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愛情,是一種輪回(4)(2 / 3)

這可以理解為,這個女孩在重複她童年的經曆。三歲時,被父親拋棄;戀愛三年時,她在潛意識力量的推動下,做了許多莫名其妙的事,以再次重複這種被拋棄的經曆。她說男友自私,其實隻不過是將她心中的父親的自私形象投射到了男友身上。

當然,她並非想被拋棄。假若男友仍然一如既往地對她好,甚至對她更好,他們的關係能安全地度過這個第三年,那麼,她童年被父親拋棄的痛苦就會得到很大程度上的修複。可惜,她沒有這個好運氣。

我們多數人都沒這個好運氣,因為當我們因潛意識的指揮而去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時,我們的另一半不會明白我們在幹什麼,他們最後也會和我們一樣落入我們潛意識的圈套,認同我們的投射,然後和我們一起重複童年的苦難。

當然,特殊的“三年之癢”也罷,普遍的七年之癢也罷,都有其特殊的意義:令我們放下幻象,從而看到戀人的真實存在。

看到了真實存在,就要做一個抉擇:是繼續幻想,還是和戀人的真實存在打交道。

假若繼續維持幻想,那麼這個親密關係就隻有瓦解,然後換一個人,繼續幻想下去。

我一個已離婚的朋友回憶她的七年之癢時說,她和前夫早就有了問題,但都一直忍著,都對自己說,給彼此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但到了第六年,她和他都不想忍了,於是分居。分居一個月後,他好像放棄了幻想,不再渴望改變她,而開始改變自己,用一種新的方式與她相處。

然而,她認為自己沒有任何責任,她拒絕改變自己,仍渴望改變他。也就是說,她仍在堅持心中的幻想,而不願也不能與真實的他打交道。

結果,到了第七年,他們離婚。現在,她有些後悔,她說,假若自己當時能懂得這一切,不再總想著改變他,而開始自我改變,那麼他們也許不必離婚。

不過,看到了戀人的真實存在,並不意味著關係一定有救,有時結束反而是最好的選擇。譬如,前麵我提到的那個女孩,她終於放棄了投射到男友身上的忠誠幻象,接受了男友是一個花花公子的事實,而她絕對不能接受這個事實,那麼分手對於她而言就是最好的選擇。

所以,當陷入七年之癢時,不必惶恐,也不必沮喪,相反應去認識到它的價值,並接受自己的幻滅感。這種幻滅感一定是好的。隻有當幻滅感產生後,接下來的相處,才可能是真正意義上的相愛。兩個幻影,不管多麼迷戀彼此,都不過是幻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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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愛情的七個教條

愛情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而愛情也是最難把握的。這時的感覺似乎過於紛繁複雜,於是我們容易不信任自己的感覺,而去信賴一些教條。這是非常危險的。

發自內心的感覺,是我們判斷事物的唯一可靠的憑證。

然而,如果沒有學會尊重並信任自己的感覺,我們就會容易信任一些貌似正確的信條。

一旦我們過於依賴這些信條,它們就會成為僵硬的教條。

並且,很多信條本身就是片麵的,甚至是錯誤的。

愛情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而愛情也是最難把握的。這時的感覺似乎過於紛繁複雜,於是我們容易不信任自己的感覺,而去信賴一些教條。這是非常危險的。

一個人越愛我,會對我越好

這是關於愛情的最普遍的教條之一,也是危害性最大的教條。

對於一個內心充滿愛的人而言,這個信條是正確的。但對於一個心中充滿恨的人而言,這個信條是錯誤的。

之所以如此,是由我們的內在關係模式所決定的。

假若一個人“內在的父母”與“內在的小孩”的關係基本是和諧的,是相愛的,那麼,這個人越愛你,就會對你越好。

但假若一個人“內在的父母”與“內在的小孩”的關係是病態的,是相互對立甚至是仇恨的,那麼,這個人越愛你,就會對你越糟糕。

我們所有重要的外部關係,都是我們的內在關係模式投射的結果。並且,外部關係越重要,我們內在關係模式投射的程度就越厲害。所以,一個內心充滿恨的人,他越愛一個人,他就越有可能成為那個人的地獄。

有時我們會在社會新聞中看到男人殺死自己愛人的報道,他們的行為便源自這個道理。

而且多數連環殺手選擇的攻擊對象是有共同點的,譬如受害者都是紅上衣和長頭發的女子。那麼,可以說,這一類型的女子,便是這個連環殺手的夢中情人,是他所愛的對象。但他越愛她們,他就越想攻擊她們,因為他的“內在的小孩”與“內在的媽媽”的關係充滿暴力和仇恨。

當然,多數人的內在關係模式中既有愛又有恨,既有和諧的一麵也有對立的一麵。於是,多數人的愛情勢必會愛恨交加。如果你渴望自己的愛情是溫暖的、和諧的,最好有一個幸福美好的結果,那麼,一個簡單的前提條件是,你和愛人的內在關係模式都基本是溫暖而和諧的。

如果你渴望自己的愛情是轟轟烈烈的,愛到極致,恨也到極致,那麼,這個渴望本身就說明,你的內心是分裂的,是衝突的,而你也勢必會去尋找那種內心嚴重分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