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宿寫照(3 / 3)

“啊是,遵旨。”

“穿件旗袍吧,”她替我出主意,“婀娜一點。”

我倒是新做了旗袍,不是她提出來,倒忘了。

我們在第二次見麵的時候,已經有“大事已定”的感覺,我鎮靜得多,坐在姐姐身後,也不說什麼話。

晚飯過後,姐姐說:“你們出去走走,去看場電影。”

我站起來,梁君說:“我會送緋緋回去。”

姐夫笑道:“她明天還要上班呢。”

“知道。”梁君也笑。

我倆並沒有去看電影,我們在門口散步。

談到很多有趣的問題,頗有想見恨晚的情操,有說不完的事情。

當夜天氣出奇的清涼,天公仿佛故意作美,因此我們走了很久,也不覺得累,到他送回家的時候,已經超過十二點。

我與他在門前分手,加把勁說:“記得再約我。”生怕他一回到家就忘了我。

他微笑的點點頭。

他有一股很特別的書卷氣,是其他男人所欠缺的,那夜我沒有睡好,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對他一見鍾情,但是卻肯定了一千個旨趣相投的女友,也不及一個梁某人。像姐姐這種孤陋寡聞的小女人,有進修直覺靈敏,可敬可佩,我們這些自以為摩登的時代女性,兜了一大個圈子,還不是回到原來的地方,真令人悵惘。

我等著他的電話,心中掛牽。

等到他的電話來,聽到他的聲音,整個人就身不由主了。他也結結巴巴,要求與我晚餐,我爽快的應允,把浪漫的情節留給小說吧,我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裏。

跟著姐姐報告行蹤,她回來我:“你一個人在外國那麼年,你的事大家也不清楚,到底過去有沒有男朋友?”

“有當然是有,可是分了手也不覺痛癢,可見不是真的,這一次大大不同。”

“我相信梁君的情形也一樣,他過去的事,若他要告訴你,你盡管聽著,他若不說,你千萬別問,知道嗎?”姐姐叮囑。

“得了,這點你放心,我到底不是十八歲的小妞,他過去的事,不關我事。”

“我最怕你們新女性,事事要攤開來說,弄得反臉為止,保存一點秘密,又不是欺壓拐騙,也可以存點忠厚。”姐姐又老勸。

“都知道了。”我握緊她的手。

“遇到梁君是你的福氣,別動不動就發小姐脾氣,本來但凡是過得去的男人都是歸宿,別說是他了,你別以為自己具條件,告訴你,有條件的女人多得很,一個個還不是在家幹坐著發呆。”

老姐又來了。

梁君後來就把我往公眾場所帶,見過雙方父母,大家都很滿意。就差最後一關,他不提,叫我怎麼說?

人家都講,男女走了半年左右,是求婚最佳時間,要不就是一年內,拖久了,大家都牛皮鬥牛皮,也不想再結婚。

時間過得很快,咱們在一起,很快就六個月,在這一段時間風,我疏遠了許多朋友,時間專門用在他一個身上,而他也一樣。我們兩人之間的了解,絕對可以結為夫婦。

姐姐叫我問他,我堅決不肯。“迂腐”是姐姐給我的評語。

他人這麼老實,就算由我提出來,他也不應嘲笑我,於是我鼓起勇氣──

我問得很笨,“結婚是否需要很多錢?”

他微笑,“你是一個很浪費的新娘嗎?”

“並不。”

“那麼,我們結婚吧。”

我愕然,沒想到這麼簡單就完成了求婚這項手續。

姐姐對這點也有意見:“但凡買了鮮花鑽戒上門去跪著求婚的,很少有成功的希望,我與你姐夫之間,也是這樣說說就成就了。”

我笑說:“我也不要求大排筵席披著婚紗上教堂,都老了。”

姐姐說:“至少你現在可以公然認老。”

我也忍不住微笑,是,現在可以公然認老、認醜、認無德無能、認一切一切──結婚就有這個好處,因為隻要丈夫喜歡,其他人的意見,根本不可算是意見。

我很窩心,沒想到我也有這麼一天。

我們是旅行結婚的,婚後回來,他與我將各人自置的小公寓賣掉,合買一層大的,準備大展拳腳,生兒育女,我呢,打算省著點過,從此退出江湖,隱名埋姓做個主婦,靜靜過活。

他對於我肯放棄以前的生活方式,深覺詫異與滿意,因此更加愛護我。從認識他到如今,一共十個月,我安然渡過三十歲生辰,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如今我也上班,但忽然有恃無恐起來,敢作敢為,以前敢怒不敢言,現在朝氣十足,據理力爭,一切都沒有那麼在乎,精神鬆弛得多。

梁說:“第一次見到你,真覺得你象個男孩子。”

我們老把第一次見麵的過程拿出來重溫,無限溫馨,毫無疑問,我倆是一見鍾情的最佳例子。

婚後我越來越象個女人,也越來越象姐姐。

閑時約女朋友出來吃飯,我說的話,都是姐姐一度說過的。

我會問:“怎麼,南施/琳達/美麗/菁菁/你們不打算找個對象嗎?”

她們問我:“結婚好不好?”

我通常回答:“好極了。”真的是好。

一副成則為王,敗者為寇的樣子,其實我並沒有很犀利地參與這一項戰爭,我很幸運,得來全不費功夫。

結婚是真的好,我的說話漸漸不那麼激烈,很溫和地道著家常,最近唯一吃重的嗜好是替人做媒。

本來應當記得俗雲:“不做中不做保,不做媒人三代好。”但是我忍不住要將我的女朋友介紹給梁君的男朋友,好此不疲。

為什麼不呢,那麼多好的男孩子,完全結識不到適當的女孩子,我從中拉隆一下,便有說不出的效果,簡直是一項德政。

我的那些女友,性格強當然不在話下,斷然不肯委曲自己來遷就男人,但都被我狠狠的教訓。

我說:“到你們六十歲的時候,告老在家,有再多的自我管什麼用?日子怎麼捱?牡丹再好,也需綠葉扶持,一個人怎麼跳探戈?思想再不攪通,一個個到三十歲哭還來不及,事業有

成又如何?事業會叫你媽媽?你做夢。”

她們聽得張大了嘴,幾乎沒立即寫悔過書。

事實如此,你告訴我,誰不怕嫁不掉,我佩服她,稱她為真正的女強人,拜她。我做媒做得成績斐然,女人到了三十歲,社會壓力大了,自然要結婚,看見好的男人,為了要霸住他,當然也結婚。

這條路不是好走的路,不知通向那裏,道路上又充滿了荊棘,我們每個人都需要個歸宿,不管如何,兩個人走好過一個人走。

怎麼可以沒有頭家呢?孩子也自然是必須的,數千年來女人都以孩子作武器與幫手,我為什麼不?我為什麼要做一個例外?

我打算有很多很多孩子,象姐姐一樣,三個兒子。

得到歸宿之後,也覺得慚愧,讀了兩張文憑,一點作用也沒有,結果那些論調還不是跟姐姐一樣,遺憾之餘,我覺得一個女人就是一個女人,也怨不得那麼多。

每天早上起來,看看梁君那張圓圓的臉,我聳聳肩,認為犧牲一點是值得的。現在我沒有任何恐懼。

寄語所有偉大的女性,丈夫不能不嫁,嫁了再幹事業,哈哈哈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