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機發明了,電影也有了,怎麼讓觀眾看到呢?或者說,怎麼通過它來賺錢?愛迪生再次想到了留聲機。當初他推銷留聲機時,是把它放在娛樂場裏,讓聽眾挨個戴上耳機聽,每聽一次交一次錢。因此,盡管當時幻燈放映已相當普遍,盡管當時其他人都在研究如何把電影投映到屏幕上供多人觀看,盡管狄克遜本人也想要研究放映機,愛迪生卻認為,電影應該每次隻允許一個人觀看,每看一次交一次錢,隻有這樣才能賺錢。按愛迪生的要求,狄克遜很快就製作出了“活動視鏡”(Kinetoscope),電影被關進了一個密封的箱子中,觀眾要把眼睛貼在一個小孔上朝箱裏觀看——自然,每次隻能一人。
1894年4月14日,10台活動視鏡排成兩排在紐約市百老彙首次營業,每台放一部電影,每部電影持續大約二十秒。觀眾交25美分,可看5部電影。這一天,愛迪生賺了120美元,也就是說,首批電影觀眾差不多有五百人。
這些活動視鏡也開始出售,每台標價350美元,按當時的物價,實在貴得嚇人。雖然愛迪生漫天要價,人們卻難以抵製電影的誘惑,這項新鮮玩意兒馬上傳播開去,芝加哥、舊金山……美國的各大城市緊隨紐約之後也都開了活動視鏡營業處。活動視鏡很快地也出現在歐洲各大城市的街頭。歐洲的發明家們考察了愛迪生的機器,覺得不錯,但也認為可以做得更好。這些人當中即包括盧米埃爾兄弟。全球性的競爭開始了,美國人在競爭中很快地被拋到了後頭。
群雄並起
歐洲的發明家們之所以敢明目張膽地挑戰愛迪生,是因為愛迪生沒有在歐洲注冊攝影機和活動視鏡的專利。他在美國注冊專利時,專利局的官員問他是否願意多交150美元,把專利權擴展到法國和英國,他斷然拒絕,認為不值。等到他發現電影可以帶來巨額利潤,法國和英國的發明家成為他最強有力的競爭對手時,已經太晚了。
我們得感謝愛迪生犯了這個商業錯誤,否則以他對電影前景的短視,電影這個新生兒的成長將大受阻礙。以盧米埃爾兄弟為代表的歐洲發明家們,對愛迪生的機器主要做了兩方麵的改進:一是把以電力驅動、笨重不堪的愛迪生攝影機改造成了手搖的便攜式攝影機,可以隨時隨地進行拍攝;二是拋棄了活動視鏡,代之以放映機。盧米埃爾攝影機就同時可以當做放映機使用。大銀幕放映的魅力遠遠超過了小家碧玉式的活動視鏡,愛迪生機器提供的隻是新鮮感,盧米埃爾的發明引起的卻是震撼,連愛迪生也給震了,也轉而研究放映機。但是這時候狄克遜已跟愛迪生鬧翻了,跳槽去了另一家電影公司,愛迪生找不到人來幹這事了。碰巧,有一發明家發明了一台放映機,想要借愛迪生的名聲推銷。愛迪生求之不得,給這台放映機貼上了“愛迪生”標簽,於1896年4月23日在紐約一家音樂廳首次展出。這次放映的電影中,包括一部從英國進口的海濱風景。當海浪迎麵衝打過來時,前排的觀眾都嚇得跳了起來。而類似的情景,早在半年前就在巴黎的大咖啡館發生過了。
這台所謂愛迪生放映機的質量比不上盧米埃爾的電影機,愛迪生公司出品的電影也無法與盧米埃爾公司的電影相比。愛迪生攝影機隻適於固定在室內拍攝,也就隻能拍一些室內表演。最初隻是拍一些簡單的動作,比如他們拍攝的第一部電影《弗雷德·奧特打噴嚏》(Fred Ott"s Sneeze),就隻是愛迪生公司裏的一名工人表演打噴嚏的特寫,此外還有跑啊、跳啊、打啊,諸如此類。以後又請了戲劇演員到攝影機前做短暫的表演。在愛迪生的眼中,攝影機就像是劇場中一名坐在最好的座位上的觀眾,這些演員的表演也跟在舞台上一樣的刻意、做作。一開始大家對電影還覺得很新鮮,不管放的是什麼內容,隻要能動,就可以看得津津有味。但新鮮感很快就消失了,觀眾們對電影內容的要求也變得苛刻了,這類幾十秒鍾的“動作片”很快就失去了魅力。相反的,盧米埃爾兄弟及其手下,卻帶著攝影機上山下鄉、漂洋過海,去捕捉自然風光、名勝古跡、時事新聞和日常生活,即使是有意安排的表演,也強調自然、平實,以假亂真。清新、生動的盧米埃爾電影征服了全世界的觀眾。如果觀眾看到的是異國情調,他們覺得新奇;如果看到的是家鄉景象,他們覺得親切。這種重現自然、生活的魅力,是不會過時的。盧米埃爾兄弟同時也派出人馬四處推銷他們的電影,在首次公映之後的一年之內,盧米埃爾兄弟的電影已遍布世界各地。盧米埃爾電影正式登陸美國,是在愛迪生放映機展出之後的兩個月。1896年6月29日紐約的首映式,在觀眾們狂熱的“盧米埃爾兄弟,盧米埃爾兄弟”的歡呼聲中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