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很喜歡把自己打扮成“亞法庭”、“亞教堂”、“亞裁判”,被廣大民眾企盼、等待。有些傳媒為了顯示這種功能,還會隨意尋找批判目標,而受害者永遠不是他們的對手。傳媒當然也有可能遭到法律起訴或同行異議,但那隻是偶爾受挫,他們會以更密集的言論、更持久的背向,讓受害者永遠是受害者。
多數傳媒人士即使沒有害人的故意,卻也沒有經曆過係統的品德修煉,更沒有思考過如何避免傳媒“輕於大道,重於大聲”的惡習。因此,他們大多隨波逐流、同聲附和。尤其是現代,傳媒獲得了新技術的強大支撐,帶動著以前無法想象的巨額資金和權勢博弈,更容易失去道義底線。在很多傳媒人士看來,輿論道義全在手上,升沉榮辱隻憑操作,左右逢源皆是生意,推波助瀾即成潮流。
四
麵對這種潮流,我知之頗深卻無力改變,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持距離。而且,隨著年齡增長,離得越來越遠,現在已明確決定“阻隔”。
我不管在海內外哪個地方演講,總是告訴邀請者,不必考慮報酬,但絕對不能讓傳媒報道。傳媒本身也不斷地在邀請我,但是,在我決定“阻隔”後,不管他們托請了我的生死之交,還是許諾每次出場都願意支付高出我十年薪水的巨額報酬,我也沒有點頭。
這對我很不容易,因為我本來極有可能成為“傳媒達人”。
大家記得,過去中央電視台、**鳳凰衛視的相關節目隻要由我主導,總能創造令人滿意的收視率;我由於始終擔任每一屆“世界大學生辯論賽”的“現場總講評”,被海外傳媒人稱為“最善於在傳媒講話的華人”。
為此,我曾一次次自問:如果我進得傳媒呼風喚雨,能不能爭取到一些比較樂觀的可能?
結論是:不可能。
改變潮流需要具備足夠的“對衝”力量,我尚未看到。如果僅僅在個別節目裏改變了一些觀眾的思路,那實在是杯水車薪,於事無補。既然於事無補還參與其中,客觀上也就成了喧囂勢頭的一部分。
因此,退避是唯一的選擇,不能“猶抱琵琶半遮麵”。
現在,傳媒潮流已經憑借著網絡高科技囊括了整個社會,因此,從潮流退避,也就是從社會視野中退避,從信息海洋中退避。
下這麼大的決心,隻想獲得一種重要的體驗:在現代社會的滾滾潮流中,是否還隱潛著一種千年不疲的精神境界,足以讓我孤守,讓我消融?
我所獲得的體驗,無與倫比。因此直到今天,我沒有絲毫後悔。
五
遠離潮流,阻隔傳媒,隻是我個人的選擇,在現代,當然不應該、也不可能成為別人的生活方式。
但是,通過對現代社會頑疾的長期觀察,我堅信,讓更多的現代公民不在乎、或不太在乎潮流和傳媒,是人類的一條自救之路。
說到底,人們隻想好好地過日子,既希望自己的起居不被別人窺探,也希望自己的耳目不被濁霾充斥。但是,傳媒剝奪了這兩種權利,使人們再無隱私,也再不清潔。
更嚴重的是,傳媒還會鼓動民族紛爭、國家對立、金融恐慌、核武競賽。這一切在以前是由權勢力量來策動的,但現代不同了,傳媒已經作了濃重的民間鋪墊,使權勢力量也難於後退。至於傳媒對於恐怖主義的普及和教誨,更是成了一個沉重的當代災難。
本來,傳媒既有可能做好事,也有可能做壞事。但是,由於人們對它們太關注、太依賴、太冀求、太放任,又太缺少譴責和懲罰,做壞事的頻率越來越高。
經常有青年學生問我:“如果遠離潮流和傳媒,怎麼可能接觸和創造當代的好作品呢?”
“當代的好作品”?好到什麼程度?我在《中國文脈》一書的開頭就闡明,凡是關及“文脈”的作品,大多都不是“民間流行”和“官方流行”。隨潮而行者,隻是魚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