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嵐以後,我立即在東區找到了住所,距離她那裏有接近七公裏的路程,附近高樓林立,紛繁蕪雜。我在人間,而嵐生活在城市的邊緣。塵世的邊緣。
房東是一名女醫大學生,青春可人,熱烈的樂觀。父母因為工作關係被調往外地工作,整所房子空了出來,隻剩她,於是決定把房子租出去。她睡父母的房間,而我睡她的房間。
行李依然很少,隻多了兩套嵐買給歐文的衣服。一直都沒有穿過,太昂貴,幹洗需要很多錢。我是一個現實的人,相教精神,更注重物質上的保障。也許,我真正愛的是自己,大過於愛別人。貧窮令人憐惜自身,罪惡被排斥在外。從小就是,所以厭惡孤獨,卻更害怕與人為伍。如果不是因為需要生存,寧可將自己放逐天際,孤獨行走。
女孩名叫淅晨,穿肥大的褲子和純棉T恤,同樣肥大。耐克運動鞋,戴手鏈和吊墜,碎發。那時候正是韓樂澎湃,我二十歲,自然留意青年一代風潮的走向。豔羨,心有餘而力不足,差別決定了不可擁有。
淅晨為人隨和,從我搬進去的那天起,便把我當朋友一樣看待。她的眼睛是明亮的,裏麵盛放著希望。她幫我把箱子裏的衣服掛在衣櫥裏,然後到廚房裏洗菜,祝賀我成為她的新房客。
房間裏的玩具絨毛熊和Hello
Kitty被扔得滿地都是,我穿著拖鞋將它們一個個撿起來整齊排列在床頭。牆上貼著HOT和NRG的海報,前衛另類。亦曾想過染發,不是海報上的金色和緋紅,而是白色。原因不明。隻是喜歡。然而終究是沒染,染一次就可抵消我半個月的生活費。
我們吃咖喱牛排和小蘑菇燉兔肉,生菜沙拉。她開了一瓶日本清酒,小酌一陣,妙語連珠。房子裏的東西我可以隨便使用。當成家一樣就可以。家,兩年漂泊的生活,家的概念早已模糊。我細心打量四周,陳設華麗,依稀和出走前時的住地相似。但這裏更多的是暖色,而當時,是冷色。我微笑,和她幹杯。好。
房租甚為便宜,我幾乎可算是白吃白住,幾頓酒飯就可以抵消兩百多塊的房租。她隻是需要家裏有人聲。
我在酒吧裏做應侍,從下午三點至淩晨一點,酒吧不大,所以薪水亦不高。因而,我體會到了小費的重要性。我原諒了當初那一雙雙打在我身上的毒辣目光。淅晨給我配了鑰匙,下班以後,步行回去。開門時盡量避免響動。在浴缸裏放滿熱水,躺在幽青的水裏,像一攤海藻。直至薄荷味的沐浴露泡沫覆蓋掉一切,白茫茫如同雪地。
周四是我的假期,無處可去,就一直在客廳裏看碟。她借租碟卡給我,我就租來超現實的誇張生活。亦看電視,百多集的肥皂劇令人昏昏欲睡。韓國人的審美標準讓我感覺很沒個性。這是一個缺乏英雄的時代。一直延續到多年以後。閑暇想打掃一會兒衛生。窗明幾淨,器物工整,一塵不染。她確是勤快的女孩。仿佛我是無端多出來的一個會走的衣櫃。
慶幸我的運氣。
有幾次看見她帶他男朋友來吃飯。男朋友高大英俊,韓流的簇擁。她說,我和他是在廣場鬥舞時認識的。現在我們重組了一個舞隊,他是隊長。
他對我微笑。以後還煩請你多照顧淅晨。聲音低沉且磁性,但表情很有禮貌。他不像外表看上去那麼輕浮淺薄,而是一個很有教養和內涵的人。我笑得無地自容。
他們單純且上進,對我這樣的不速之客沒有任何警覺與設防,無話不談。他們是幸福的,幸福會傳染。屋子裏笑聲嗬嗬。
安逸的生活是藥劑,服多了就會產生幻覺。裏麵致幻的成分提醒了我,那是他們的。我還是我。
我想到了同學時代的小梅,她一直等待著我,直至兩年後的重逢,她依然以為我會開口。她給了機會,但我放棄了堅持。如果當時我抱住她不讓她走,一個晚上,也許我們就能像淅晨他們那樣。
一天下午,酒吧的同事忽然拿起話筒大聲叫我。卓時,找你的。
我接過電話。左手捂住耳朵,擋掉振聾發聵的迪士高。喂。
卓時,快過來看我們比賽。
地點是廣場花園。淅晨常在那裏練舞,還有許多團隊。
花團錦簇間的草坪上,幾支隊伍圍作一圈,戴著頭巾的男子正在做類似男子自由體操裏馬克斯的高難動作,身高體長,幅度大而瀟灑。旁邊的人跟隨音樂節拍踏著誇張的步子。陽光給梧桐樹投下一個龐大破碎的陰影。我倚樹站著,雙臂交叉在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