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剛剛才說,你早已送過我情人節禮物了。”
她說高中時她家就在公交車終點站,那年情人節愛情留言活動期間,她下車前都會花些時間看看那些愛情留言卡。
當她湊巧看到我寫的卡片時,便拜托司機給她。
“我說這張卡片是寫給我的。”她說。
他笑了笑,沒多說什麼,便將這張卡片給她。
“原本隻想保留這張卡片當做自己的美麗記憶,沒想到我們卻在去年梔子花開時重逢了。那時我心想,或許在某年梔子花盛開的季節,可以營造卡片寫的情景。”她笑了笑,“當你說我是你的阿尼瑪,我就決定在今年5月讓情景成真。不過最難找的場景是開滿梔子花的山坡,我問了很多人、找了很多地方,才找到這裏呢。”
我想開口說些什麼,但因感動而說不出話來,也不知道要說什麼。
“蔡修齊。”
“嗯?”
“即使我說你是我的阿尼姆斯,也隻能代表你是我最喜歡的人之一。可是你真的是我最喜歡的人,沒有之一,真的沒有之一哦,你就是我最喜歡的人。”
我腦海裏莫名其妙想起《On My Little Girl》的旋律和歌聲。
我突然有一股衝動,想學尾崎豐唱這首歌給她聽。
“我唱首歌給你聽。”
“好呀。”她說,“什麼歌?”
“《Oh My Little Girl》。”我說,“本想送你這張專輯當生日禮物。”
“沒錯。唱給我聽,就不用買來送我了。”
“我……”
“開玩笑的。”她笑了,“這張專輯我早買了。唱吧。”
“我剛剛太衝動了,請你忘掉這件事吧。”我怯場了。
“身為你的阿尼瑪,我命令你唱。”
這兩個禮拜來我反複聽了上百遍,這首歌我幾乎可以朗朗上口。
我當然無法跟尾崎豐的原唱相比,何況沒有音樂伴奏,隻能清唱。
還好參加過合唱比賽,練過男低音,因此唱得不算難聽。
“唱得不錯哦。”我唱完後,她拍拍手。
“記得歌詞的最後一句嗎?”
“いつまでも,いつまでも,離れないと誓うんだ。”
“那你知道是什麼意思嗎?”
“我發誓永遠永遠都不分開。”
“可能嗎?”
“這種可能性應該是98%。”
“為什麼不是100%?”
“因為剩下的2%,1%是世界末日,1%是外星人來襲。”
“不用再走操場三圈了。”
“嗯?”
“如果每年梔子花盛開的季節,我們就來這裏賞花聞香、聽你唱歌,今天的一切就會是真實的、活生生的感覺,而不再隻是美麗的記憶而已。我相信隻要我們在這裏看到梔子花開、聞到梔子花香,那麼這種感覺就會一直存在,不會褪色、也不會變淡、更不會消失。”
“那麼每年梔子花的花季,我們就一起坐公交車來這裏看梔子花吧。”
“嗯。”她笑了起來,“一定哦。”
梔子花香氣隨著她的笑容擴散開來,原來她才是最芳香的梔子花。
我20歲的人生像白開水一樣,雖然平淡,但很健康。
隻因認識梔子花女孩,我才沸騰。
淡藍的天、橙色的陽光、溫和的風、眼前散發青春氣息的女孩。
這是我的梔子花女孩,我打從心底深深地覺得,我真的喜歡她。
深深的、深深的,深不可測。
她就是我的阿尼瑪。
《阿尼瑪》這本書共13萬字,斷斷續續寫了11個月。
與之前的寫作經驗相比,這次的寫作條件比較嚴苛。
我不再有很長一段空閑的時間可以寫(比方寒暑假),我隻能每天抽點時間,一點一滴寫完。
開始動筆是2012年6月,距離上一本2010年10月出版的《蝙蝠》,已經超過一年半。這段期間我一個字也沒寫。
並非沒有寫作的念頭,隻因教書的工作兼了行政職而力不從心。
但去年6月發生了一些事,我便下定決心提筆,再貫徹意誌寫完。
至於發生什麼事,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原本想先寫篇三萬字小說熱身,然後再寫篇十萬字小說。
《阿尼瑪》的第一章其實就是那篇三萬字小說的雛形。
後來覺得這幾年已寫了好幾篇三萬字小說,如果再加上這一篇,而且萬一不幸又寫得很好,搞不好你從此會改叫我“三萬蔡”。
所以我決定寫長,把預計之後寫的十萬字小說納入結構。最後長成《阿尼瑪》。
多年以前聽朋友提起她高中放學時坐公交車回家的往事。
她說在公交車上,坐著的學生會主動幫站著的學生拿書包,即使彼此來自不同學校而且根本互不相識。
我聽完後覺得很溫馨,很想為此寫篇故事,但直到今天才完成。
也許現在的學生會覺得那是天方夜譚,根本是說謊;但很遺憾,這是真實的事,不是為了使社會祥和而編織出的神話。
至於原先構想的十萬字小說,主要以20世紀80年代末的大學生活為背景。
雖然之前寫的小說常提及大學生活,但這篇側重在“社團”方麵,這是以前很少碰觸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