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先行者鮑特
愛迪生那台重達兩千磅的攝影機需要有一個專門的車間。愛迪生為此在1893年初,花了六百多美元建了美國第一間電影攝影棚。這幢攝影棚的外麵用黑牆紙包了起來,外形看上去很像當時的警車,因此被稱為“黑瑪麗亞”(警車的綽號)。攝影棚開著大天窗,建在一個大轉盤上,可以跟蹤太陽采自然光照明。演員們便在裏麵背靠黑板,麵對固定不動的攝影機表演。
到了1900年,愛迪生把電影廠從新澤西遷到了紐約的百老彙,以便就地雇用戲劇演員。就在這一年,鮑特(Edwin S. Porter,“鮑特”是通用譯名,應譯為“波特”較準確)成了愛迪生電影公司的導演。鮑特原是海員,1895年移民到美國後,改行當了電影放映員。當時放映員要自己製作電影拷貝,把幾部短片連在一起組成一盤可放十幾分鍾的片子。愛迪生看中鮑特的就是他的這種技術能力,而不是藝術才能。當時的導演,要同時編寫劇本、拍攝、衝洗膠片、維修機器、雇工、付賬,可謂集導演、編劇、攝影師、剪輯師、機工和製片人於一身,事無巨細樣樣要自己親自動手,懂得如何順利地拍完一部電影就夠資格當導演了,有無藝術細胞倒是無關緊要的。
在鮑特負責的這麼多事情中,還有一項是審看公司進口的歐洲電影,決定是否原封不動地非法拷貝發行,還是從中吸取“靈感”拍一個美國版本。1902年,他看了英國片《火!》(Fire!)之後,也拍了一部六分鍾的短片《一個美國消防員的生活》(Life of an American Fireman )。這基本上是一部新聞片,再加一點表演:消防隊員們接到火警,趕到現場,從失火的樓房中營救出一位婦女和小孩。有很長一段時間,電影史家們對這部電影交口稱讚。在表現營救場麵時,它共用了十二個短鏡頭,不斷地在內景和外景之間快速切換,用現代電影術語來說,它用了“交叉蒙太奇”技巧來表現同時發生的事。這在當時確實是一大發明,這部電影也一直被視為首先采用了剪輯技巧的美國電影。遺憾的是,後來人們去翻了美國國會圖書館的版權存檔,才發現這並不是原來的版本。鮑特實際上隻用了兩個長鏡頭:先是從頭到尾表現室內營救場麵,然後再回頭表現室外的營救場麵,並沒有用到什麼蒙太奇。像這樣讓時間倒流,把同一件事換一個角度重新表現一遍,是早期電影的慣用方法,並沒有什麼獨特之處。
第二年,鮑特看了另一部英國片《明目張膽的白日搶劫》(A Daring Daylight Robbery)後,拍了《火車大劫案》(The Great Train Robbery),把故事搬到了美國西部,用14個場麵(或者說14個鏡頭,因為在那時候一個場麵就等於一個鏡頭)講了一個還有點複雜的故事:匪徒們攻入火車站的電報室,逼迫電報員發電報令火車停下加水;匪徒們上了火車,殺死郵遞員搶了郵車中的貴重物品,又洗劫了旅客,然後騎馬逃竄;電報員逃脫,跑到舞廳向牛仔們報警,牛仔們追趕匪徒;就在匪徒們以為已擺脫了追蹤,坐下來分贓時,牛仔們悄悄包圍了匪徒,並把他們全殲。在當時來說,這是一部“巨片”,長達十二分鍾(用完了整盤膠片),動用了40個演員。這也是當時最受觀眾歡迎的影片,持續上映了十年。一所五分錢劇院新開張,往往就用它來打頭陣,許多觀眾對它百看不厭,連卓別林都說,他是看了這部影片,才發現了電影的魅力。
這部影片,曾經被錯誤地冠以許多第一:第一部講故事的電影(在它之前電影已講了多年的故事),第一部西部片(在它之前至少已有兩部西部片向國會圖書館注冊了版權),第一部使用了“電影語言”的電影,比如特寫鏡頭、鏡頭組接或鏡頭運動[這些拍攝技巧,在歐洲電影特別是英國布萊頓學派(Brighton School)的電影中都已出現過]。其實,這部電影之所以能在電影史上占一席之地,並不在於這些虛假的冠軍稱號,而在於它首次綜合運用了這些已知的技巧,有效地講了一個故事,就像十年後的《一個國家的誕生》和四十年後的《公民凱恩》,對已有技巧的運用是如此成功,以至人們誤以為這些技巧都是它首次運用的。
然而,鮑特隻是在拍外景時才用到了電影語言。在拍內景時,他的拍攝方法也跟別人一樣的呆板:演員就像在舞台上表演一樣,隻作左右運動,從兩旁上下舞台;攝影機的鏡頭也固定不動。隻有在拍外景時,鮑特才讓演員不僅做左右運動,也做前後運動,離開或走向攝影機;而且也搖動攝影機鏡頭,以便把整個場景都拍進去。是外景複雜的地形,才迫使鮑特運用這些拍攝技巧——或者說,他並沒有意識到這些是技巧,說不定還在抱怨拍攝條件太差迫不得已而為之呢!如果拍攝條件合適,他就毫不猶豫地拋棄了這些技巧。鮑特以後還拍了許多電影,然而全都是舞台表演的呆板記錄,攝影機又成了一名被動的觀眾。電影語言隻在《火車大劫案》無意中出現了一下,然後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