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我所麵臨的這個修行關口,其難其險,不下於劍門、巫峽、壺口。
我決定訂立一個最嚴格標準,把很多看似“深仇大恨”的人與事,排除在仇恨的範圍之外。
這種標準,又可稱之為“排除條例”,至少有六條——
一、傷害再重,如果加害者是在一個政治運動中隨著潮流所犯下的暴行,可以排除在外;
二、傷害再重,如果加害者沒有太大特權,尤其是沒有官場特權和傳媒特權,可以排除在外;
三、傷害再重,如果加害者不是連續行惡,長期行惡,可排除在外;
四、傷害再重,如果加害者暴露出了疑似精神障礙的病患,可排除在外;
五、傷害再重,如果加害者暴露出了太低的生態等級、文化等級和藝術等級,可排除在外;
六、傷害再重,如果加害者另有社會政治理念的執守而打錯了槍,也可排除在外。
四
有了上述“排除條例”,留下的仇恨範圍就變得很小很小了。連按照古今常規必須包括的對象,也沒有包括。
在此,我不妨舉一些典型的例證加以說明。
第一個例證,在“**”中長期關押我父親,使我家八口人一直饑寒交迫的那些人,主要是四個人,被排除在外了。因為,那是在一場政治運動中,很難確證個人責任。
第二個例證,同樣在“**”中把我叔叔活活逼死的那些人,主要是三個人,也被排除在外了。
第三個例證,那個首先把我在“**”中悄悄編寫《世界戲劇學》的勇敢行動誣陷為“**寫作”的北大學生,負麵影響遍及海內外。但他主要是誤聽了一個上海文人的謠言,因此也被我排除了。而且他又符合上述“排除條例”第六條,即另有執守而打錯了槍。
第四個例證,一個與我毫無關係的湖北文人,以完全失控的臆想發表了大量攻擊我的文章,每次都有駭人聽聞的案情故事。但我一開始就對他作出了某種醫學判斷,因此也排除在外。
第五個例證,一個與剛才說的湖北文人相似的上海文人,出了一本書,誣稱我著作裏有大量“文史差錯”。凡是買過我書的人都會去買一本,因此名列“亞洲暢銷書籍”。複旦大學文史權威章培恒教授發表文章指出該書全是“無端的攻擊乃至誣陷”,此人一看,立即偽造出一個我“抄襲”章培恒的謠言,來挑撥我與章先生的關係。這個行為實在太怪異了,直到我遇到上海長海醫院為他看病的醫生才知道真相。我深感同情,並告訴醫生,此人若有醫療經費上的困難,我可以幫助。
第六個例證,一個上海評論者,曾提出過“謝晉模式”,成了謝晉心中的“仇人”。他又製造過“有一個妓女在讀《文化苦旅》”的新聞而哄動全國,侮辱了我的廣大讀者。後來我發覺他隻是一個比較幼稚的文藝愛好者,便到謝晉墓前笑著報告了這個結論,請導演寬恕他。
第七個例證,一個被稱為北京最激烈“啃餘族”的人,把我在地震災區捐建三個學生圖書館的事硬說成“詐捐”而聳動媒體。但當我聽說他為一件小事與兩個女記者打成一團,就立即放過他了。生態等級,是一條心理紅線。
第八個例證,當北京此人拋出了“詐捐”謠言後不再吭聲,卻被南方一個學者接過去了,在網絡上鋪天蓋地鬧了兩個月。但我立即放過了這個學者,一是因為他是一切投汙者中唯一有點學問的人,二是他此前並無毀謗他人的記錄。我對他這兩個月的失態,深感惋惜。
第九個例證,寧波一家民營服裝企業的文化主管,二十年前看我深受盜版之害而束手無策,提出要與我成立一個小型文化公司自行出版,為防盜版集團注意,讓我以老父名義出資六萬元。此後他借這個公司名義與**、台灣、上海三地的出版社一起出了我十二本書,本本暢銷。但他幾年後告訴我,公司沒賺一分錢,我可以把六萬元領回,但必須向律師出示我從小的戶籍資料,證明“我爸是我爸”。我受如此欺侮卻沒有起訴,原因是,此人不是什麼權勢人物,我遭受他的“合法盜版”,隻是因為自己無知。
第十個例證,由馬蘭主演、我定稿、馬科導演的大戲《紅樓夢》轟動海內外,幾乎獲得一切戲劇大獎,但一進上海卻遇到了**煩。一個上海中年編劇正好也有一台戲在此時上演,為了不被比下去,居然攛掇一個神誌不清的老人製造了誰也聽不懂的所謂“企圖署名”事件,鬧得《紅樓夢》不想再演了。這件怪事顛覆了一個大劇種和一座大城市的最高文化生態,而那個中年編劇的戲卻就此走紅。他現在已成為官職不低的權勢者,我始終沒有妨害他。原因隻是,他聽過我的課。為師之心,總有不忍。
……
我說了這十個例證,大致已經說明了修行的難度。青年朋友們如果遇到了忿然難解的仇恨,讀了這些例證一定能起到很大的緩釋作用。
但是,還有幾個“坎”,我無法跨過。因為它們超過了我的“排除條例”,突破了最後紅線。
五
說到這裏,我要插進一段小小的回憶。
二十年前的一個夜晚,我到南方一座城市去訪問一位著名畫家。這位畫家比我年長十歲,並不長期居住在這座城市,卻在這裏有一間畫室。那個夜晚他不作畫,隻是與我長談,一直談到深夜。臨告別時,他說還要給我看一樣東西。他從旅行包裏取出一本很舊的畫稿,快速翻到最後一頁,出現一個名單。名單是用黑筆寫的,其中大半名字又被紅筆劃掉了。
畫家告訴我,這是一個“仇人名單”。就是這些人,在“**”中捆綁過自己,毒打過自己,用最殘酷的手段折磨過自己。畫家指著名單的前三名說:“他們也是畫畫的,行刑時專打我的右手,這手被打得半年不能動彈,兩年不能拿筆,三年不能畫畫。他們出於同行的嫉妒,要使我一輩子不能畫畫!”
“這是造反隊的司令,”畫家又指著一個名字說,“他關押了我三次,‘**’結束後清查,他反咬一口,說我是司令,直到一年後兩個關押所的看守作證,才真相大白。”
“你留下這些名單是為了……”我輕聲問畫家。
畫家說:“我既不會檢舉揭發,也不會報仇雪恨,他們沒有資格成為我的對手。但現在‘**’的曆史已由他們這批人在偽造,我必須把他們記住。因為我人生最重要的歲月都毀在他們手上了,我要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我深深地點頭,又指了指被紅筆劃掉的一大半名字,問:“這些怎麼劃掉了?”
“這些人死了。死一個,我劃掉一個。上一個月,一連死了兩個。我雖然不報複,卻一直遠遠地看著他們。我借著他們,領悟善惡報應的天道。”畫家說。
“對!”我十分讚許,“讓一切惡人背後,永遠有受害者的目光。這些目光,直通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