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愛情,是一種輪回(2)(2 / 3)

第一眼的說法並不正確,其實,人與人交流的途徑,是非常複雜的。我們以為,自己是在用語言、肢體和眼神等方式溝通,但可能還有更複雜、更全麵而且不為我們所知的溝通方式。簡單而言,那個大男孩走過來時,他身上的諸多信息都被菲兒感受到了。

從這個意義上而言,所謂的“被他的那雙眼睛給深深觸動了”,可能隻是一個訴諸語言的借口。畢竟,我們要認識這個交流的過程,我們要給這個過程一個說法,而“被他的那雙眼睛給深深觸動了”隻是一個被拿來解釋這個交流過程的外殼而已。

我講完這番解釋,菲兒大表讚同,她說:“是的,一定是這樣,因為第二次約會時,再看那雙眼睛,已沒有了來電的感覺。”

“然而,愛的感覺依然有。”我說。

“是的,否則就不必交往了。”她繼續說,“這麼說,他的那雙眼睛並不是我來電的主要理由,甚至都不是重要理由。我原以為我是因為那雙眼睛才對他一見鍾情的,但其實不是。”

來電的感覺,是絕對的誘惑,我們很難抵擋它。於是,菲兒對我說,縱然知道了愛的感覺是重複童年的渴望,但她覺得自己別無選擇,還是要愛上那個大男孩,並且假若這次戀愛不成功,她以後的選擇對象,估計還是這一類型的,因為隻有他們才讓她有感覺。

來電的感覺,有時也是致命誘惑。菲兒的爸爸縱然不完美,但也是一個相當不錯的爸爸。菲兒再一次重複童年,這一般不會有太大問題。她的童年若是很糟糕的,勢必是一次新的嚴重創傷。

然而,我們都會忍不住去重複童年,哪怕它傷痕累累,哪怕再一次受傷。

這是因為,理性沒有力量,情感才最迷人。

爸爸成了選擇戀人的標準

阿玉是一名近30歲的女子,她剛結束了一場令她身心疲憊的戀愛。男友小鄧小她4歲。除了年齡小,小鄧的學曆、工作和收入等各方麵都不如她。

這一切也就罷了,最令阿玉不能忍受的是,小鄧特纏人。因為做銷售,阿玉常陪客戶應酬,這讓小鄧非常不放心,他每天都會盤問阿玉“你去哪兒了”“和誰在一起”“做了什麼”。

阿玉自認為沒做虧心事,總是在第一時間如實相告。然而,小鄧必然會說:“我不信!”

他從來都不相信她給出的第一個解釋,一定會繼續逼問下去,直到她編出一個更複雜的理由,小鄧才會半信半疑地收場。

對此,阿玉說,她很痛苦。

“既然如此,為什麼和這麼纏人的小男孩走到一起?”我繼續問她。

阿玉說,她一開始認為,他這麼纏人,恰恰證明他愛她,所以很享受這一點,有時還為此感到一絲得意。等到後來他實在太纏人了,她才感到了厭倦:“太累了,每天都至少用半個小時解釋,幾個小時也很常見,有時得用上一個晚上,搞得兩人都筋疲力盡。”

“以前戀愛過嗎?”我再問。

“談過兩次。”阿玉回答說。

“談談前男友吧。”我說。

她坦然地談了起來。結果發現,原來她的三個男友都很纏人,不過前兩個男友都好一些。初戀男友和她認識了半年後變得纏人,盤問了她兩年後,兩人分手了。第二個男友要更好一些,和她相處三年後才變得很纏人,以前從不盤問的他後來也變得每天都要盤問她。盤問了三年後,兩人也分手了。第三個在纏人上最厲害,剛確立戀愛關係後就開始整天逼問她。

顯然,第二個男友的纏人是被阿玉教會的。阿玉承認,第二個男友的安全感太強,很少特別關注她,這讓她一度很不高興,此後有意無意中,她和異性朋友的交往多了起來,而第二個男友最終也變得緊張起來。

有趣的是,這三個男子盤問她時所說的話幾乎一模一樣,都是“你去哪兒了”“和誰在一起”“做了什麼”“我不信”。他們都不相信她一開始所給出的理由,他們都要阿玉說出最有說服力的理由後才會停止盤問,而這個看似最有說服力的理由,卻往往是編造的。

“沒辦法,我不想無休止地吵下去,隻好編個理由讓他們停下來。”阿玉解釋說。

“更早的時候,還有誰經常盤問你?”我突然問她。

“哦……我爸爸。”遲疑了一會兒後,阿玉回答說。

原來,阿玉從小習慣了這種對話模式。小時候,爸爸要求她按時回家,一旦沒及時回家就得接受爸爸盤問,而且盤問時爸爸說的話就是“你去哪兒了”“和誰在一起”“做了什麼”。

一開始,阿玉總會如實相告,而爸爸也鐵定會說“我不信”,於是阿玉不得不編造一些更複雜的理由,好通過爸爸的盤問。

和阿玉沒深談,不過我相信,當她爸爸盤問她的時候,意識上,她會覺得煩,而潛意識上,因為爸爸如此在乎她,她肯定會有一絲得意感的。

得意感是真實的,煩也是真實的。得意感,誘惑她一次次與男友重複建立了同樣的關係模式,誘惑男友盤問她,甚至當第二個男友不這樣做時,她還教會了他這樣做;煩,則又讓她渴望結束這樣的關係,於是每一次這樣的關係都不能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