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以昀不知有沒有聽到他們的說話內容,麵無表情地衝時慕笙道:“我們出去。”

時慕笙眼睛一亮:“去哪兒?”

洛以昀沒回答,回屋換下了板正的西裝,一身休閑風的裝束襯得他年輕了幾歲。

車子開出莊園,一路往紐約市區前進,他們先到了一家看起來不怎麼想營業的郵局。

——給未來的自己寫信,十年後寄到留下的地址,若沒有地址,郵局會保留五十年,可以自己回來取。

這是個很老套的玩法,但沈思喜歡,他們二十年前來紐約玩的時候就寫過了,卻不是給自己,而是給對方。

他們默契地沒留下地址,約好了十年後一起回來取,可沈思失約了。

洛以昀沒忘記,十年之期的時候,他一個人來取走兩個人的信件,又留下兩封新的,一封自己寫,一封以沈思的語氣寫,往後每年皆是如此。

“今天是你和沈思約好到郵局的日子,對嗎?”時慕笙看他熟稔地和老板交談,接過新的信紙卻遲遲沒下筆,低聲問道。

洛以昀“嗯”了一聲,筆尖慢慢地在信紙上動了起來,卻不是寫字,而是在畫畫,是那座莊園的樣子。

他沒讓時慕笙代替沈思寫什麼,好似就隻是需要一個和她相似的人陪在身邊來做這一切,像完成了某種約定。

時慕笙沒打擾他,靜靜地等他畫完寫完,兩人出了郵局,而後去了博物館,不用問,肯定是當年的旅遊路線。

洛以昀的記憶力一直很好,在博物館裏的路線和當年如出一轍,這十幾年,他一個人走了十幾遍,早就銘記於心。

從博物館出來,洛以昀帶她去吃了晚餐,餐廳是個不起眼的小店,賣當地著名美食,他都點了一遍,當年的沈思亦是如此。

最後,他們去了帝國大廈。

視野極佳的觀景台上,整個紐約市的夜景盡收眼底,磅礴震撼,美不勝收,一瞬間將那些看過的電影大片攬了滿懷。

洛以昀帶了紅酒上來,給兩人倒上後,卻是轉身朝著虛無的空氣舉了舉,低聲呢喃:“生日快樂,思思。”

時慕笙一怔,抿了一口紅酒,忽然道:“小叔,你有沒有想過,沈思希望的,隻是你過得好而已。”

而不是像現在的行屍走肉一般,沉淪在過去與回憶裏。

洛以昀沒動氣,聲音還是低低的:“我知道。”

就在這裏,同樣的位置,沈思玩笑著跟他說:“若哪天我們分開了,不管生離還是死別,對方都要特別酷地過下去。”

他問:“為什麼?”

沈思說:“你想呀,生離肯定是感情不在了,說不定是有小三了,那肯定要特別酷才能讓對方悔不當初。”

“若是死別,一個人都已經不在了,另一個當然要代替對方看遍好山好水,吃遍人間美食。”

“不過呢,也不能一直這樣,畢竟人要往前走,我們要是死別了,那就給三年時間來緬懷,三年之後重新開始,活成一個特別酷的人。”

她說的話,他都記得,一個字都不曾忘,他也試過三年之內走出來,可是哪那麼容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