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25歲以下的農民工,對農村的生活,已經全然陌生,農活基本不會做了,他們所熟悉的,是工廠,是城市,是在城市裏包括賣菜、拾荒、清潔、打零工、做小買賣等各種各樣的營生,唯獨不知道如何種地。更有甚者,相當一部分新生代農民工,在自己的戶籍所在地,居然由於土地政策以及計劃生育等原因,根本沒有土地。當然,即使有土地的進城農民,也有相當多的人事實上不種地,不是把地留給年邁的老人,就是把土地租給別人種,自己則拖家帶口成年累月待在城裏,頂多收獲的時候回去幫把手。

對於近世中國而言,改革以來開始的城市化進程,已經屬於第二波了。第一波在晚清到民國之間,雖然波濤遠沒有今天的洶湧,但某些現象,還是可以給現在提供某些借鑒。一個後發國家,要想搞現代化,城市化是不可避免的。城市化的最主要標誌之一,就是農民進城。農民進城,在傳統社會,被視為流民6的確,當初流入上海的大批農民就是流民,他們甚至是拖家帶口,坐著自家的船來的。到了上海,先在河裏漂著,然後拖船上岸,接下來把船變成棚屋,定居下來形成棚戶區。無論城市的管理者對他們有多少歧視,他們的生計有多麼艱難,他們都不可能回去。像現在我們很多城市管理者期待的那樣,在城市需要的時候,留在城裏,一旦城市不需要了,就讓他們回去,做候鳥,在第一波時代,就是一廂情願的夢。

誠然,當今第二波的農民進城浪潮,雖然比當初第一波更加洶湧澎濟,但進城農民的環境,卻更加惡劣。不僅城市的戶籍壁壘至今沒有被打破,而且農民依然沒有可能把原本就該屬於他們的土地真正變成自己可以支配的產業。在所謂對失地農民”擔憂的借口下,農民的土地,如果沒有變成某些既得利益集團嘴裏的菜,就是農民自己的雞肋。反正無論如何,都沒法成為農民進城創業的第一桶金。同時,進城農民甚至沒有可能像他們的前輩那樣,擁有建棚戶的權利。

非常吊詭的是,據說是保障農民土地的政策,卻在事實上把農民的土地變成雞肋,真正保障的是地方政府的圈地獨占權。同時,還不斷製造著越來越多的失地農民^那些戶籍在農村卻沒有一寸土地的新生代"農民工。我們的策製定者,雖然口口聲聲說一切為了農民著想,但卻對大批新生代農民工根本不想回鄉、根本不會務農、做夢都想留在城裏做一個城裏人的現實,視而不見。他們不是鴕鳥,卻玩著鴕鳥遊戲,把頭埋在沙子裏。

無論城裏人喜歡與否,新生代農民工,就是這樣一批人,無論他們在鄉下是否有土地,他們都不大可能回鄉務農,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是一群回不到父輩生活裏的人0多年的城市生活,已經根本改造了他們,盡管城市對他們有諸多的歧視,但他們對城市已經習慣了。

顯然,如果我們的政策還固守成見,擔心流民的增加會造成社會的動蕩,固執地想將農民束縛在土地上,做編戶齊民,即使他們進了城待下不走,都待了三代了,依然不給他們城裏的合法地位,不給國民待遇,最後的結果,隻能是真的逼出流民來了,這是一批在農村待不了、在城裏也待不下去、對城裏人充滿仇恨的人。這批人,隨著時間的推移,隻能越來越多。到那時候,我們的這些據說有利於農民的政策,就不僅僅遭遇尷尬,而是碰見危機了。

“受活”還是“活受”?

閻連科的近作《受活》,講了兩個彼此關聯的故事,一是柳縣長氣魄宏大的富民工程,計劃購買列寧遺體,發展當地旅遊事業;一是滿是殘疾人的受活莊的領袖茅枝婆,幾十年努力“退社”的經曆。

前一個故事裏,柳縣長為了籌集到買列寧遺體的資金,把受活莊的殘疾人組織成“絕術團”,出賣他們的“殘疾”掙錢。後一個故事比較複雜,簡單地說就是,原來受活莊是個被人遺忘的角落,不知有漢,無論魏晉,當曾經身為紅軍傷員的茅枝婆發現山外的世界已經進入人民公社時代,拚了命把三個縣都不樂意管的受活莊拉進了“社”,掛在雙槐縣柏樹子公社下麵,成為一個生產大隊或者生產隊。結果一向安逸的受活莊接二連三地遭受了“鐵災”(大煉鋼鐵)、“黑災(大批判)、“紅災”(“文化大革命”),在三年大饑荒的時候,甚至幾次三番被外麵的“圓全人”(健康人)洗劫,莊上的殘疾人大批餓死。於是,茅枝婆開始謀求“退社”,不僅要求退出人民公社,而且要退出雙槐縣的行政管轄,回複到原來三不管的狀態。