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題目乍一聽起來好像有點奇怪,男人的頭怎麼會與女人的腳連在一起,又怎麼會與製度史有關係?
男人的頭是指其發式,女人的腳是指女人纏足習俗。這兩種現象本來都是社會習俗,但是在特殊的曆史時期,它們卻有了製度的意義。大家都知道滿清入關以後,曾經采用暴力手段,強迫漢人薙(同剃)發,就是按滿族的習俗,男人要將頭頂部的大部分頭發剃掉,留下後腦的頭發編成發辮,垂在腦後。這種發式我們在反映清代故事的影視劇中經常能看見,不過基本上都是晚清的改良版,早非原裝貨了。
滿清的薙發令,曾經在征服過程中引起了激烈的反抗,這種反抗並不來自任何明朝的官方和農民起義組織,完全是一種民眾的自發抵抗。這種抵抗,使征服者和反抗者雙方都流了意想不到多的血。開始,滿清統治者的確被這種出乎意料的激烈反抗給嚇了一跳,曾經一度終止了推行“薙發”的步伐,也許他們沒有想到,漢人其實並不在乎給他們換個皇帝,哪怕這個皇帝是外族人,卻對剃掉幾根頭發這麼在意。當然,也許正是漢人的這種過於激烈的反應,反過來更刺激了多爾袞之流認真推行薙發令的決心。最終,在“留發不留頭”的過度暴力的淫威下,中國的漢族男人的頭發終於變了模樣。
中國少數民族統治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入主中原的少數民族,薙發留辮的也絕非滿清一個,但卻少見其像滿清這般推行自己的習俗,至少沒有這般大規模強迫的記錄。而滿清這麼做,意義大概有三:一、以清俗變漢俗,實行文化征服。滿清入關以後,後人都認為他們漢化了,其實在滿人自己,原本是打算將漢人滿化的,隻是由於滿人實在太少,本身的文化又水準太低(連故事都沒有),所以實現不了。二、從精神上摧垮漢人文化上的優越感。三、確立滿清的中華正統地位,同時使漢人都打上臣服的印記。其中,第三種意義是最明確的,它向人們展示了滿清要想確立一種新的社會製度的信號。所以,薙發在那個時候,絕不是單純地“以夷變夏”,實現一種風俗變革,而帶有一種強烈的製度化意義。
但是,被大家幾乎淡忘了的是,在推行薙發的同時,滿清還推行了另一種“社會改革”,就是禁止漢人婦女纏足。這一禁令據說也導致了許多漢人婦女上吊跳井,以死抗爭,但不知為什麼清朝統治者這回卻不那麼較勁了,朝廷的詔令最後不了了之,禁纏行動無聲無息地收兵了。
同樣性質的事關風俗的法令,一個是不管有多大阻力,付出多大代價也要推行下去,一個卻草草收兵,聽之任之。當然,這裏絕不是像後來有些人嘲笑的那樣,中國人男人頭不如女人腳,薙發令的推行是由於男人們抵抗不力所致。也更不可能是所謂漢臣與滿人達成的妥協,所謂生降死不降、男降女不降之類的胡說。依我看,其實是滿清統治者推行薙發和推行天足的含義有所不同之故。推行天足,這其中包含了改良漢人惡習的意思,實際上是給漢人做了件好事。當推行的時候,倒不是阻力使他們望而卻步,其實他們並不太在乎漢人女人受多少罪,因為他們突然發現他們其實犯不上為漢人這麼著想,這樣著想的結果對於像撒胡椒麵似的滿人來說,並非易事。
滿人在中土推行滿化的企圖當然沒有實現,不僅沒有實現,而且從皇帝到一般八旗子弟都很快漢化了。講究起漢人的規矩來,甚至比漢人還厲害。薙發的習俗也不知不覺地“改良”起來了,留下的頭發越來越多,剃掉的領地逐漸從頭頂退到了前額,變成了今天我們常在影視裏看到的那個樣子。滿族貴族也開始喜歡上了三寸金蓮,不敢讓滿人婦女纏足,就與漢人士大夫比著嫖小腳的青樓女子。漢人文化的檔次是高一些,可是其腐化程度也是空前的。多少年來,一個個帶著原始野蠻銳氣的遊牧民族,騎著馬呼嘯著來到中原,最後都被灰頭±臉地同化了,不僅原來的銳氣化為烏有,糜爛得往往比漢人還要過分。漢文化的同化力是驚人的,其腐化力也同樣驚人。
三寸金蓮與“金蓮意識”的三寸
眼下拖著三寸金蓮走路的人不多了,大概隻有窮鄉僻壤還有個把小腳老太太,也都已經是老祖奶奶輩的人了。可以肯定地說,曾經在國門甫開時為老外嘲笑的中國國粹——男人的辮子和女人的小腳都已經成了化石,今後隻有到專門的博物館去找了。其中活的小腳大概更不好找,因為至少人們在影視劇中還可以看見裝扮出來的辮子,可小腳連裝都裝不出來。電視劇《水滸傳》裏的潘金蓮,雖然依舊名為“金蓮”,但也隻能是一雙天足。
纏足起於何時?這是個學術界尚在爭議的問題。有人將之定在南朝陳後主的潘妃身上,說她纖足在金蓮花上跳舞,所謂“金蓮”的出典就在這裏。不過,沒有證據說潘妃的腳小是纏出來的,所以,此說暫時可以擱在一邊。還有一說是起於楊貴妃,宋朝人這樣傳的比較多,理由是唐明皇有詞雲:“瓊鉤窄窄,手中弄明月。”但是,這“瓊鉤”是天生還是硬裹出來的,誰也說不清楚,而這“瓊鉤”到底有多小,也沒個尺寸。比較多的意見還是說起於南唐李後主,北宋張邦基《墨莊漫錄?道山新聞》雲:“李後主宮嬪窅娘,纖麗善舞,以帛裹足,令纖小屈上如新月狀,由是人皆效之。”看來真的是裹起來的變成的小腳。不過,纏足真正在民間流行起來,還是北宋年間的事。從帝王的嬪妃為了爭寵而自殘肢體,到老百姓跟風形成風俗,無疑要有個過程。
以女人小腳為美倒不是中國人一家的專利,我們在別的國家的民間作品中也可以找到大量的讚美女人小腳(天然的)的詩句。不過,讓女人從小就把腳纏起來,不許它發育,甚至把一雙好端端的腳弄成腳趾折斷變成殘廢,倒是隻有中國人有這個本事。纏足無疑是中國男人的一種畸形的性心理的產物,一雙裹得比較“合適”的小腳,在那時的男人心目中,是一種別樣的“性器官”。《水滸傳》裏西門慶勾搭潘金蓮,偏要從將筷子掉在潘金蓮的腳邊,偷摸一下小腳開始,女人不在乎人家摸自家的小腳,那麼也就什麼都不在乎了。逛窯子的男人們,對於妓女的三寸金蓮,往往要比身段和臉蛋更在乎。清代山西大同和陝西秦州的妓女,雖然相貌才情都平平,但隻因為一雙腳纏得好,照樣賓客盈門。自明季以來,品賞女人的小腳,成為士大夫閑來無事、淺斟低唱的主調之一,“品蓮”的豔詞香曲,林林總總,如果收集起來當不在《全宋詞》以下。清代的“顧曲周郎”李漁講過,女人的小腳要“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此用之在夜者也”,有這樣的小腳,才“覺依翠偎紅之樂,未有過於此者”。與李漁同時代的方洵居然專門寫了《香蓮品藻》,細細地把三寸金蓮排列成五式、九品、十八種,就差拿來嘴裏嚼了。男人性心理扭曲到這個程度,不能說不是那個時代的特殊貢獻。理學盛行之際,“存天理滅人欲”的大道理鋪天蓋地,結果往往是人欲滅不了,反而七扭八歪地瘋長,這也可能是為什麼偏偏在北宋中期以後纏足才流行的緣故(盡管理學家自己並不主張纏足,而且禁止自己家的婦女纏足)。據說纏了足的女人,就不方便“淫奔”了,男人自然也看得住。僅僅帝王的倡導(不過是個亡國之君),還不足以讓老百姓聞風而從。雖說是“楚王好細腰,後宮多餓死”,士大夫也把“楊柳細腰”讚美了兩千多年,可是老百姓家娶媳婦,並不會看中林黛玉似的弱風扶柳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