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之惑(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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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實足以證明,毀名的潛力,正來自於名聲本身。而且,力度也成正比。

原理之二:名非實體,隻是“傳說”,因此爆立爆毀,易如反掌。

以前我一直認為,世間名聲具有一定的穩固性,因為由事實支撐,由輿論加持,由民心守護,很難頃刻大變。但是,世紀之交的毀名浪潮告訴我,看似穩固,其實都隻是浮麵的幻覺。

任何事實,都無法阻止名聲的破碎。世界各國的法律都有懲處名譽損害的條款,但是,法律講究證據,幾乎一切受害者到法院起訴時才驚訝地發現,要為名譽提供“證據”,是多麼困難。因此,法律護名,很難兌現。

法律不能,朋友能嗎?也不能。朋友護名,等同於“徇私護短”,更損其名。更麻煩的是,朋友之間也大多存在名聲上的默默攀比,因此,一友傷名,諸友暗喜,滿口仗義隻是人情場麵上的敷衍而已。

由此可見,再煊赫的名聲也隻是糊在竹竿上的一麵麵紙幡,上麵寫著學識、官階、戰功、封號、獎勵、清譽、時評……頗為壯觀,但是,隻要風雨一來,這些紙幡立即便破碎汙濕,不可收拾。若去粘補,則越補越糟,比原先沒有紙幡的竹竿更加難看。

這樣說,並不是否定很多名聲背後有真實的支撐。但請切記,名聲並不是真實本身,而隻是有關真實的“傳說”。這種“傳說”,說變就變,很多看起來好像毋庸置疑的大名聲,隻要在敏感的時機出現一則質疑、一句反話,便能立即劃出第一道裂痕。而有了第一道,就會有第二道、第三道、第一百道。到這時,“傳說”也就負載著巨大的破壞性興奮而恣肆翱翔。

正是在這個關節上,很多受害者痛不欲生。他們不理解,為什麼一夜之間那麼多聰明人不調查一下真相就反說滔滔?其實,名聲和真相本來就是兩種邏輯。

我初遇誹謗浪潮時也曾驚訝,所有足可反駁那些謠言的證據都曆曆在目,證人有名有姓,檔案白紙黑字,為什麼成百上千的起哄者都不去看一眼、問一句?後來才知道,大家其實都不在乎證據,因為這裏玩的是“名”,而不是“實”。

原理之三:名聲的毀損,多數采取徹底顛覆的方式,因此沒有商討和辯論的餘地。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名聲之事若留餘地,被傷害者就有了據理力爭的勇氣。所以,隻有“一劍封喉”,推向極端,才使事情立即變成死結,傳播起來也更加輕便。

這種現象,在古代也屢見不鮮。指責一位將軍剿寇不力,這很正常,但要不了多久,總有對手揭露這位將軍“通寇”、“投逆”,甚至本身就是一個暗藏的逆寇。這樣一來,名聲問題也就失去彈性,變成了擲人至死的石塊。

由此證明,名,比別的任何東西都容易徹底翻轉。那麼,還不如把它看空,看無。

我自己遭受的誹謗,也是徹底翻轉的顯例。你看,我明明寫了一部徹底對抗“**”的《世界戲劇學》,卻被說成是“**寫作”;我明明向災區捐建了三個規模不小的學生圖書館,卻被說成是“詐捐”;我明明與妻子感情極深,親朋皆知,卻總是每半年有一次“離婚”的網上謠傳……後來我也不生氣了,隻不過此後聽到了毀名事件發生,也不管被毀之人是否認識,我總是從徹底相反的方向作出判斷。

遺憾的是,中國民眾的大多數,常常以“不可不信,不可全信”的態度來看待毀名事件,結果毀名者至少贏了一半。名,盡管如此虛妄,卻居然能讓毀名者“旱澇保收”、“穩賺不賠”。

原理之四:要想修補名聲,從長遠看,大多是反效果。

試圖修補名聲,這事惡人也會做,但基本上是好人受害後的一廂情願。這種一廂情願,從來沒有在任何人身上真正實現。

有的好像實現了,但仔細一看,完全是因為借用了外力,與名聲本身關係不大。

我很同情為了修補名聲而四處奔走的人。找記者,問朋友,求爺爺,告奶奶,一遍又一遍敘述,一次又一次擦淚,不斷拜托,反複感謝。這一切,都是為了名,而這些形態又是那樣的貶名。以貶名的方式去正名、保名,實在是一種自嘲式的悲劇。

當然也有不少人經過艱苦努力,終於洗掉了惡名,保住了佳名。但是,惡名和佳名的標準並不固定。記得在“**”初期,我們與造反派鬥爭,結果失敗,造反派掌權。在寫政治鑒定的時候,屬於我的第一句總是“思想頑固,長期對抗‘**’”,這在當時是最大的惡名。原來與我站在一起的朋友們苦惱了,他們努力要淡化惡名,反複懇求造反派,寫成了“改變立場,積極參與‘**’”。現在大家若去檔案庫翻閱這些政治鑒定,就會啞然失笑。

即使在正常的社會環境裏,為了修補名譽,也不值得耗費太多的精力。生命的責任,是盡一己之力為天下眾生提供大善大美。如果長久地忙於洗刷或提升自己的名聲,不管擺出多少理由,也是對生命責任的背離,因此也有傷名聲。例如,我發現文藝界有不少人士多年來一直氣鼓鼓地要爭當某省、某市的“作家協會副主席”或“政協委員”,覺得沒當上是對他們名聲的損害。但是,在我看來,他們如果不用這些時間創作更好的作品,爭來的名聲又有何用?

如果能夠把名看穿、看空,那麼,即便被汙名、毀名,受害者也能成為一個興致勃勃的觀察者,並獲得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