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利用基金定投積累購房首付款
個案基本情況
鄭雨是2006年的大專畢業生,今年25歲;由於學曆低,高薪的工作不好找,在一家工廠當財務,盡管工作很努力,但每個月也就1800元的收入;除了日常的開支(吃住均在家裏),每月剩餘1000元存入銀行;目前有銀行存款15000元。父母是一個老企業的員工,每月兩人的收入合計2500元,且身體不好,才剛足夠日常的生活開支和醫藥費。目前一家三口擠在工廠的窄小公房裏,家庭經濟狀況不好。因此,鄭雨最大的願望就是想在10年之後,能夠購買一套商品房,讓辛苦了一輩子的父母住一住寬敞明亮的居室。
理財分析
作為剛參加工作1年的、收入低的、家庭經濟狀況不好的職場新人,鄭雨的未來生活壓力較大,因此合理理財的緊迫性很強。鄭雨目前的經濟狀況,決定了他的風險抵抗能力很低;且由於長期受家庭經濟狀況不好的影響,鄭雨理財偏向保守,所以將所有的積蓄都以儲蓄存款的形式存放。但在目前低利率和物價持續走高的時期,存在銀行的錢不僅沒有增值反而實際在貶值。這種情況下,儲蓄所得的利息收入永遠趕不上房價上漲的支出;也就是說以他目前的這種財富積累的方式,是永遠湊不足購房首付款的。因此,鄭雨要改變理財產品和渠道。
理財建議
鄭雨的積蓄均以傳統型的儲蓄作為投資工具,收益相對較低,財富增長效應幾乎為零。因此,他要積極利用新的理財工具確保積蓄和後續收入的穩妥增值,這樣才能實現購房的目標。鄭雨風險承受能力低,但又有財富快速增值的實際需求;低風險與高回報之間是個矛盾。在這種情況下,目前能合理處理這一矛盾的最佳辦法是定期定額投資基金。
選擇基金定投,也要與鄭雨的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因此,他應該挑選與自己的風險偏好相符的基金品種。各種類型的基金,其風險不同。股票型基金一般會把80%以上的資產投資於股票,屬於高風險高收益的品種;而債券型基金則有80%以上的資產是投資於債券的,風險就小很多,收益水平也相對較低;貨幣基金則投資於到期日不超過一年的債券和央行票據等貨幣市場工具,投資幾乎沒風險,可收益也許就隻能比一年定期存款略微高些。
一般來說,對於可投資風險產品的比例,可用“100法則(即股票或股票基金等風險資產占總資產的合理比重等於100減掉你的年齡再乘以100%)”來確定。鄭雨承受風險的能力較低,可以將“100法則”改為“80法則”,即股票或股票基金占總資產的比重=(80-年齡)×100%。鄭雨今年30歲,根據“80法則”,那麼他就可將50%的資產投資於股票型基金上;另外50%的積累投入到混合型基金或債券型基金或貨幣基金上。據此,15000元的積蓄可以分成兩個部分,10000元購買一隻具有成長性的股票型基金,5000元購買一隻業績良好的混合型基金。另外,每月1000元的餘錢,500元定投股票型基金,500元定投混合型基金或是債券型基金。如此,就能在避免高風險的同時,贏得較高的收益。按照目前基金的收益率估算,10年之後,鄭雨支付購房的首付款是絕對沒有問題的;要是所定投的基金收益較高的話,直接購置一套小居室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另外,鄭雨要注重充實和提高自己的理財水平。平常應注重學習理財知識,可以訂閱一些理財報刊,或者登錄各大門戶網站的理財頻道,及時了解新的理財信息,以便不斷優化自己的投資組合,在風險與收益中尋求一個較好的平衡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