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僅用了9分鍾就達成判決,認定斯考普斯有罪。法官判決罰款100美元,然後問雙方是否要總結幾句。布萊恩總結說:“在這裏我們為一個幾乎不會有影響的小小案件而戰,但是全世界都對此感興趣,因為它提出了一個問題,這個問題總有一天會被正確地解決,不論是偏向我們這邊還是另一邊,它將會被正確地解決……”而達婁則針鋒相對地說:“這個案件將會被牢記,因為這是美國人民停止審判巫術以來的首個同類案件,因為我們在這裏盡我們所能抗拒那股試圖壓製現代世界、以宗教教條檢驗每一科學事實的潮流。”另一位被告律師問法官是否願意收下達爾文著的《物種起源》和《人類的由來》,在全場大笑聲中,法官說“願意”,然後宣布休庭。世紀審判至此結束。
6天後,還在達頓的布萊恩在吃了一頓豐盛的午餐後,午睡時去世,享年65歲。當記者問達婁,布萊恩是否因為身心交瘁而去世時,達婁回答說:不,是吃得太多撐死的。
1年後,田納西高等法院以罰款金額不應該由法官決定(而應該由陪審團決定)為由推翻了該案判決。但是高等法院卻不將該案駁回重審,而是撤銷了該案:“延長這個荒唐案件的壽命將一無所獲。”
達婁在1938年以80歲高齡去世時,未能如願以償地看到反進化論法被判違憲。但是反進化論的逆流在“猴子審判”後的確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製。在1925年雖然有15個州同時提出反進化論法,在“猴子審判”後,隻在其中的兩個州(阿肯薩斯和密西西比)獲得通過。
在審判之後,斯考普斯得到了一份獎學金,到芝加哥大學攻讀地質學,後來成為一名石油工程師。他在1970年去世,活著看到了進化論在法律上的勝利:1967年,田納西州議會撤銷了反進化論法。1968年,阿肯薩斯小石城的一位高中生物教師挑戰該州的反進化論法,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國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判決這樣的法律違憲。
但是進化與反進化之爭,在法庭上遠沒有結束。反進化論者改變策略,不再公開禁止教進化論,而用較隱蔽的方式。1987年,路易斯安那州通過法律,要求在公共學校給“科學神創論”同等教育時間。它並不禁止教進化論,但是要求如果教進化論,就必須以同等的時間教神創論。由於生物教師都不願教神創論,所以這條法律實際上也是在禁止教進化論。路易斯安那的科學教師們挑戰這一法律,官司同樣打到了美國最高法院,“同等時間法”也被判違憲。
1999年8月,堪薩斯教育委員會以6票對4票將進化論從該州教學大綱中刪除。這是目前幾起與進化論有關的案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件。對其法律後果,我們拭目以待。
2000年7月29日
附記:2001年2月14日,堪薩斯教育委員會投票決定推翻以前的決定,進化論重新進入該州教學大綱。2005年8月9日,該委員會批準科學教學大綱草案,要求給予進化論和“智能設計論”(神創論的一種)同等的教育時間。但是在2007年2月13日,該委員會以6票對4票表決推翻2005年的決定,隻限於教進化論。
科學與自由的交融
美國《獨立宣言》是在235年前由托馬斯·傑斐遜起草,再由本傑明·富蘭克林略作修改而成的。這兩個人有一個在當時很罕見的共同點:他們對科學都有近乎狂熱的熱愛,都是業餘科學家。當時的美國並不存在職業科學家,所以他們也就代表著同時代美國人在科學上所能達到的高度。富蘭克林在電學方麵的貢獻,特別是用風箏把雷電引下來的實驗,是眾所周知的。傑斐遜也有不少發明創造,也許他對科學的貢獻比不上富蘭克林,但是對科學的癡迷則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甚至到了偏執的程度。就在通過《獨立宣言》的當天,傑斐遜還和往常一樣記錄了四次氣溫,並在第二天去買了氣壓計。他的某些科學觀念完全是現代的,例如他認為印第安人和黑人的體質和智力與白人完全一樣,這在當時是個驚世駭俗的觀點,為此受到了很多攻擊和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