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建設要堅持綜合平衡、穩步前進的方針經濟建設方針的選擇,是經濟建設指導思想的具體化和集中表現。正確的經濟建設方針 是實現經濟發展戰略的重要保證。對此,周恩來有過許多重要的創見和決策上的貢獻。
1956 年 6 月 4 日,由劉少奇主持召開的中共中央會議,討論《關於 1955 年國家決算和1956 年國家預算的報告(初稿)》。這個報告是從 5 月起由周恩來指導起草的。報告的初稿指 出:“在當前的生產領導工作中,必須著重全麵的執行多、快、好、省和安全的方針,克服 片麵地強調多和快的缺點,生產發展和其他一切事業的發展都必須放在穩妥可靠的基礎上。 在反對保守主義的時候,必須同時反對急躁冒進。急躁冒進的結果並不能增加生產,而隻能 招致失敗。”在這次會議上,周恩來介紹了上半年經濟建設由於齊頭並進和急於求成的傾向, 造成了國民經濟各方麵相當緊張的情況以及糾正上述傾向所采取的措施,下半年要繼續削減 開支,壓縮基本建設的意見。這次會議,提出了既反保守又反冒進,在綜合平衡中穩步前進 的經濟建設方針。1956 年 6 月 4 日會議的上述意見,被 1956 年 6 月 10 日由劉少奇主持的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予以確認並正式批準。根據周恩來的思路由中央確定的綜合平衡、穩步 前進的經濟建設方針,既是馬克思主義的,又符合我國的具體實際。它正確地提出了要注意 經濟建設中反對“左”和右兩種錯誤傾向;它突出了經濟建設中一個根本問題--綜合平衡。 周恩來指出:“一定要為平衡而奮鬥。數量上平衡以後,還有品種和時間上的平衡問題。”隻有真正綜合平衡,經濟建設才能實現有效益的、速度適當的穩步前進。同年 9 月召開的黨的 “八大”會議上,周恩來進一步闡明了這個方針。他指出:“在有利的情況下,必須注:卷 到當前和以後還存在某些不利的因素,不要急躁冒進;相反地,在不利的情況下,又必須注 意到當前和以後還存在著許多有利的因素,不要裹足不前。這就是說,我們應該對客觀情況 作全麵的分析,同時,盡可能地把本年度和下年度的主要指標作統一的安排,以便使每個年 度都能夠互相銜接和比較均衡地向前發展。”
但是,黨內對這個經濟建設方針的認識不一致。隨著 1956 年反冒進遭到錯誤批判之後, 這個正確方針也被拋棄了。1958 年開始的三年“左”傾冒進,導致了比例的大失調,爆發 了危機,不得不費了五年時間進行調整。糾正“左”傾冒進的國民經濟調整,在我國社會主 義建設史上是一個重要的轉變。實踐證明,違背客觀經濟發展規律的“三麵紅旗”,在指導 思想上是錯誤的,在實踐上是有害的。經過比較,周恩來等比較早地認識到改變國民經濟比 例失調的危害,極力主張“通過綜合平衡,全麵安排,進行大幅度的調整”。1962 年 3 月 8 日,周恩來在中央財經小組會議上講話時指出:“今年計劃還需要大調整,是我向中央提出 的。原來還想慢慢轉彎,現在看來不行,要有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如果說,過去是改良 的辦法,那麼,現在就要采取革命的辦法。當然,步子一定要踩穩。”大幅度調整的要求, 就要按照農、輕、重的次序全麵調整國民經濟的各種比例關係,真正實現綜合平衡。周恩來 還具體說明為達到這樣的要求,必須把經濟建設的規模和行政管理的機構縮小到與我國經濟 水平相適應的程度;把城市人口減少到同農村提供的商品糧副食品的可能相適應的程度。總 之,要使國民經濟各種比例關係從失調到協調,把超過國力的生產建設規模和發展速度退下 來,把超過生產力水平的生產關係退下來,變被動為主動。實踐證明,“八大”方針是正確 的。實際上,它是“八大”堅持的在綜合平衡中穩步前進的經濟建設方針的恢複和發展。
曆史經驗告訴我們,這個正確的方針是具有生命力的。黨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針對 十年內亂所造成的嚴重惡果,“重大比例嚴重失調,國民經濟瀕於崩潰,這實質上就是一種 經濟危機”。1979 年 4 月,在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上,決定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改革、整 頓、提高”的方針,這個方針是黨的“八大”肯定的綜合平衡、穩步前進的經濟建設方針和 60 年代實行的“調整、充實、整頓、提高”方針的繼續和發展。突出之點在於把調整和改 革結合在一起,這不僅著眼於調整國民經濟各種比例關係,而且其重點放在改革經濟結構和 管理體製的領域,其目的是使經濟建設擺脫重基建輕生產、高積累低效率的道路。1985 年 9月 23 日,鄧小平在全國黨代表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七五’這五年很重要。如果經過這 五年,使改革基本就緒,經濟又能夠持續、穩定、協調地發展”。在這裏,把持續、穩定、 協調發展經濟作為一個重大問題提了出來。隨後,1989 年 10 月 9 日,黨的十三屆五中全會 指出:“在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脫離國力,超過國力,急於求成,大起大落,是四十年來 最重要的教訓。”因而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的決定》中正 式確定我們“必須始終堅持長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的方針”。這是建國 40 年來經濟建設 最基本的經驗。90 年代初,中共中央從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出發,同時考慮到我國麵 臨的國際環境是機遇與挑戰並存的條件,中國解決所有問題的關鍵是靠自己的發展,爭得較 快的速度和較高的效益。因此,提出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方針。建國以來, 經濟建設方針從綜合平衡、穩步前進--持續、協調、穩步發展--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的變化,正說明了我們黨對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和正確反映。周恩來是我國 經濟建設正確方針的奠基人。
二、要從整體出發,對待和處理經濟建設中的各種關係建國以來,周恩來一貫重視遵循辯證唯物論正確處理經濟建設中的各種關係,這是直接影響到經濟工作全局的一個大問題。 在建國初期,他強調樹立整體觀念。在維護整體利益的前提下,認識每個部門的位置和方向。他具體闡明了必須處理好以下六個關係。第一,在城鄉關係上,他深刻地指出:“在 中國城鄉關係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關係。一方麵,中國革命要由工人階級領導;另一方麵,要 使革命取得勝利,又必須依靠農民階級和廣大鄉村。”他說:“城市與鄉村、工業與農業都是 辯證的兩方麵,決不能取消或忽視任何一方麵。我們強調城市領導鄉村、工業領導農業,決 不是忽視廣大的農業生產對發展工業的作用。如果沒有廣大農業的發展,工業發展是不可能 的。”“我們必須在發展農業的基礎上發展工業,在工業的領導下提高農業生產的水平。沒有 農業基礎,工業不能前進,沒有工業領導,農業就無法發展。”第二,在內外關係上,周恩 來從多層次上分析了新中國成立後的內外關係,指出:“生產建設上要自力更生,政治上要 獨立自主。”同時,也歡迎友邦的“有助於我們自力更生”的“真正的幫助。”“同帝國主義 國家也可以在有利的條件下做買賣,對此我們不拒絕,也不強求。要打破依賴帝國主義的觀 念。”“不要依靠他們,也不要怕他們,這樣,自力更生的基礎才會鞏固。”第三,在工商關 係上,周恩來強調,工業與商業,必須以工業為主。因為這是奠定人民民主專政國家的物質 基礎、影響國民經濟發展全局的主要環節。同時指出了國營和合作商業必須以服務於工農業 產品流通、服務於人民為主旨,私營商業,要從盡快恢複國民經濟出發,鼓勵它們發展工業 生產,或給予必要的幫助。第四,在公私關係上,周恩來按照《共同綱領》和我黨關於新民 主主義中國的經濟政策,指出:“在公私關係上應該確定以公為主。”由國營企業起帶頭作用, 使私人企業對我國的生產發展有利。允許私人資本主義企業存在,但要引導它不走舊資本主 義的道路,而走新民主主義的道路。第五,在勞資關係上,周恩來說明勞資兩利並不是把勞 資兩個方麵平列起來。人民的國家是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在勞資關係上,我們要采取保護 勞動的政策,對於資方也要給予適當的利潤。我們對於私人資本取得的利潤也有兩個條件: 一不允許有非法的利潤,隻許有合法的利潤;二不能有過分的利潤,隻能有合理的利潤。第 六,在上下關係問題方麵,即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周恩來指出:處理上下關係,實行的是民 主集中製,不是封建割據。要既利於國家統一,又利於因地製宜。要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發 揮地方的積極性,使各方麵的工作生氣勃勃,要使廣大人民在生產中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 性,以利於不斷提高他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
周恩來這種從全局出發處理各種關係的思想,不僅著眼於生產部門,而且適用各個部門; 不僅適用於建國初期,而且體現於開始大規模經濟建設之後。
當我國正在實施發展國民經濟第一個五年計劃,麵臨全麵開始社會主義建設的時候, 1956 年 2、3 月間,周恩來參與了毛澤東主持的係統地對我國經濟工作的調查研究和《論十 大關係》的討論。4 月 25 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論十大關係》報告。 這個報告,初步總結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經驗,提出了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社會主義建設 道路的任務。同年 7 月 15 日,周恩來在全國省市檢察長、法院院長、公安廳局長聯席會上 作了學習《論十大關係》的重要講話,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中的各種關係、特別在經濟方麵 的各種關係,作了精辟的論述。周恩來指出:這十大關係有許多是曆來都存在的,不過在新 形勢下提出更具有重要意義。如十大關係頭三種關係屬經濟建設方麵的問題:即第一是工業 與農業、重工業與輕工業的關係;第二是沿海與內地的關係;第三是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 關係。這三個問題。是自從經濟恢複,進入有計劃建設以來就存在的。曆來對這個問題的解 決是有些是對的,有些就差些。現在由於三年經濟恢複,三年來經濟建設,三大社會主義改 造的勝利,這些條件,使我們對這三種關係會得出清楚、正確的結論。同時,我們的分析要 把重點放在我們過去所不那麼特別重視的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