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玉龍,為什麼當時你不要求為自己聘請辯護律師?”孫明康沒有立刻回答潘玉龍的問題,反而轉開話題,“我們國家的法律可是明文規定了啊,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有權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而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這項權利,偵查人員在訊問時都會當場及時告知犯罪嫌疑人的……難道,潘玉龍,你當時沒有被告知嗎?”
潘玉龍搖搖頭,“不,他們確實是告訴我了……”
“那既然知道了,為什麼還要放棄自己的權力?這麼,消極對待自己的前途?”孫明康想了想,挑了一個合適點的措辭。
“因為我的確是犯了錯……很大很重的錯……就像是法院判的那樣,我是真的有罪。當時,我對自己是一點都不抱希望的……我想也許隻有受到了最嚴厲的懲罰,我的心裏才會好過些……”潘玉龍抬起泛紅的眼,真誠地看向坐在他對麵的孫明康。
孫明康則是一臉不讚同地看著他,“所以,你就想獨自去承受,去贖罪,甚至都不通知自己的親身父母?”
潘玉龍被孫明康說得有些難堪,他輕輕地低下頭,“嗯,我不想他們為我多擔心。我媽身體一直就不好。”
孫明康默然無語了半晌,才慢慢開口,“可他們,總會知道的吧……唉……應該說,你這個案子,當初我是沒加入,我會幫你完全是受人之托。”他點頭示意潘玉龍不要躁動,“你就聽我慢慢說給你聽吧。”
七
原來,孫明康當時雖然並沒有加入到時代公司的這件泄露商業機密案中來,但他還是知道的。主要是因為這個案子在銀海實在太引人注目。
時代公司是第一個有意向要在銀海投資的外國大財團,它的投資計劃,別說銀海市,就是中國的商務部都對它是頻頻關注。誰知還在競標階段就發生了泄密事件,而且最終被時代公司證據確鑿地告到了銀海市公安機關。
這不能不引起銀海市政府的震驚。
雖然時代公司挽回及時,並且造成太大的損失,但由於此案涉及麵廣,影響極壞,銀海市政府對這次事件當時就是持要從嚴處理的態度。
所以,當有人找上孫明康,並一定要他為其中的一個叫潘玉龍的涉案犯罪嫌疑人作辯護時,他本來興趣並不大。真正讓他提起興趣的是因為在見麵後他很快就發現,這個來委托他的人是個韓國人,而且還是韓國時代公司董事長的秘書。同時他說他是奉時代公司董事長的命令前來的,隻因為孫明康他本人是業界著名的律師。
孫明康知道時代公司的董事長是個年輕的女子。所以,他內心未免有些暗暗疑惑。
而最讓他奇怪的是,他從側麵了解到,那個叫潘玉龍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從進去後就沒有提出為自己聘請辯護人。孫明康相信公安機關不會不告知他應享的權利,但他為什麼會無動於衷呢?甚至連自己的父母家人都沒有告知。
律師的本能與直覺告訴孫明康有戲。
但是,孫明康還是很謹慎。因為,那個姓崔的韓國人提出了兩個要求,一是要為潘玉龍辯無罪;二是如果實在無法辯無罪,那麼,盡可能讓他免予刑事處罰。
這兩個要求說難不難,說易卻也不易。因為,當時對時代公司的這起案件,銀海市公安機關根據掌握的事實材料,已經正式立案。所以,對認為有犯罪事實的,那是確實需要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既然時代公司當初不顧情麵地告了潘玉龍,那為什麼現在還要提出這樣的奇怪的要求呢?孫明康心底更加有些驚疑,但他沒有表露出來。
不過,讓他吃驚的事還在後麵。因為按我國律法的明文規定,在押犯罪嫌疑人若要聘請律師,可以向偵查機關提出申請,由偵查機關向有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並辦理聘請手續;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直接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合同,代為聘請律師。
可當孫明康將這項內容告訴崔秘書並坦率地提出,以他們的身份可能不適合幫潘玉龍聘請律師後,崔秘書當時立即起身出去打了個電話。
少頃回來,崔秘書很嚴肅認真地告知孫明康,他要代替他們董事長直接與銀誠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合同,正式聘請孫明康律師為潘玉龍的辯護人。
說到這裏,孫明康停了下來,他目光炯炯地看向潘玉龍,“潘玉龍,你知道他們最終是以什麼理由來簽的這個聘請合同?”
潘玉龍不安地搖了搖頭。眼神裏已不僅僅是迫切、渴望,更似有一股暗火在燃燒。
孫明康又仔細地打量了潘玉龍一眼,不由在心中暗暗歎氣。他轉了一下手中的筆,輕輕地、堅定地、一字一句地對潘玉龍說,“你的女友。崔秘書說,時代公司的董事長要求以你的女友的身份為你聘請律師,為你作辯護。”
無視潘玉龍瞬間如遭雷擊的臉,孫明康又繼續說了下去。
當時,孫明康心裏的吃驚度可以說是高到了頂點。但律師的職責讓他保持了沉默。委托合同簽好後不久,他就去見了潘玉龍。並調閱了與之相關的所有卷宗。
孫明康發現潘玉龍本人涉案其實並不深。
雖然,他的卷宗裏有那盤時代公司提供的所謂的錄音磁帶。而當時其實最關鍵的是,這盤錄音帶是否就是原始的錄音帶——隻有這樣,才是成為認定潘玉龍有罪並且必須判刑的證據。
因為我國在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釋中沒有規定秘密取得的錄音錄像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隻要證據客觀、真實、合法,那麼,在法*就可以使用。所以,肯定的,原始錄音帶作證據效果最好。
但通過仔細研究涉案其他人等的交代,以及孫明康親自前往對這盤錄音帶利用各種技術手段多次進行甄別後來看,證明錄音帶確實是複製的,同時還是進行加工剪輯了的——對潘玉龍命運的最大威脅至此有了戲劇化的轉折。
而鑒於潘玉龍也確實提供了時代公司董事長住房的鑰匙,造成時代公司實際的損失,雖然損失及時被挽回,但也不能否認他的犯罪事實。
隻是因為潘玉龍認罪態度良好,再加孫明康律師多方努力斡旋,最終法院綜合了所有情況,才會判決他被免予刑事處罰,從而得以恢複人身自由。
“潘玉龍,你真的很幸運!”再次直視著潘玉龍,孫明康很是感慨,“時代公司的崔秘書交代我,你即使出來後也不要讓你知道事情的真相。他們同時還一次性付清了所有的律師費。我為此特意去找了你的父母……但我想,總有一天,你會想起這事的,做人總是要感恩的,對嗎?”
再次打量了似是驚呆了的潘玉龍一眼,孫明康慢條斯理地說,“我也等你好久了。不是等你來謝我。隻是等著給你一個真相。我們中國人總不會不如韓國人吧?”
站起身,孫明康溫和地拍拍隨即站起的潘玉龍,“知道嗎?為什麼剛開始見麵你問我‘什麼親屬?’時我沒有回答你?因為我相信,那時的你也許並不真需要知道這一切;甚至還有可能會接受不了……那隻會對你有害無益。而現在,你會主動問起,我也算了了一樁心事。潘玉龍,以後處事自己一定要小心了,可別辜負了別人對你的一片心啊!”
潘玉龍再度紅了眼眶。良久,他點點頭,但始終沉默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