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蟻族”網絡行為研究
“蟻族”是正在進行社會化的高知青年群體,網絡作為時代的產物由於其獨特性成為該群體進行輿論表達、參與社會行動的重要途徑;兩者的結合使該群體借助網絡進行社會化,即以網絡為載體學習和掌握知識、技能,理解和運用規範、價值觀等社會文化行為方式。在2010年調查中,課題組著重對“蟻族”的網絡行為進行了研究。
一)網絡集體行動
所謂網絡集體行動是指網民群體圍繞某一主題,基於不同目的,以網絡聚集、網絡動員等方式製造社會輿論、推動事件發展、促發社會行動的群體行為。它可以是自發的,也可以是有組織的;可能是有序、健康的,也可能是無序、不健康甚至是非法的;它產生的效果可能是正麵的,也可能是負麵的。
表5–1中詳細列舉了“蟻族”對不同網絡集體行動的認知、定位及反應,並以此為基礎對“蟻族”與網絡集體行動進行歸類分析,以更好地反映其特點,力求探索出一定的規律。
表5–1“蟻族”與網絡集體行動
事件特性“蟻族”行為反應
事件類型處置方式矛盾雙方關注度參與度利害關係處置滿意度行為表現
鄧玉嬌案現實誘發型法院處理官員與平民3.91.3無2.4網絡行動
杭州飆車案交互誘發型法院處理窮二代與富二代4.22.8間接2.6現實傳播
賈君鵬事件網絡誘發性無無4.33.7無2.8網絡傳播
躲貓貓事件交互誘發型法院處理政府與民眾4.53.2無2.1現實行動
上海釣魚執法現實誘發型政府處理政府與民眾4.22.2間接1.6現實傳播
湖北石首事件現實誘發型政府處理政府與民眾3.41.4無1.5網絡傳播
艾滋病女事件網絡誘發型法院處理好人與壞人2.91.8無2.9網絡傳播
平均值3.912.342.27
注釋:關注度、參與度、處置滿意度等為Liket五點計分,表中數據為得分平均值。
借鑒相關研究(鍾龍彪,2010;謝海光,2008),在“蟻族”與網絡集體行動的關係研究中,課題組按照對集體行動的起始、進程與結果推動力的大小,將網絡集體行動分為三種類型:網絡誘發型,現實誘發型和交互誘發型。網絡誘發型主要由網絡引起、通過網絡傳播、最後在網絡上得以解決,如“賈君鵬”事件;現實誘發型,是指現實發生的事件通過網絡媒介,形成網絡輿論,從而對事件的進程和結果產生影響,但事件的結果仍然是在現實中解決的,如鄧玉嬌案;交互誘發型,即網絡和現實兩種情景交互影響,推動事件的進展,如在重慶出租車罷市事件中,起始是部分出租車司機的小規模行動,經過網絡曝光後,更多的出租車司機進而參與其中,最後形成大規模的出租車罷市行動,湖北的石首事件也是類似狀況。
“行為表現”反映了“蟻族”群體對網絡集體行動的投入程度,從網絡傳播、網絡行動到現實傳播、現實行動,投入程度不斷加深。其中,網絡傳播主要包括“跟帖、轉帖”等網絡行為;網絡行動主要是在網絡上搜集材料、提供相關證據及智力支持等;現實傳播是指在下網後在現實生活中向他人傳遞信息,如通過手機向親朋好友發送相關信息;現實行動是指通過相關渠道提供財力、智力,參與現實事件,如“躲貓貓”事件中的網民代表自發組織了一個團體,調查涉及的相關人員。
通過對表5–1的歸納總結,發現“蟻族”所關注或參與的網絡集體行動呈現出如下的特征。(1)行為表現上:現實誘發型的網絡集體行動引發的“蟻族”現實行動可能性比較大,訪談中也有“蟻族”反映利用出差機會去杭州飆車案現場為浙大學子祈禱,而網絡誘發型引起的主要是網絡行動。(2)關注度上:總體上對網絡集體行動關注度高,平均分為3.91分(總分5分),高於理論平均分的2.5分。矛盾雙方是政府和民眾時,關注度最高,而對貧富矛盾、善惡矛盾的關注度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