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大師的陰影(3)(2 / 3)

餘氏在1991年8月為《〈十批判書〉與〈先秦諸子係年〉互校記》寫的跋語中,推測他的揭發刺著了《十批判書》的作者郭沫若的痛處,引起了郭的反彈,如此說道:

“《十批判書》的作者究竟讀過這篇文字沒有,不得而知。幾年之後《曆史研究》上發表了一篇《錢穆和考據學》,把錢先生的一切著作,特別是考據著作,罵成一錢不值。此文後來收在作者的一本文集中。其中第四節‘錢穆考據的剽竊和誣妄’是專罵《先秦諸子係年》的,而且處處以吹捧《十批判書》作為對照。讓我抄摘其中幾段,以供欣賞。”(第122頁)

摘完了以後又總結說:

“此文特別強調《係年》是‘剽竊’而成,又刻意把《係年》的考據說成一無是處,而《十批判書》則處處精到,充滿創見。在我看來,這兩點似乎正是針對著我的文章而發。否則也未免太巧合了。我雖然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支持我的推測,但是我的直覺告訴我:這一推測大概是雖不中,亦不遠。我詳引原文,也是為了存真。但是我所引的還是屬於比較‘文雅’的,至於更精彩的樣板,隻好請讀者去通讀全文了。”(第124頁)

餘氏雖然在這裏沒有明言《錢穆和考據學》的作者是誰,但根據上下文關係,一開頭就說“《十批判書》作者”,再說“此文後來收在作者的一本文集中”,摘錄時又加上“不打自招”之類的按語,讀者讀了,哪一個會懷疑寫《錢穆和考據學》的就是《十批判書》的作者?我讀了以後,也覺得郭沫若未免有點惱羞成怒氣急敗壞了。餘氏此跋的用意,不就是想通過郭的失態證明自己當初揭發得正確嗎?我雖然通讀過郭沫若的史學著作,卻從來不知道有這回事,也隻是覺得自己見聞不博、記性不佳,不疑有他。但餘氏在引文時有一處用了省略號,而根據我閱讀餘氏多篇辯論文章後所得來的經驗,他省略的部分卻往往是關鍵之處,因此就很想知道他在摘引時究竟省略了什麼。於是一頭鑽進了圖書館,翻遍了郭沫若文集,卻還是找不到這篇文章。幸好餘氏在引文時,注明了出處是“《學步集》,北京,三聯書店1978年版,第291—292頁。原書出版於1962年,這是再版,但文字沒有改動”,於是根據書名去找,一找就著。一看文集和文章的作者,大吃一驚,原來並不是《十批判書》的作者郭沫若,而是另一位曆史學家,仍然健在、剛剛編完了《中國通史》的白壽彝先生!

有沒有可能是餘氏記錯了,把作者搞混了呢?絕無可能,因為,餘氏引文時連哪版哪頁都寫得清清楚楚,顯然是拿著書照抄的。有沒有可能餘氏或者編輯是因為不想讓白先生“出醜”,所以才隱去作者的名字呢?也絕不無能,因為文中不僅無一處點明此作者不是《十批判書》的作者,反而從頭到尾處處暗示這是《十批判書》的作者的反彈。更惡劣的是,雖然餘氏自稱是“我詳引原文,也是為了存真”,然而為了讓讀者誤以為該文作者就是郭沫若本人,在抄的時候,餘氏又偷偷地做了改動。不信讓我們也來一段“互校”:

餘氏引文:

“《係年》第一三零條舉出一個兒說,而對於兒說即貌辯、昆辯,及《齊策》、《呂氏春秋》和《古今人表》的記載,他都沒有提,還是《十批判書》鉤出來了。(原注:《十批判書》,人民出版社一九五四年版,第257頁。)第七五條引《鹽鐵論》,說出齊

王‘諸儒分散’,但對於稷下學風的實質說不出來。這也還是《十批判書》中的《稷下黃老學派的批判》,才把稷下的內情鉤出來了。(英時按:這一段話似乎承認《係年》據《鹽鐵論》考據出了稷下的史實,則《十批判書》有關稷下的史實取自《係年》已不打自招了。)……他自還直嚷嚷‘絲絲入扣,朗若列眉’,真是不知人間有羞恥事了。(英時按:此處忽然破口大罵,也特別值得玩味。)”

原注該引文出自《學步集》,三聯書店一九七八年版第295頁。我核對原文,是:

“《係年》第一三零條舉出一個兒說,而對於兒說即貌辯、昆辯,及《齊策》、《呂氏春秋》和《古今人表》的記載,他都沒有提,還是郭沫若同誌鉤出來了。(原注:《十批判書》,人民出版社一九五四年版,第257頁)第七五條引《鹽鐵論》,說出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