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大師的陰影(5)(2 / 3)

“我想我毋需為《先秦諸子係年》說任何辯護的話。一九四九年以前的中國學術界對《係年》的評價大致可以陳寅恪和楊樹達的私下議論為代表。這已引在本書所收《一生為故國招魂》文中。至於今天大陸非官方的學術界對《係年》的看法,我隻想指出一項事實,即它的增訂本(香港大學出版社一九五六年版)已在大陸上重印流傳多年了。”(第125頁)

兩位學者的私下議論竟然可以用來代表學術界的評價,也是一奇。查《一生為故國招魂》一文,不過是楊樹達在日記中記了陳寅恪私下讚揚《係年》,而所讚的也不過是以《竹書紀年》校《史記》這一條:“寅恪言錢賓四(穆)《諸子係年》極精湛。時代全據《紀年》訂《史記》之誤,心得很多,至可佩服。”(第26頁)而根據白先生的揭發,這是抄襲來的,果真如此,陳之讚又能說明什麼問題呢?

根據餘氏的邏輯,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說:“我想我毋需為《十批判書》辯護。該書在抗戰期間發表時就轟動學界,公開的、私下的好評如潮。至於今天海內外學術界對《十批判書》的看法,我隻想指出一項事實,即它的不少提法,仍然被普遍接受。”

其實,《係年》縱有剽竊《竹書紀年義證》等書處,並不能就因此全盤否認其價值;《批判》縱有沿襲《係年》處,也不能就因此全盤否認其價值。但餘氏是根本不懂得這點邏輯的。他在37年間所徒勞地從事的,就是想據此全盤否認《批判》的價值,再全盤抹殺郭沫若的一切學術成果。

現在國內知識界提倡知識分子要有獨立的人格,郭沫若是被當做反麵的典型來批判的,而魯迅則是作為正麵的形象來頌揚的。但郭沫若在新中國成立前還可算是特立獨行之人,而魯迅先生有幸未能活到新中國成立之後,將二人比較,實在是有點不倫不類(先生若得長壽,依我看最好的結局也不過是像梁漱溟那樣閉門謝客,如果能得毛的容忍的話)。在近代學者中,魯迅的人格固然是最近乎完美的,但也不必想當然地美化,以之為聖人似的參照係。比如前引丁東所言:“這種失誤,在魯迅先生身上是絕對找不到的。”這種比較就屬於想當然。前麵提到的魯迅“抄襲”案,魯迅自己曾經辯解說:“鹽穀氏的書,確是我的參考書之一,我的《小說史略》二十八篇,是根據它的,還有論《紅樓夢》的幾點和一張《賈氏係圖》,也是根據它的,但不過是大意,次序和意見就很不同。其他二十六篇,我都有我獨立的準備,證據是和他的所說還時常相反。”(《魯迅全集》第三卷第229頁)但我們查看《中國小說史略》本文,卻並未提及鹽穀氏,自然也是屬於丁東所說的失誤,又怎能說“在魯迅先生身上是絕對找不到的”?其實這是當時文壇的風氣,不獨魯、郭二人如此。社會科學成果的獨創性,本來就不像自然科學那樣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有意無意之間,也就會漏掉了提及出處,古今中外都如此。幾年前因為馬丁·路德·金的博士論文被發現用了別人的成果而未注明,美國學界也有人說他剽竊。我們不應該對郭沫若就特別地求全責備。

沫若先生文史全才,一代宗師,生前聲勢顯赫,卻大概過於相信“黨和人民”的結論,沒有替自己身後的名聲謀劃,既不屑於編寫《國史大綱》之類的官定教科書讓自己桃李滿天下(郭在1947年為《中國古代社會研究》寫的後記中說:“我也起過這樣的雄心,想寫一部完整的《中國古代史》,把社會分析、思想批判等,通統包括在裏麵。但這項工作我沒有著手,我恐怕永遠也不會著手。我自己的興趣是在追求,隻想把沒有知道的東西弄得使自己知道。知道了,一旦寫出過,我便不想再寫了。這是我的一個毛病,也許就是浪漫的性格。像編教科書那樣的古典風味,我自己很缺乏。”)(《沫若文集》第14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63年版第318頁),又沒有開壇辦學刻意培養抬轎的弟子門生,死後被人如此清算作踐,竟未見到多少替他說公道話的,世態之炎涼,真令人寒心。

文史全才代不乏人。但近代以來,在文史兩領域都有郭沫若那樣的天才,都做出了開拓性、多方麵的成就的,卻幾乎找不出第二個人來。作文需要熱烈的性情,治史需要冷靜的品格,文史皆通者,也就難免要時時遭受雙重人格的痛苦。郭沫若生前貴為中國科學院院長兼中國文聯主席,大權在握,樹大招風,但人們現在所清算的卻不過是他的言論,並沒有聽說有什麼惡行劣跡。他在“文革”期間痛失二子,也並不比別人幸運。他的那些令人不齒的言論,究竟有多少屬於真心實意?多少屬於逢場作戲?多少屬於公事公辦?又有多少屬於違心被迫?他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領導批判“資產階級史學”運動,對陳寅恪何其霸道;但就在同時,一脫下官袍以史家麵目出現的時候,對陳寅恪又何其尊崇:“陳寅恪的高度的評價使我感受到高度的驚訝。我沒有想出,那樣淵博的、在我們看來是雅人深致的老詩人卻那樣欣賞彈詞,更那樣欣賞《再生緣》,而我們這些素來宣揚人民文學的人,卻把《再生緣》這樣一部書,完全忽視了。於是我以補課的心情,來開始了《再生緣》的閱讀。”(《序〈再生緣〉前十七卷校訂本》,寫於1961年。《郭沫若古典文學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2月版第920頁)同一時間內如此相反的言論,我們應該相信哪一個是真的?他在1971年出版的《李白與杜甫》中如此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