手?如果不止自己這個凶手救了他,當晚他已經死在了張亮的劍下!哪有今天的威風!
林縣令被看得心裏發虛,臉上的怒火卻越來越盛,“夜闖民宅,**殺人,咆哮公堂,蔑視王法!”他抓起麵前的火簽,用力擲了下去,“給我打,四十大板,殺殺他的威風!”
“威----武-----”衙役們以水火棍頓地,大聲唱起了堂威。堂威聲中,幾名老資格衙役舉起板子,衝著程名振的後背狠狠地打了下去。
“嘭!”“嘭!”木板與肉體接觸的聲音聽在耳朵裏令人心顫。程名振向旁邊歪了歪,回頭惡狠狠地去看行刑者。接連三板子都打在他的後背上,令他疼得無法呼吸,更疼卻是他的心,簡直如萬把鋼刀在戳。
“我,冤枉!”他咬著牙齒,卻無法阻止血從嘴角淌出來。“大人,我隻殺過賊,沒殺過那個女人!我……”突然,他閉上的嘴巴,目光如刀一樣射在林縣令的臉上,充滿了迷惑與怨毒。
他看見林縣令手中正把玩著另外一根火簽。拇指在上,食指、中指扣在火簽低端。那是衙門門裏邊一個最常見的暗示。此簽之下,有死無生!
“給我重重地打!”林縣令毫不猶豫地舉起火簽,擲於堂前。
霎那間,程名振完全明白了。但是,他已經沒有力氣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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