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2005(1)(2 / 2)

就是在這情形下,孫曉華突然回來了。

大家可能已經忘掉了孫曉華,但這並不代表她不存在。如前所述,她於1993年前往蕪湖打算跟隨舅舅當一名學徒,學習裁縫手藝,理想是回到葫蘆鄉紅旗村開一爿裁縫店,並已保證,如果老同學李鋒需要做一條褲子,她可以免費。不過,當她真的投奔舅舅到了蕪湖,並沒有當成學徒,而是在一家飯店端起了盤子。這些她曾經寫過信告訴李鋒,這封信後來被李鋒找了出來,並且還讀給孫曉華聽了,後者聽後,在李鋒麵前露出了害羞的神色。

簡單點說,孫曉華回到葫蘆鄉與李鋒重逢後,二人居然搞了起來,成了一對眾人皆知又漠不關心(大家都忙著呢)的狗男女。

這有點突然,也很奇怪。像李鋒這樣的老處男(那次嫖娼忽略不計的話),怎麼能那麼快地就跟孫曉華搞上呢?這說來話長,但沒有必要。其實也很簡單,簡單得連李鋒至今都沒有反應過來。就是搞上了。

當然,這裏還有不少內容需要交代。那些年裏,孫曉華在李鋒等人的視線之外出落為一位漂亮的姑娘—事實上孫曉華自幼就是個漂亮的小姑娘,隻是被她那位傻子父親和學習糟糕等外部因素遮蔽了而已—然後她被蕪湖一個大她十多歲的老板看中,在舅舅的鼓勵下糊裏糊塗嫁給了那人,並且很有效地生了個兒子。在他們的兒子剛剛學會說話那會兒,那位老板患上了肝癌。彌留之際,他已經糊塗了,當著前來和他告別的朋友的麵痛哭流涕。人們安慰他,說他會好的說他不會死,他均不予理睬。後來他停止痛哭,突然提出一個讓大家手足無措的問題:我老婆漂亮吧?來人看看坐在一邊的孫曉華,由衷地表示同意,躺在床上的人於是悲憤地說,馬上就不是我的啦!當天晚上,孫曉華的丈夫就死了。喪事辦完後,她準備帶著兒子回到葫蘆鄉。孫曉華說,她在蕪湖這麼多年,總是感到不踏實,就是想回來,但是被公婆哭著留下了。即便如此,孫曉華隱隱之中堅信總有回到葫蘆鄉的那麼一天。她有時真的懷疑是自己這個信念害死了丈夫。也就是說,如果她從嫁給丈夫那時起就鐵了心要在蕪湖紮根的話,丈夫就不會死。這麼想讓她感到自己有罪。不過,按理說公婆死掉後,孫曉華應該就回來了,但她並沒有急著回來。其原因是什麼,她一直沒告訴李鋒。李鋒想,也許她在蕪湖那邊還有個丈夫或者是一些不是丈夫的男的天天跟她上床吧。這雖然讓李鋒有點不快,但想想也沒什麼,有時反而讓李鋒更加興奮。不提也罷。

總之孫曉華這次回來的原因倒並非是她所說的“就是想回來”,而是她的家人把葫蘆鄉的火熱前景告訴給了她,叫她趕緊回來,重新落上戶口,然後也弄點好處。在葫蘆鄉人看來,蕪湖是個偏僻的所在,何況葫蘆鄉即將更上一層樓了呢。

不過,孫曉華說的也未必虛偽。她說,這麼多年來,最讓她想念的正是李鋒。他們是同學,小學開始就是同學,那時候彼此還穿著開襠褲,被她看作是電視劇上那種青梅竹馬的歲月。從開襠褲那會兒她就喜歡李鋒。後來,李鋒是好學生,而她是差學生,愛慕之情就更強烈了,由此在她心裏紮下了根。現在,他們已成人,她也結過一次婚,是個婦女,已不必掩飾,她可以坦誠地告訴他,從小學到初中,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給李鋒看的。比如像高敏的丫鬟,比如明知再怎麼努力也不能把成績搞好還是要裝模作樣努力。她隻是希望李鋒不像別人那樣看不起她。後來李鋒考上了師範,她把錄取通知書帶給了他,她真的替他高興。出於感激,李鋒在媽媽的要求下帶著雞蛋追她卻沒追上,這些事情她都知道。但她當時不想回頭,不想停車,因為她很傷心。她覺得李鋒將來要成為一名教師,而自己即將離開葫蘆鄉去什麼狗屁蕪湖學手藝。她真的很傷心。她一輩子也沒那天傍晚傷心,丈夫死時也沒有。後來她寫信給李鋒,為此後悔了好多天。尤其是李鋒後來沒有給她回信,這更讓她感到羞恥。所以這麼多年來,她每年回來看望父母,都抑製著自己不來看望李鋒。這讓她痛苦,但也讓她感到信念的堅硬存在。她一直都在默默地關心著他,打聽他的消息,對他的一切都了如指掌。現在,她終於回來啦,而李鋒卻連個女人都沒有。所以,李鋒後來脫她褲子時,她一點也不覺得突然。“因為我也想跟你幹”,這是孫曉華跟李鋒在床上的原話。總之,在她看來,就像一切都沒發生過,仿佛她從未離開,二人青梅竹馬,到了年紀,她當然要和他在一起,完全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李鋒覺得她說的這些挺像那麼回事的,甚至都有點感動。正在這時候,孫曉華的兒子在床裏蹬了一下小腳,蹬出了被外,粉嫩的小腳趾嫋嫋散發著熱氣。作為母親,孫曉華相當熟練地扯了扯被子,將那隻腳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